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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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遣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派遣员工合法权益,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程序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通知
等环节。
第六条公司应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晋升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
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
能力。
第四章工作与考勤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派遣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处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
进行处罚。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六条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
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