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提升专项培训-安全,为了谁?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刑事责任追究(6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陈*
项目部 总工程师
尹*
项目部 现场工长
唐*
监理办 监理员
建议追责原因
按照TJ1项目部分段责任制的分工,具体负责普占互通施工管理。违章指挥,《专项方案》 未经审批组织钢箱梁吊装、违反《专项方案》设计工序组织桥面系护栏施工;作为项目工 程技术负责人,未有效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未辨识钢箱梁倾覆风险和制定相应的 安全保证措施,未严格执行钢箱梁拼装场地设置和纳黔高速公路封道施工有关设计,未有 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发现和纠正兴天元公司未配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问题。
引言 一家人其乐融融,全家福一个都不能少!
引言
但是
引言
如果
引言 伤残、刑拘、死亡!
引言
×
一切的所想所愿终将一场空!
引言
安全,为了谁?
目录
Contents
1
事故案例 震撼教育
2
安全意识 强化提升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简要情况
2021年7月15日3时30分,位于珠海市香州区的兴业快线 (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右线在施工过程中,掌子 面拱顶坍塌,诱发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 失3678.677万元。
未将发生事故的公路段右幅165#~166#边跨现浇梁和现浇悬臂梁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 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对施工班组涉及危险作业施工工序组织监管不力
未依法确定监理机构岗位人员职责,其负责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执业行为不符合法规、政 策规定;内部监管职责不够清晰,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未认真督促监理人员履行对特 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监管职责;未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转包、劳务分包问题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2.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工程技术负责人违章指挥, 违反《专项方案》设计工序组 织桥面系护栏施工, 造 成 外 圆弧钢箱梁倾覆力矩超出稳 定力矩,导致钢箱梁失稳倾 覆。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姓名
单位
职务
建议追责原因
对隧道暗挖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监督不到位,未及时排查消除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和违规超进度
陈*
项目部 安全总监
超挖的事故隐患。
未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督促、检杳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卢*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事故隐患;未明确和制定各岗位人员责任范围的监督考核标准;未按工程进度配套专业及数量满足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3.刑事责任追究(5人)
姓名 黄*强
王*浩
单位 劳务
劳务
职务 法定 代表人
班组 工班长
建议追责原因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不足,使用多名持无效特种作业证件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属员工多次发生违规冒险作业情形;事故发生当日,未安排班组长、安全 员对挂篮移动工作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2020年11月10日14时50分许,四川省泸州 市叙永县正东镇境内在建的叙威高速公路TJ1 标段普占互通发生一起钢箱梁倾覆事故,致 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70万元。
调查认定,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 “ 11·10” 钢 箱 梁 倾 覆 较 大 事 故 是 一 起 违 章 指挥、违章施工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设施)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刑事责任追究(12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副总经理
朵*
施工单位
包保领导
刘*
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杨*
项目部
副经理
钟*
项目部
总工程师
建议追责原因
包保厂东、福建片区内项目,对分管片区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对包保片区 项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到位,对项目存在坍塌、涌水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和冒险 作业、违规超进度施工等情况监管不力。
未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劳务施工技术把控缺位,未按
卢*
劳务单位 法定代表人 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现场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应急器材配备不足且演练缺失,在未确保安全
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冒险违规作业。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刑事责任追究(12人)
挂篮前端辅助施工部件与现浇段梁底满堂碗扣支架位置 冲突,工人为使挂篮移动到位,擅自拆除梁底部分碗扣 支架剪刀撑、横撑和立杆。拆除后造成多跨支架为不稳 定体系,经计算立杆轴力重新分配,部分立杆超出承载 能力范围,满堂支架整体失稳。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 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采取矿山法掘进施工风险大,易诱发松软土体坍塌透水。(工法选择不当) ✓ 勘察报告没有真实反映实际地质条件,加之超前地质钻探未进行,导致未能及时调整施工工法和支护加固措
施,坍塌透水事故由此发生。(地质不明) ✓ 横通道安全门及报警系统缺失,右线隧道突水进入左线隧道,导致人员无法及时撤离。(未按规定设置安全
姓名
单位
职务
建议追责原因
王*
劳务
现场负责人
安全意识薄弱,现场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冒险组织施工,循环开挖进尺超过规范要求,对 事故发生段未按设计要求布设系统馈杆且系统锚杆和超前小导管未按要求注浆的问题未予纠正,对 现场施工技术把控缺位的问题未提出有效处理意见,未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需求的监理人员;疏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胡*、 聂*
监理办
总监、 总监代表
未按工程进度上报并督促公司配套专业及数量满足需求的监理人员;未严格督促落实安全巡视及旁 站监理职责;6月19日至23日右线隧道发生拱顶坍塌后未及时督促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对施工单位 未按设计要求调整施工方法、扩大开挖进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整改; 对项目监理人员监管不力,疏于管理。
对HJZQ-2 标公路项目右幅165#~166#墩挂篮与支架存在冲突,需要拆除挂篮工作平台事项, 在明知挂篮滑移是危险作业施工工序,且未报经项目部技术人员或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同 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拆除挂篮工作平台。事故发生当日,其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未对挂篮移 动工作进行现场安全监管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总承包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实施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 钢箱梁制造施工单位:四川兴天元钢桥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单位:四川冠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实际负责施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四公司 监理单位:天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成都盛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交科检测有限公司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2.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的直接 原因是:由于工人违规拆除箱梁底钢管支撑,导致钢管 立柱压溃从而满堂支架失稳,造成整个支架体系垮塌。
兰*、黄*、韦*、唐*、邓*施工作业时违规拆除箱梁底钢管支撑,导致钢管立柱压溃,满堂支架失稳,造成整个支架体系垮塌,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或失踪,建议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简要情况
项目技术 违反规定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爆破作业。在开展爆破作业时,多次未到现场进行技术
常*
爆破单位
负责人
指导和安全管理,技术把关不严,职责履行不力,存在脱岗行为。
从2020年12月起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日常工作。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
王*
代建单位 项目总监 责,未对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对隧道下穿水库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监理、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7月24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 任不落实,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隧道暗挖工程)的监控不力,未落实施工专项方 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配置,未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违规组织冒险 作业、超进度超挖施工。
分管生产,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规组织冒险作业、超进度超挖施工。
3.刑事责任追究(5人)
姓名 于*洲 郭* 翟*岗
单位
一工区 项目部
一工区 项目部 一工区 监理办
职务 常务 副经理
技术员 总监
建议追责原因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对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不重视、 不解决;未认真组织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全面,未能准确反映 主要隐患、注意事项,班前教育流于形式;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无证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劳务分包单位频繁违规冒险作业等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项目下穿水库施工地质风险认识不到 位,未按规定加强涌水垦监测和地质预报工作,未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专项方案组织隧道暗挖工程施工,未根据地质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法。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刑事责任追究(12人)
安全,为了谁?
引言
在这种恶劣的环境、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在这种脏、乱、差的环境中生活
引言
你,多久回一趟家? 你,多久看到一次父母、家人、孩子?
年轻人,还记得你的梦想是什么吗?
引言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引言 改变这种现状!
引言 建好家乡的小洋楼、城里的房子,孩子能够在宽敞的教室上课!
7 月28 日,省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 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认定,珠海市金湾区“7·25”珠机城轨金海 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参建单位
业主单位: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珠海金海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由业主100%出资成立)。 代建单位: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府委托业主签订代建合同) 施工单位:联合体(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成)(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
监测单位提出关键安全措施熟视无睹;对施工单位严重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上报。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简要情况
2021 年7 月25 日8 时02 分许,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珠 机城轨金海公路大桥施工段右幅165#~166#墩边跨梁 发生箱梁垮塌事故,造成4 人死亡、1 人失踪,直接经 济损失约为11,040,561 元。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 代建单位: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华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华
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勘察和审图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正青建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情况、未超前地质钻探、未超前注浆 加固的情况下,不当采用矿山法台阶方式掘进开挖(包括爆破、出渣、支护等)、小导管超前支护措施加固 和过大的开挖进尺,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坊塌透水。泥水通过车行横通道涌入左线隧道,导致左线隧道 作业人员溺亡。
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图) 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华南区域指挥部);中铁二局三公司(实际实施) 监理单位: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福建省卓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方监测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爆破相关单位:珠海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华源(爆破监理)、珠海铭杰振动测试有限公司
7月15日,省政府成立了由林克庆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 省应急管理厅王中丙厅长和珠海市黄志豪市长任副组长的 事故调查组;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这起事故调 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 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姓名
单位
职务
陈*
项目部 总工程师
尹*
项目部 现场工长
唐*
监理办 监理员
建议追责原因
按照TJ1项目部分段责任制的分工,具体负责普占互通施工管理。违章指挥,《专项方案》 未经审批组织钢箱梁吊装、违反《专项方案》设计工序组织桥面系护栏施工;作为项目工 程技术负责人,未有效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未辨识钢箱梁倾覆风险和制定相应的 安全保证措施,未严格执行钢箱梁拼装场地设置和纳黔高速公路封道施工有关设计,未有 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发现和纠正兴天元公司未配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问题。
引言 一家人其乐融融,全家福一个都不能少!
引言
但是
引言
如果
引言 伤残、刑拘、死亡!
引言
×
一切的所想所愿终将一场空!
引言
安全,为了谁?
目录
Contents
1
事故案例 震撼教育
2
安全意识 强化提升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简要情况
2021年7月15日3时30分,位于珠海市香州区的兴业快线 (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右线在施工过程中,掌子 面拱顶坍塌,诱发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 失3678.677万元。
未将发生事故的公路段右幅165#~166#边跨现浇梁和现浇悬臂梁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 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对施工班组涉及危险作业施工工序组织监管不力
未依法确定监理机构岗位人员职责,其负责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执业行为不符合法规、政 策规定;内部监管职责不够清晰,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未认真督促监理人员履行对特 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监管职责;未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转包、劳务分包问题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2.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工程技术负责人违章指挥, 违反《专项方案》设计工序组 织桥面系护栏施工, 造 成 外 圆弧钢箱梁倾覆力矩超出稳 定力矩,导致钢箱梁失稳倾 覆。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姓名
单位
职务
建议追责原因
对隧道暗挖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监督不到位,未及时排查消除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和违规超进度
陈*
项目部 安全总监
超挖的事故隐患。
未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督促、检杳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卢*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事故隐患;未明确和制定各岗位人员责任范围的监督考核标准;未按工程进度配套专业及数量满足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3.刑事责任追究(5人)
姓名 黄*强
王*浩
单位 劳务
劳务
职务 法定 代表人
班组 工班长
建议追责原因
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不足,使用多名持无效特种作业证件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属员工多次发生违规冒险作业情形;事故发生当日,未安排班组长、安全 员对挂篮移动工作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2020年11月10日14时50分许,四川省泸州 市叙永县正东镇境内在建的叙威高速公路TJ1 标段普占互通发生一起钢箱梁倾覆事故,致 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70万元。
调查认定,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 “ 11·10” 钢 箱 梁 倾 覆 较 大 事 故 是 一 起 违 章 指挥、违章施工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设施)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刑事责任追究(12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副总经理
朵*
施工单位
包保领导
刘*
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杨*
项目部
副经理
钟*
项目部
总工程师
建议追责原因
包保厂东、福建片区内项目,对分管片区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对包保片区 项目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不到位,对项目存在坍塌、涌水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和冒险 作业、违规超进度施工等情况监管不力。
未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劳务施工技术把控缺位,未按
卢*
劳务单位 法定代表人 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现场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应急器材配备不足且演练缺失,在未确保安全
的情况下组织施工,冒险违规作业。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刑事责任追究(12人)
挂篮前端辅助施工部件与现浇段梁底满堂碗扣支架位置 冲突,工人为使挂篮移动到位,擅自拆除梁底部分碗扣 支架剪刀撑、横撑和立杆。拆除后造成多跨支架为不稳 定体系,经计算立杆轴力重新分配,部分立杆超出承载 能力范围,满堂支架整体失稳。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 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采取矿山法掘进施工风险大,易诱发松软土体坍塌透水。(工法选择不当) ✓ 勘察报告没有真实反映实际地质条件,加之超前地质钻探未进行,导致未能及时调整施工工法和支护加固措
施,坍塌透水事故由此发生。(地质不明) ✓ 横通道安全门及报警系统缺失,右线隧道突水进入左线隧道,导致人员无法及时撤离。(未按规定设置安全
姓名
单位
职务
建议追责原因
王*
劳务
现场负责人
安全意识薄弱,现场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冒险组织施工,循环开挖进尺超过规范要求,对 事故发生段未按设计要求布设系统馈杆且系统锚杆和超前小导管未按要求注浆的问题未予纠正,对 现场施工技术把控缺位的问题未提出有效处理意见,未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需求的监理人员;疏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
胡*、 聂*
监理办
总监、 总监代表
未按工程进度上报并督促公司配套专业及数量满足需求的监理人员;未严格督促落实安全巡视及旁 站监理职责;6月19日至23日右线隧道发生拱顶坍塌后未及时督促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对施工单位 未按设计要求调整施工方法、扩大开挖进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整改; 对项目监理人员监管不力,疏于管理。
对HJZQ-2 标公路项目右幅165#~166#墩挂篮与支架存在冲突,需要拆除挂篮工作平台事项, 在明知挂篮滑移是危险作业施工工序,且未报经项目部技术人员或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同 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拆除挂篮工作平台。事故发生当日,其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未对挂篮移 动工作进行现场安全监管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四川叙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总承包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实施单位: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 钢箱梁制造施工单位:四川兴天元钢桥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单位:四川冠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省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实际负责施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四公司 监理单位:天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成都盛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交科检测有限公司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2.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的直接 原因是:由于工人违规拆除箱梁底钢管支撑,导致钢管 立柱压溃从而满堂支架失稳,造成整个支架体系垮塌。
兰*、黄*、韦*、唐*、邓*施工作业时违规拆除箱梁底钢管支撑,导致钢管立柱压溃,满堂支架失稳,造成整个支架体系垮塌,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或失踪,建议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叙威高速公路TJ1标段普占互通“11·10” 钢箱梁倾覆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简要情况
项目技术 违反规定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爆破作业。在开展爆破作业时,多次未到现场进行技术
常*
爆破单位
负责人
指导和安全管理,技术把关不严,职责履行不力,存在脱岗行为。
从2020年12月起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日常工作。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
王*
代建单位 项目总监 责,未对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对隧道下穿水库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监理、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7月24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 任不落实,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隧道暗挖工程)的监控不力,未落实施工专项方 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配置,未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违规组织冒险 作业、超进度超挖施工。
分管生产,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规组织冒险作业、超进度超挖施工。
3.刑事责任追究(5人)
姓名 于*洲 郭* 翟*岗
单位
一工区 项目部
一工区 项目部 一工区 监理办
职务 常务 副经理
技术员 总监
建议追责原因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对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不重视、 不解决;未认真组织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全面,未能准确反映 主要隐患、注意事项,班前教育流于形式;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无证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劳务分包单位频繁违规冒险作业等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项目下穿水库施工地质风险认识不到 位,未按规定加强涌水垦监测和地质预报工作,未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专项方案组织隧道暗挖工程施工,未根据地质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法。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刑事责任追究(12人)
安全,为了谁?
引言
在这种恶劣的环境、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在这种脏、乱、差的环境中生活
引言
你,多久回一趟家? 你,多久看到一次父母、家人、孩子?
年轻人,还记得你的梦想是什么吗?
引言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引言 改变这种现状!
引言 建好家乡的小洋楼、城里的房子,孩子能够在宽敞的教室上课!
7 月28 日,省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 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认定,珠海市金湾区“7·25”珠机城轨金海 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参建单位
业主单位: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法人:珠海金海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由业主100%出资成立)。 代建单位: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府委托业主签订代建合同) 施工单位:联合体(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成)(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
监测单位提出关键安全措施熟视无睹;对施工单位严重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上报。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较大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简要情况
2021 年7 月25 日8 时02 分许,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珠 机城轨金海公路大桥施工段右幅165#~166#墩边跨梁 发生箱梁垮塌事故,造成4 人死亡、1 人失踪,直接经 济损失约为11,040,561 元。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1.事故基本情况
➢ 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 代建单位: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华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华
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勘察和审图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正青建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
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
2.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
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情况、未超前地质钻探、未超前注浆 加固的情况下,不当采用矿山法台阶方式掘进开挖(包括爆破、出渣、支护等)、小导管超前支护措施加固 和过大的开挖进尺,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坊塌透水。泥水通过车行横通道涌入左线隧道,导致左线隧道 作业人员溺亡。
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图) 施工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华南区域指挥部);中铁二局三公司(实际实施) 监理单位: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福建省卓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方监测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爆破相关单位:珠海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华源(爆破监理)、珠海铭杰振动测试有限公司
7月15日,省政府成立了由林克庆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 省应急管理厅王中丙厅长和珠海市黄志豪市长任副组长的 事故调查组;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这起事故调 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 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案例震撼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