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权的多维确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略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权的多维确证
在“人权”以及人权理论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当中,资产阶级思想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虽然“人权”应资本主义发展之要求而诞生,但随着无产阶级日益登上历史舞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权也展开了深刻的论证,并最终确立了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
这一学说具备不同于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全新视角,突破了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历史局限,开创了无产阶级人权学说之先河。
标签: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无产阶级人权理论
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是在与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斗争和争鸣中诞生和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人权学说即是指由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在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深化着的无产阶级人权理论学说。
作为无产阶级学说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具备不同于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全新视角,整体而言,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超越资本主义人权的全新视角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强调体现为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人权、强调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内涵的人权、强调人权中的民族自决权、强调人权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一、强调体现为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人权
这一人权主张是为批判资产阶级的以政治权利为核心的人权而提出的。
14到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促进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诞生,在这一过程中,人权现象与人权吁求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得到了新的诠释。
在资本主义人权理论体系中,资产阶级原以人权为标语的“生命、自由、平等”却因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二重化而沦为一种虚幻的、想象的、被冠以“公民权”的政治权利,并因此在市民社会中流于一种形式。
在资本主义将体现为政治权利的公民权描绘为人权的现实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社会和经济领域对人权做了全新阐释,这一新阐释集中体现在关于“平等”和“自由”的论述上。
关于“平等”,“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①“社会主义者说平等,一向是指社会的平等,指社会地位的平等,决不是指个人体力和智力的平等” ②,这种平等在经济领域要求消灭阶级,使“全体公民都可以平等地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土地、公有的工厂等进行劳动”。
③关于自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突出强调了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自由,认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
④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些自由仅仅是对自由的一种欺骗。
以“出版自由”为例,列宁在《给第三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对资本家来说,出版自由意味着富人有贿赂出版界、并运用他们的财富去形成和组织公共舆论的自由, ⑤而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给予一切革命民众以完全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
⑥这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平等、自由为视角揭示了资产阶级人权内容的狭隘性,将“生命、自由、平等”的内涵从政治领域拓展到社会和经济等更为广泛的领域,大大扩充了人权的内容。
二、强调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内涵的人权
生存权与发展权的本质内涵最初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是被视为一种物质性的需要,是人们对衣、食、住、行等物质领域的本能需求,这一需求是人之权利的原初表现形式,也是包含在唯物史观立论前提中的思想内核。
“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但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
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①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前提,只有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权利的存在和行使才有意义。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思想还只是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出发,并非从人权的真正意义上所做的阐释,则毛泽东和邓小平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从真正意义上的人权的高度将人之生存、发展的问题同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联结在一起。
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民族,也可以是个人。
从国家和民族的层面而言,由于二战以来南北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日益恶化,生存和发展的诉求成为了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立场和首要原则。
“第三世界人口大约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三。
其余四分之一的人口在发达国家……共十一二亿人口。
很难说这十一二亿人口的继续发展能够建筑在三十多亿人口的继续贫困的基础上”。
②从个人层面而言,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是人权的首要前提,在社会主义中国,这个前提首先是“使只占世界7﹪的耕地,而却占世界22﹪人口的中国11亿人吃饱饭”。
③“世界什么问题最大?吃饭问题最大”,④“不首先解决温饱问题,其他一切权利都难以实现”。
⑤因此,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必须给人民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⑥“今天,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
同时,我国人民也充分享有与我国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还要实现更高层次的和更广泛的人权”,⑦这是中国人民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对生存权与发展权提出的进一步要求。
三、强调人权中的民族自决权
从一般层面来看,民族自决权的内涵是指被压迫的民族国家应享有的与压迫民族在政治上自由分离的权利。
首次关注民族自决问题的经典作家是马克思,早在1865年,马克思曾提出“必须在运用民族自决权原则的基础上,并通过在民主和社会主义基础上恢复波兰的办法,来消除俄国佬在欧洲的影响” ⑧的建议。
列宁则在苏维埃政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民族自决权的思想。
在《论民族自决权》一文中,列宁提出:“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享有自决权,各民族工人打成一片,———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教给工人的民族纲领,全世界经验和俄国经验教给工人的民族纲领”。
⑨所谓民族自决权就是“反对任何国家特权和民族特权,主张一切民族有成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同等权利”。
{10}民族自决权是社会主义的精神体现,“任何社会主义政党,如果不能在目前和在革命时期以及革命胜利以后,用自己的全部行动证明它们将做到解放被奴役的民族并在自由联盟的基础上——没有分离自由,自由联盟就是一句谎话——建立同它们的关系,那就是背叛社会主义”。
{11}然而,坚持民族自决权原则必须与民族分裂主义划清界限。
民族自决权“并不就等于要求分离、分裂、建立小国,它只是反对任何民族压迫的斗争的彻底表现”。
{12}这一权利也并非倡导一国内部的民族净化倾向。
“我们反对分
立主义,我们深信,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大国比小国能有效得多地完成促使经济进步的任务,完成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的任务,但是我们珍视的只是自愿的联系,而决不是强制的联系”。
{13}
四、强调人权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资产阶级思想家倡导“天赋人权”,与之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历史主义的方法入手,从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去解读人权,发现了人权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指出“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14}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人的本质并不在于其“自然个人”或“纯粹抽象”,“出生只是赋予人以个人的存在,首先只是赋予他以生命,使他成为自然的个人”,{15}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本质属性体现为社会性。
脱离了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民主、自由、平等皆不可能存在。
从这一角度出发,人权不过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权利,“它的充分实现,是同每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水平相联系的逐渐发展的过程”,{16}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制约。
所以说,社会性是人权的本质特点之一。
人权的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重要体现之一。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权的主体是人,这个人不是抽象的、绝对的、纯粹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当中的。
社会关系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着其他的一切关系,并在阶级社会中直接体现为阶级关系,因此,人在现实社会当中的重要体现就是人总是分属于一定阶级的,具有阶级性,相应地,人之权利也必然受到社会特殊阶级关系的制约,这一制约即体现为人权并不是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而是具体的、属于一定阶级的,这个阶级就是处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
所以说,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人所普遍要求和享有的权利总是会沦为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所享有的“特权”,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存在有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社会,人权的阶级性就会永久存续。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1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6页。
③邹爱国、张益俊:《江泽民等与优秀残疾人和助残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座谈》,《人民日报》1991年5月11日。
④《毛泽东早期文稿》(1912.6—1920.11),长沙: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92页。
⑤江泽民:《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动员起来,夺取八七扶贫攻坚决战阶段的胜利》,《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46页。
⑥《毛泽东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67页。
⑦邹爱国、张益俊:《江泽民等与优秀残疾人和助残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座
谈》,《人民日报》1991年5月11日。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64页。
⑨《列宁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85页。
{10}《列宁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42页。
{11}《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1页。
{12}《列宁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7页。
{13}《列宁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4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77页。
{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