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退费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 收费项目:幼儿保教费、伙食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
2. 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物价部门的
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退费原则
1. 本园退费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便捷的原则。
2. 退费对象:因故不能继续在本园就读的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
3. 退费范围:幼儿保教费、伙食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等。
四、退费流程
1. 退费申请: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因故需退费的,应向幼儿园提出书面退费申请,并说明退费原因。
2. 审核批准:幼儿园接到退费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
答复。
3. 退费结算:经审核批准的退费申请,幼儿园应在收到退费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缴费情况,将退费金额退还至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指定账户。
五、特殊情况退费
1. 幼儿因病、因事请假,连续请假10天以内(含10天),可申请退还当月保教费,但需扣除200元学位费。
2. 幼儿因病、因事请假,连续请假10天以上(不含10天),可申请退还当月保
教费及伙食费。
3. 幼儿因故退园,应在办理退园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学期内的保教费、伙食费及代办服务性收费。
4. 幼儿因故转学,可在办理转学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学期内的保教费、伙食费及代办服务性收费。
六、其他规定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3. 幼儿园应将本制度公示于园内显眼位置,便于家长了解和监督。
4.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退费档案,妥善保管退费记录。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本园将努力提高收费透明度,保障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