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的通知
正文:
---------------------------------------------------------------------------------------------------------------------------------------------------- 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水产(渔推)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推进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的通知》(农渔技体系[2013]109号)要求,我站将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3年,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设一批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以下简称示范站)。

通过示范站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

各市(州)水产(渔推)站根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标准》(附件1);结合当地产业状况、基层机构现状、管理体制、工作开展等情况,确定各地示范站建设名单。

示范站建设以独立设置的县级国家水产技术推广站为主(以编制办下达的编制文件为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至乡镇级水产站。

今年示范站创建不限名额,自行申报。

(二)组织建设。

各地要通过创建示范站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完善落实基层农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补助项目,引导各级县乡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创建标准,不断改进和规范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建设与管理,着力提升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分级考核。

根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考核评分参考表》(附件2)要求,各县级或乡级水
产站先行自我评分,各市州水产站组织人员初步审核评分,考核评分成绩排名前列(取各地考核站数的前三分之一)的示范站列入申报国家级示范站创建推荐后选名单。

(四)审核确认。

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对全省示范站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

按照示范站建设标准和督导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定,将符合国家级示范站建设条件的示范站确定推荐至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确定为“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示范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重要抓手,抓实抓好。

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示范站建设的积极性,确保示范站建设质量,真正创建出一批善于创新、成效显著、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示范站。

我站将对示范站进行动态备案管理。

各地要积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各地示范站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好的作法,发挥示范站的引领示范作用。

各州市水产站请于11月15日前将创建示范站综合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件报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推广科。

示范站综合材料主要包括:本市州示范站建设和考核情况总结,以及各示范站考核评分表(附件2)、考核情况表(附件3)和各示范站建设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

联系单位: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推广科
联系人:谢巧雄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1: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标准
附件2: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考核评分参考表
附件3: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考核情况表
附件4: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贵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2013年9月23日
附件1
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标准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制度到位、服务到位“五个到位”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机构到位
(一)合理设置了机构。

根据渔业产业特点、生产规模、区域布局以及水产技术推广工作需要,设置
了以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为主的县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鼓励在渔业重点地区设置乡镇(区域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

(二)明确了机构定位。

依法明确了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公共服务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争取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确定了公益性职责。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公益性职责要求,通过编办核定、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受权等方式,明确并细化了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水产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公益性职责,并印发相关文件。

(四)科学核定了人员编制。

根据所服务区域的养殖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了人员编制。

达到了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要求,县级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乡镇推广机构的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队伍到位
(一)强化了国家水产技术机构队伍建设。

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重点,提升了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人员专业水平,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30%以上。

在渔业重点地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推广机构人员到岗到位,培养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推广专家。

(二)加强了推广骨干队伍建设。

建立了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人员为主体、具有较高集成创建和推广示范能力的推广骨干队伍。

探索建立了科技示范户、村级渔民技术员等队伍。

三、制度到位
(一)落实了人员聘用制度。

科学合理设置推广人员的上岗条件和聘用办法,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等方式,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水产技术推广队伍。

(二)落实了责任渔技制度。

结合实际,明确了推广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建立健全县级推广首席专家、渔技指导员、责任渔技员队伍。

(三)落实了工作考评制度。

组织开展了服务对象、业务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等多方参与的工作考核,建立绩效考评和工作激励制度,农技人员的工资报酬、晋职晋级、业务培训等与考核结果挂钩。

(四)落实了人员培训制度。

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逐步建立了推广人员轮训制度。

探索了知识更新培训与学历继续教育相结合、培训教育与职称评聘相衔接的培训长效机制。

四、保障到位
(一)落实了人员待遇。

推广人员工资为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将推广人员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推广人员待遇与当地教育、医疗等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相衔接。

有条件地区,积极落实了推广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和乡镇推广人员工资上浮政策。

(二)落实了工作经费。

落实了水产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以渔业生产规模和服务绩效为依据,提出国
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所需的经费测算标准及额度。

渔业重点地区参与承担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三)改善了工作条件。

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重视并加大了推广机构工作条件的投入,整合相关项目,改善了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条件。

渔业重点地区的基层推广机构达到了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实验室、有培训教室、有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工具的“五有站”标准。

五、服务到位
(一)开展了公益性技术服务。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示范推广服务,为广大渔民和主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公共服务。

在水产养殖良种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中取得显著成效。

(二)引导了社会化推广服务。

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实验室、示范基地、培训场所、信息网络等为依托,联合科研教育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多元推广主体,构建技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多元推广机制,促进了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为主导,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多元参与的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三)加强了渔业实用人才培养。

根据产业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实用技术普及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有文化的新型职业渔民。

积极承担了阳光工程等国家培训项目,加强了农村渔业生产经营、技能服务等方面实用人才的培养。

(四)创新了服务方式。

以多种手段灵活开展技术推广服务。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了推广服务方式,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了远程诊断、质量安全追溯、远程培训、实时监控等信息化推广服务平台,开展了技术先进性、实用性、实用性验证等工作。

(五)宣传了《农业技术推广法》。

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活动,使广大渔民、科研教育单位、合作经济组织、涉渔企业等推广主体,以及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了解《农业技术推广法》新精神和新要求。

组织开展了广泛的水产推广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法》培训,力争推广人员受训率达到100%。

附件3
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考核情况表
机构名称
行政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市)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箱
机构层级
□县级站□区域站□乡镇站
机构类型
□专业站□综合站
机构性质
□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它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技术人员比例
主要事迹介绍:(机构基本情况,以及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多元推广、工作规范、工作保障等方面经验和作法,可附页)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省级
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相关证明材料详单
1、提供有关机构到位证明材料
2、提供有关队伍到位证明材料
3、提供有关制度到位证明材料
4、提供有关保障到位证明材料
5、提供有关服务到位证明材料
6、其他
以上材料均以照片或影印件方式提供。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