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务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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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务门户网
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6.13
•【字号】枣政办字[2013]59号
•【施行日期】2013.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务门户网站在线
访谈工作的通知
(枣政办字〔2013〕5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与公众网上沟通长效机制,做好新形式下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务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市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对外宣传政策法规、政府工作,与网友沟通交流、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力求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改善民生,树立政府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访谈内容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加快城市转型,推进“三大战役”,建设“幸福新枣庄”,以及百件惠民实事和重点项目等主题,针对当前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主动思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访谈主题,确定访谈内容。
三、访谈方式
在线访谈嘉宾主要为各责任单位(附件1)负责人,同时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安排,邀请市领导参加相关专题访谈,访谈主要形式为图文直播和音视频录播,适时推出音视频直播,采取主持人与嘉宾对话的方式,中间穿插网友在线提问,同时提倡公众通过电话、移动智能客户端多渠道在线问政,访谈活动场所由市政府信息中心和枣庄广播电视台提供。
四、工作分工
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在线访谈的现场技术服务、栏目管理维护和活动备案等工作。
各责任单位负责确定本单位访谈嘉宾、访谈主题,收集访谈问题及准备相关资料,制定本单位访谈预案,制作本单位宣传片,负责网友提出问题的答复和文字审核等工作。
枣庄广播电视台向访谈活动推荐主持人,提供影音技术支持,与枣庄日报社等市内主要媒体做好访谈活动的预告和宣传报道工作。
市经济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监督部门对网友问题的答复质量和办理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访谈程序。
各责任单位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前,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送下一季度访谈计划和访谈预案,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筛选后,统筹安排上线计划,并在枣庄政务网发布。
参加访谈的单位(以下简称上线单位)于访谈活动15天前,确定访谈主题、嘉宾及随行人员,并填写《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活动确
认单》(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信息中心。
枣庄政务网和市内主要媒体于访谈前一周发布访谈预告,会同上线单位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市政府信息中心于访谈前2天确定访谈提纲。
原则上每月安排2次访谈活动,访谈活动时长60-90分钟。
现场收到的网民提问,上线单位要本着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迅速予以答复,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答问数量,对不能当场回复的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枣庄政务网公开回复,访谈现场视频经过剪辑后发布。
各责任单位认真填写《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计划表》(附件3)和《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预案表》(附件4),于2013年6月18日前,通过内网邮箱报市政府信息中心,邮箱:************。
(二)做好统计备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会同市广播电视台做好访谈活动的分析统计工作,准确统计访问量、收到提问数、现场答复数、离线答复数等。
访谈结束后,由市政府信息中心填写《枣庄政务网在线访谈工作备案表》(附件5),留存备查。
(三)加强监督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在线访谈工作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
附件: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