盐酸氨基葡萄糖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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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盐酸氨基葡萄糖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JS-SPE-YL-002版本号BS1.0 第 1 页共 7 页一、目的:
规范辅料盐酸氨基葡萄糖的取样及检验操作程序,为盐酸氨基葡萄糖的采购、检验及贮存提供依据,建立评定盐酸氨基葡萄糖质量和批准放行的标准,确保物料的正常使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人员的采购依据,取样人员的取样依据,检验人员的检验依据,仓库保管人员的贮存依据,复核人的复核依据,质量部长的批准放行和监督的依据,QA监控的依据,盐酸氨基葡萄糖药材质量评价的依据。

三、责任者:
采购人员按本规范项下规定的标准进行采购;
取样人按本规范项下的取样方法执行取样操作及书写记录;
检验人按本规范项下的检验方法执行检验操作及书写记录;
复核人按本规范进行复核检查;
质量部长按本规范进行监督和批准放行;
QA按本规范对药材质量实施监控;
仓库保管人员按本规范项下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

四、内容:
1物料名称:中文名:盐酸氨基葡萄糖拼音名:Yiansuan Anjiputaotang 拉丁名:Glucosamine Hydrochloride
2 物料代码:YL007
3 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P1234
4 经批准的供应商:
5 来源:本品为2-氨基-2-脱氧-D(+)-吡喃葡萄糖盐酸盐,按干燥品计算,含C
6H
14
O
3
NCl应为
98.0%~102%。

6 取样方法:
6.1取样器具:不锈钢剪刀、不锈钢勺、75%乙醇、手套、自封袋、取样标签、留样标签
6.2盐酸氨基葡萄糖属直接入药辅料,须按取样规则在洁净取样车或洁净取样间取样。

6.3用不锈钢剪刀将外包装打开,在洁净取样车或洁净取样间条件下,按2~3个不同部位各取盐酸氨基葡萄糖5~10g;每一包件取样量为25~50g,最终抽取量为200g。

20g用做微生物限度检查,其他180g取好的样品平均分成三份分别放入自封袋中,封口。

其中2份贴取样标签,用于检验和复验;1份贴留样标签,用于留样观察。

6质量标准:
项目名称法定标准内控标准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味微甜。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极
微溶解。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味微甜。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极
微溶解。

文件名称盐酸氨基葡萄糖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JS-SPE-YL-002版本号BS1.0 第 2 页共 7 页
鉴别(1)化学鉴别均应呈正反应均应呈正反应
(2)红外鉴别本品的红外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一致本品的红外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一致(3)薄层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
位置上,显相同的红色斑点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
位置上,显相同的红色斑点
检查
酸度PH值应为3.0~5.0 PH值应为3.0~5.0
溶液的澄清度
与颜色
与橙黄色2号标准色液比较,不得更深与橙黄色2号标准色液比较,不得更深干燥失重应不得过1.0% 应不得过1.0%
炽灼残渣应不得过0.1% 应不得过0.1%
重金属应不得过百万分之十应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应符合规定(0.0001%) 应符合规定(0.0001%)
微生物限度
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cfu 细菌数:每1g不得过8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不得过100 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不得过60 cfu
大肠埃希菌:每1g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每1g不得检出
无霉变及长螨无霉变及长螨
含量测定按干燥品计箅,含C
6
H
14
O
3
NCl应为
98.0%~102%
按干燥品计箅,含C
6
H
14
O
3
NCl应为
98.0%~102%
7检验方法:
8.1仪器与用具
仪器:电热恒温干燥箱、箱式电阻炉、电子天平、坩埚、净化台、培养箱、恒温水浴锅、红外分光光度仪、薄层色谱仪、PH计。

用具:试管、量筒、烧杯、冷疑管、铁架台、漏斗、表面皿、坩埚、移液管、扁形称量瓶、纳氏比色管、干燥器、、250ml锥形瓶、容量瓶、100ml量瓶、具塞试管。

8.2试药、试剂、试液与标准物质
试剂:乙醇、茚三酮、溴化钾、硫酸、硝酸铅、硝酸、对二甲氨基苯甲醛、无醛乙醇、乙酰丙酮。

试液:碱性酒石酸铜试液、茚三酮试液、醋酸盐缓冲液(PH3. 5)、氨试液、酚酞指示液、硫代乙酖胺试液、稀硫酸、溴化钾溴试液、0.5mol/L碳酸钠溶液。

标准物质:盐酸氨基葡萄糖对照品。

8.3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甜。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极微溶解。

8.3.1取本品置白纸上,目测,靠近鼻5cm处用手轻挥散,嗅味。

取本品少量尝味。

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甜。

文件名称盐酸氨基葡萄糖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JS-SPE-YL-002版本号BS1.0 第 3 页共 7 页8.3.2取本品1g,置试管中,加水1ml,振摇即完全溶解;取本品0.01g置1个100ml量瓶中,分别加乙醇至刻度,猛力振摇,静置,溶液中应仍有大部分供试品不能溶解。

8.4 鉴别:
8.4.1 化学鉴别:(1)取本品约10mg,加水1ml溶解后,加茚三酮约2mg,加热,溶液显紫色。

(2)本品水溶液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II A)。

(3)取本品约0.1g,加水5ml溶解后,加碱性酒石酸铜试液1ml,加热,既生成红色沉淀。

8.4.2 红外鉴别:本品的红外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一致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V C)。

8.4.3 薄层鉴别:取本品约10mg,加水5ml溶解后,作为供试品溶液。

另取盐酸氨基葡萄糖对照品1mg,溶与0.5ml水中制成对照品溶液。

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2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甲醇-浓氨水(9: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茚三酮试液,在105℃下加热约5分钟。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显相同的红色斑点。

8.5 检查:
8.5.1 酸度:取本品,加水制成每ml中含0.10g的溶液,依PH值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VI H)测定测定。

pH应为3.0-5.0。

8.5.2溶液澄清度和颜色:取本品约1g,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有色,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IX A和IX B),与橙黄色2号标准色液比较,不得更浓。

8.5.3干燥失重:照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II L)测定
取盐酸氨基葡萄糖,混合均匀后。

取约1g,置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超过5mm,精密称定,打开瓶盖在105℃干燥3小时,将瓶盖盖好,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精密称定,再在上述温度干燥1小时,冷却,称重,至连续两次称重的差异不超过0.3mg为止,根据取样量和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中含有水量(%)。

计算公式:
(W0+W1)–W2
水分(%)= ×100%
W1
式中:W1:样品称重g;
W2:干燥至恒重的样品及称量瓶重g;
W0:称量瓶恒重g。

8.5.4炽灼残渣:照炽灼残渣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II N)项下测定
取盐酸氨基葡萄糖1.0g,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如供试品分子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则应使用铂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除另有规定外,加硫酸0.5~1ml 润湿,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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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JS-SPE-YL-002版本号BS1.0 第 4 页共 7 页500~600℃炽灼至恒重,即得。

计算供试品中残渣的含量。

应不得过0.1%
计算公式:W2 – W0
炽灼残渣(%)= ×100%
W1
式中:W1:样品称重g;
W2: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及残渣重g;
W0:坩埚恒重g。

8.5.5重金属:照重金属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II H)测定
取本品1.0g,加水23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 5)2ml与,依重金属检查法检查。

本品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标准铅溶液的制备称取硝酸铅0 . 1599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l m l相当于10μg的P b)。

本液仅供当日使用。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加硝酸0. 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或取供试品一定量,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 5 ml 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 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微粉红色,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 ,作为甲管;另取配制供试品溶液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 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稀释成25ml,作为乙管;再在甲、乙两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酖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8.5.6砷盐:照砷盐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II J)测定
取本品1.0g,加水5ml溶解后,加稀硫酸5ml,与溴化钾溴试液0.5ml,置水浴上加热约20分钟,使保持稍过量的溴存在,必要时再补加溴化钾溴试液适量,并随时补充蒸散的水分。

放冷,加盐酸5ml与水适量使成28ml。

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0.0001%)。

8.6含量测定: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VA)测定。

8.6.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经105℃干燥至恒重的盐酸氨基葡萄糖对照品适量,加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25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8.6.2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精密称取样品约25mg,置100ml量瓶中,用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精密量取10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既得。

8.6.3 测定法:分别取对照品溶液及供试品溶液各5ml分别置具塞试管中,另取具塞试管1支,加蒸馏水5ml作为空白,各加乙酰丙酮试液(取乙酰丙酮2ml,加0.5mol/L碳酸钠溶液至50ml,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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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配置)1.0ml,摇匀,置沸水浴中(1分钟后密塞),准确加热25分钟,取出,用冰水迅速冷却后,加无醛乙醇3.0ml,60℃水浴中保温10分钟后,再加对二甲氨基苯甲醛试液(对二甲氨基苯甲醛0.8g,加无醛乙醇15ml及盐酸15ml,摇匀)1.0ml,强力振摇,并继续在60℃水浴中保温1小时,立即用冷水冷却至室温。

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V A)在525nm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既得。

8.8微生物限度: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 J)检查
8.7.1仪器与用具
8.7.1.1 仪器:电子天平、药物天平、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霉菌培养箱、立式蒸汽压力灭菌柜、电热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锅、电热恒温干燥箱、三用紫外分析仪。

8.7.1.2 用具:150ml、250ml三角烧瓶、1ml、10ml刻度吸管、洗耳球、不锈钢剪刀、不锈钢镊子、接种针、酒精灯、试管、刀片、平皿、称量纸、脱脂棉、硅胶塞、牛皮纸、洗耳球、搪瓷托盘、记号笔。

8.7.2 试液、培养基:靛基质试液、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胆盐盐酸氨基葡萄糖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4-甲基伞形葡糖苷酸培养基、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8.7.3检验步骤
8.7.3.1供试液的制备取样品4板,用已灭菌的刀片轻轻划开铝膜,用天平称取样品10g,加入到约45℃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100ml中,震荡,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8.7.3.2培养温度
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8.7.3.3细菌、霉菌与酵母菌检查
(1)供试品检查
细菌检查平皿法用刻度吸管吸取供试液2份,每份各1ml,分别注入2个直径约为90mm平皿内。

每1个平皿倾注约45℃的营养琼脂培养基15ml~20ml,沿着同一方向轻轻摇匀,待凝固后,倒置培养。

霉菌、酵母菌检查平皿法用刻度吸管吸取供试液2份,每份各1ml,分别注入2个直径约为90mm平皿内。

每1个平皿倾注约45℃的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15ml~20ml,沿着同一方向轻轻摇匀,待凝固后,倒置培养。

(2)阴性对照试验取试验用的稀释液1ml,置无菌平皿中,注入培养基,凝固,倒置培养。

每种计数用的培养基各制备2个平板,均不得有菌生长。

(3)培养和计数细菌培养3天,霉菌、酵母菌培养5天,逐日观察菌落生长情况,点计菌落数,必要时,细菌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5天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霉菌、酵母菌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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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

每1ml供试液所注的平皿中生长的菌数之和即为1ml的菌落数,计算每1ml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共得2组数据。

以2份供试液菌落数的平均值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

若同稀释级两个平板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15,则两个平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1倍或以上,若相差一倍或以上,则判实验失败。

(4)菌数报告规则细菌、酵母菌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霉菌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 的稀释级,作为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

以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1g 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

如各稀释级的平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稀释级别的平板上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以<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8.7.3.4控制菌检查
(1)阳性对照试验阳性对照试验同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对照菌的加菌量为10-100cfu。

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应的控制菌。

(2)阴性对照试验取供试液10ml照相应控制菌检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

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3)大肠埃希菌
取供试液10ml(相当于供试品1g),直接接种至200ml的胆盐盐酸氨基葡萄糖培养基中,培养18~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0.2ml,接种至含5ml MUG培养基的试管内,培养,于5小时、24小时在366nm 紫外线下观察,同时用未接种的MUG培养基作本底对照。

若管内培养物呈现荧光,为MUG阳性,不呈现荧光,为MUG阴性。

观察后,沿培养管的管壁加入数滴靛基质试液,液面呈玫瑰红色,为靛基质阳性;呈试剂本色,为靛基质阴性。

本底对照应为MUG阴性和靛基质阴性。

如MUG阳性、靛基质阳性,判供试品检出大肠埃希菌;如MUG阴性,靛基质阴性,判供试品未检出大肠埃希菌;如MUG阳性、靛基质阴性,或MUG阴性、靛基质阳性,则应取胆盐盐酸氨基葡萄糖培养基的培养物划线于麦康凯琼脂培养基的平板上,培养18~24小时。

若平板上无菌落生长、或生长的菌落与下表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不符,判供试品未检出大肠埃希菌。

若平板上生长的菌落与下表所列的菌落形态特征相符或疑似,应进行分离、纯化、染色镜检和适宜的鉴定试验,确认是否为大肠埃希菌。

培养基菌落形态
麦康凯琼脂鲜桃红色或微红色,菌落中心呈深桃红色,圆形,扁平,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
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紫黑色、浅紫色、蓝紫色或粉红色,菌落中心呈深紫色或无明显暗色中心,圆形,稍凸起,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带金属光泽。

8.7.3.5 霉变及长螨
文件名称盐酸氨基葡萄糖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JS-SPE-YL-002版本号BS1.0 第 7 页共 7 页取供试品6~10g,放在预先衬有洁净黑纸的小陶瓷中,肉眼观察。

再用5倍的放大镜进行检视。

无霉变及长螨。

8.7.4 结果判断
细菌数每1g不得过8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不得过60cfu;大肠埃希菌每1g不得检出;无霉
变及长螨。

9 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密闭保存。

10储存期和复验后储存期:规定储存期为24个月;在储存期内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储存12个月后进行复验,复检后储存期为6个月。

五、附件:
JS-SPE-YL-002-R01 检验操作记录
JS-SPE-FL-002-R02 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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