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财社【2010】307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是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本文将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在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基础上,明确财务管理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财务管理的一体化。
其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预算管理制度应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等环节,确保各项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明确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要求。
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安全的关键环节。
财务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监控。
内部控制要求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加强财务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工作。
财务信息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决策和风险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制度应规范财务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的中坚力量,其业务水平和素质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财务制度应明确财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最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应健全汇算清缴和资产管理制度。
汇算清缴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程序,要求在每年财务结算时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和结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财务、会计制度论文
浅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2摘要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医改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0年12月,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
关键词医院财务新财务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
这五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监管,避免机构的盲目扩张,从供给方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缓解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与1998年颁布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相比,有很大差异,有许多新特点,本文着重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形成背景;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关系;新财务、会计制度的显著特点;新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利弊等进行了浅要分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形成背景1998年颁布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于规范体制转轨初期的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医改意见、实施方案以及政府对卫生投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重心发生了很大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专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提出了不同要求,以及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在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较大差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基层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一、概述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基层卫生机构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
基层卫生机构的运作需要遵循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对于基层卫生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财务管理制度基层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和财务审核制度。
1.财务预算制度(1)基层卫生机构应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年度收支预算和项目预算。
收支预算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机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预算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需求和重点建设项目编制。
(2)财务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进行合理测算,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财务核算制度(1)基层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报表分析等内容。
(2)财务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3.财务审核制度(1)基层卫生机构应建立财务审核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和外部审计监督,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财务审核应及时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金管理制度基层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日常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和特种基金管理。
1.日常资金管理(1)基层卫生机构应建立日常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银行存款、日常支出和票据管理等内容。
(2)资金收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项目资金管理(1)基层卫生机构应按照项目需求建立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结余进行专项核算。
(2)项目资金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约定进行使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特种基金管理(1)基层卫生机构应建立特种基金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保障基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等。
(2)特种基金应按照专项规定进行使用,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是指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较为简单的医疗机构,承担着基本的卫生服务职责,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良好的财务制度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详细介绍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首先,财务预算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基础。
财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机构为了实现其目标,按照一定程序、方法和原则,预先确定未来一定时期的财务收入、支出和资金安排的计划。
财务预算应包括年度预算、月度预算和临时预算等不同层次的预算,以确保机构的财务稳健和持续发展。
其次,会计核算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会计核算是指基层医疗机构对其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计量、记录和汇总,形成财务会计报表的过程。
会计核算应包括日常业务的记账、账务的核对和调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等各个环节,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再次,财务报告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财务报告是指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会计核算所形成的财务数据,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向内外部相关方进行信息披露的过程。
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分析报告等内容,以帮助相关方全面了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最后,内部控制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保障措施。
内部控制是指基层医疗机构为了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与合规,采取的各种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内部控制应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机构财务安全和发展的基础。
基层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为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基层医疗站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站的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层医疗站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及医务人员待遇,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基层医疗站的财务管理机构为财务科,财务科设立一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医疗站的日常财务管理。
2. 财务科负责编制医疗站的财务预算、财务报表和各类财务报告,并定期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 财务科要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妥善保管财务资料,确保安全、完整、准确。
三、资金管理1. 医疗站的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医疗服务收入、捐赠款等。
资金使用应按照财务预算执行,禁止擅自挪用、挪借公款。
2.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支付程序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支付过程需有真实、合法的依据和凭证。
3. 资金收支记录要真实、准确,建立起完善的账簿和账目,便于财务监督和审计。
四、财务审计1. 每年医疗站应当接受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对医疗站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审查。
2. 财务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对医疗站的每一笔资金进出、使用情况进行逐项审核,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3. 审计部门应及时向医疗站提供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改进措施。
五、财务责任1. 财务科负责医疗站的财务管理工作,要保证财务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
2. 财务人员应保守财务秘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财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医疗站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
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站财务科负责人,如有需要,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释。
3. 本制度如有变动,应当经过医疗站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基层医疗站的财务制度,希望医疗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医疗站的财务秩序和正常运转。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307号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引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机构的财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的基础,对于保证机构资金的合理运用、资金的安全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的内容。
重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机构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帮助机构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机构的财务安全,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财务制度的建立还可以规范机构内部各项财务活动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财务管理的混乱和漏洞。
同时,财务制度的执行也有利于机构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的开展,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机构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具体内容包括资金预算、资金审批、资金使用报告、资金监督等。
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对机构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进行预测和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通过资金预算,机构可以合理确定资金的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资金审批是对机构的资金支出进行审核和批准。
通过资金审批,可以确保每笔资金支出符合机构的财务政策和规定,以及合理的经营需要。
资金使用报告资金使用报告是机构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报和公开的工具。
通过资金使用报告,可以实时了解机构的资金运作情况,确保资金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资金监督资金监督是对机构的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通过资金监督,可以发现和纠正有关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财务会计是财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它主要包括财务记录、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等方面。
财务记录财务记录是对机构的财务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的工作。
包括各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凭证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对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定期公开和报告的工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1. 引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合规、透明、高效,并为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各个方面。
2. 财务管理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组织应当符合以下原则:财务管理应当由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法性。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的培训以保持专业素养。
财务管理组织应当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配合,及时获取各项财务信息。
3. 财务流程和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流程和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1 收入管理收入的来源和计划应当明确,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核算和归集。
收入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记录和报告。
3.2 支出管理支出的用途和金额应当经过预算和审批,并按照预算执行。
支出的支付方式和流程应当规范,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3.3 资产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应当进行登记和盘点,并确保其安全和完好。
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4 财务报告和审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
财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并对审计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4.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得到机构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确保执行效果。
相关部门应当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记录和报告相关信息。
5. 总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规范的财务流程和制度,可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和透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可进一步提升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一般规定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负责人为单位财务负责人,由单位领导任命,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
2.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规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经济原则,厉行节约,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财务管理风险。
5.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监督和控制财务支出。
6.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档案,做好财务信息的保密和存档工作。
三、会计核算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包括记账、报表编制、会计监督等。
2.财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会计核算应当分别核算基本建设、日常经营、科研活动等各项支出,确保支出的合理性。
4.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等财务报表,报送上级部门。
5.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公布工作,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金管理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支管理。
2.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单位的日常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3.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私自挪用、挪嫁资金。
4.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规范编制资金报销手续,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单位资金账户应当由两名以上人员管理,实行双重签字制度,提高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五、财务监督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
2.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财务违规行为的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财务管理秩序。
4.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
基层卫生医院财务制度
基层卫生医院财务制度一、基本概念1. 财务制度的定义财务制度是指规范和约束医院财务活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
它包括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是确保医院经济运行、财务合规的重要保障。
2. 财务制度的特点(1) 严格性:财务制度要求确保医院的财务活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医院的财务数据真实、合法、可靠。
(2) 规范性:财务制度要求医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规范化。
(3) 灵活性:财务制度要求医院的财务管理应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医院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
二、基层卫生医院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制定财务制度的必要性基层卫生医院是服务于社区居民的医疗机构,承担着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责任。
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有利于规范医院的财务活动,确保医院的经济运行正常,保障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 制定财务制度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财务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审慎管理原则:财务制度要求医院财务管理人员要审慎管理医院的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制度要求医院的财务活动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医院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3. 财务制度的内容(1) 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了医院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的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收支管理制度:包括了医院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核算、报表编制等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的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3) 财务监督制度:包括了医院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审计监督等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的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4)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了医院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决策、财务报告等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的财务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4. 财务制度的实施财务制度的实施是保证医院财务活动正常运行的关键。
基层医疗单位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层医疗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基层医疗单位设立财务科,由财务科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设立财务监督岗位,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审核。
3.设立财务专员,协助科长开展日常事务。
三、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基层医疗单位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报批和实施。
2.收支管理(1)严格执行收支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款项的安全。
(2)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禁超支超标。
(3)款项结算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结算准确、合规。
3.资产管理(1)设备、物资等公共财产应实行编码管理,定期盘点登记,确保资产完整不缺。
(2)严禁私设账户,挪用公款等行为,保障基层医疗单位财产的安全。
4.财务报表(1)财务报表按照规定程序制作和上报,确保报表真实可靠。
(2)财务报表应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审计监督(1)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2)由财务监督岗位进行日常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财务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合理规划财政支出。
(2)财务风险发生时,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四、财务管理流程1.日常收支流程(1)每日核对财务状况,将收支情况填入日报表。
(2)当日收支凭证,应妥善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2.资金管理流程(1)定期统计资金流向,确保款项流转合规。
(2)资金调拨须经过科长和财务监督岗位审核同意。
3.报销管理流程(1)报销单须按规定填写,附有相关支出票据。
(2)报销单经过财务专员初审、科长审批,方可进行报销。
五、违规处罚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个人,将严格依法处理,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基层医疗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认真执行,确保财务管理安全、便捷。
3.如有需要修改,须经过科室会议讨论通过。
基层医疗组织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组织财务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基层医疗组织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活动合规、规范,保障医疗服务持续稳定发展。
2. 基层医疗组织财务制度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全体员工和与其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加强实施。
3. 基层医疗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基层医疗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管理职责1. 医疗机构的院长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保障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财务管理人员应执行院长的指示,维护医疗机构的财务利益,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3.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财务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财务管理制度1. 基层医疗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会计制度是基层医疗组织的财务管理基础,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审计制度是基层医疗组织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应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并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资金管理制度是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对资金的计划、收支、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5. 财务报告制度是基层医疗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财务信息的重要途径,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和提交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四、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管理流程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等环节,应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 资金的筹集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筹集方式和金额,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透明,不得挪用、侵占医疗机构的资金。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第十一条经批复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是保障其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衡量有关部门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整。
第十二条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绩效考核,并按要求报送绩效考核报告。
主管部门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分析和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预算安排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收支与财政核定的收支预算之间的差额及其变动原因,对不合理的超收或少支,应用于抵顶下一年度预算中的财政补助收入;对不合理的欠收或超支,应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由财务集中核算机构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报预算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收入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条负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包括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缴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第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借入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
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一条净资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二条净资产包括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和未弥补亏损。
(一)固定基金,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形成的资金占用。
(二)事业基金,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设置的用于弥补亏损的净资产。
包括从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资产评估增值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如事业基金滚存较多,在编制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主要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卫生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
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不得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
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奖励基金是指执行核定收支等预算管理方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终了对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合格后,可按照业务收支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基金,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
基础医疗单位财务制度
基础医疗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基础医疗单位是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院等。
为了规范基础医疗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稳定运行和质量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独立性原则:基础医疗单位财务管理应独立于其他部门,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确保财务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便捷性原则:财务管理应简便易行,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方便管理者进行决策。
3. 合规性原则: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资金的合法来源和使用,规范财务流程。
4. 透明度原则:财务管理应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应及时公布,对内对外保持沟通和合作。
三、财务制度1. 预算管理(1)基础医疗单位每年应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根据业务规模和需求合理确定各项预算数额。
(2)预算编制由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合作完成,经认真审查和讨论后报批,并及时公布。
(3)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更新预算,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 资金管理(1)基础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结算、使用控制、保管保全等方面的规定。
(2)财务人员应做好资金账务的记录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可靠,避免资金的挪用和浪费。
(3)基础医疗单位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
3. 成本管理(1)基础医疗单位应建立成本核算和控制制度,统一核算费用和项目成本,合理控制成本。
(2)管理层应对成本结构和变动进行分析,找出造成成本增加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基础医疗单位应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审计管理(1)基础医疗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对财务数据和制度进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基础医疗单位应聘请财务会计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财务人员应配合内外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范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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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政府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使用适宜设备、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核定任务和收支的基础上,采取定项定额或绩效考核等方式核定补助,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九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经批复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是保障其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衡量有关部门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整。
第十二条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绩效考核,并按要求报送绩效考核报告。
主管部门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分析和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预算安排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及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收支与财政核定的收支预算之间的差额及其变动原因,对不合理的超收或少支,应用于抵顶下一年度预算中的财政补助收入;对不合理的欠收或超支,应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由财务集中核算机构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报预算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收入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等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条医疗收入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
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
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二十条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一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其他支出和待摊费用:(一)医疗卫生支出,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
1.医疗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公共卫生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等。
(四)待摊费用,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组织、管理医疗活动等所发生的需要摊销的各项费用。
期末将待摊费用合理分摊到有关支出。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二十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收支结余管理第二十六条收支结余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
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第二十七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于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余为负数的,不得进行分配,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和分配结余。
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严格禁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对期限超过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
存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和其他材料等。
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并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
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