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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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谈反腐败,高屋建瓴、切中要害、态度坚决,特别是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前景令人振奋,更让人充满希望和期待。
“三清”目标是我们机关干部应该具备的一种工作态度、精神状态,也是一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与政治清明,三者相辅相成。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是实现政治清明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唯有清明政治的根本机制、体制,才会造就清正干部,打造清廉政府。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应当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精神实质,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争做廉洁奉公的干部
俗话说:“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
”因此要做到干部清正: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思想教育力度。
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以《廉政准则》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机关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领导干部要做一般干部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机关党员干部要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二是接受制度监督,加强作风建设。
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教育性、预防性、惩治性,增强制度意识。
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等相关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
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教育党员干部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使党员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职,守住做人为官底线、坚持道德信念防线、不踩法纪法规红线,做一个清正廉洁、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好干部。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廉洁奉公。
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权力。
这些权力都是党和人民群众给的,其使用的好坏与基层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作为监察干部,我们应该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员干部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经得住考验,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言、慎独、慎微、慎初,以崇高的品德、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去赢得人民的尊敬。
二、打造为民务实的所部
当前,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种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因此,必须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打造为民务实的清廉机关。
一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各项工作前进。
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反腐倡廉,全面落实。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征费所站,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多组织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活动,
三是完善制度,绩效考核。
建立完善效能监察、绩效考核的决策机制和制度,形成失误的纠错、改正、问责机制。
深化文明服务的改革和制度创新,紧紧抓住文明行风、和运营管理、征费业务等领域和关键环节,
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制约,规范运行。
积极推行经济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文明服务、征费业务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考核,强化绩效奖惩。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在今天我国,主要指从政治理念到政治制度及运行机制,从施政个人到组织机构,从政治举措到政治氛围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政治清明是与危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以及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根本对立的。
任何腐败,从根本上讲不是危害了党的领导,就是危害了人民当家作主,或者危害了国家法制或者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因此,政治清明是与腐败根本对立的,是对腐败零容忍的。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惩治腐败。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我们党从不回避、从不姑息、决不手软,努力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这充分体现了十八大报告中“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的精神,我们要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通过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正视存在问题,勇于开拓进取。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只有持之以恒,勇往直前,勇于进取,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
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机关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
只有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