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处理加药系统—技术规范书—北京邦驰世纪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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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处理加药系统循环水处理加药系统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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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技术规范 (3)
附件2 供货范围 (16)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8)
附件4 交货进度 (19)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0)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2)
附件7 分包与外购 (24)
附件8 差异表 (25)
本文从八大方面叙述了循环水处理加药系统分别是技术规范、供货范围、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交货进度、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分包与外购、差异表。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招标书适用于热电联产项目2X300MW机组工程的循环水处理化学加药系统,它提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招标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提供的产品应为符合本招标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怎样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本招标书的意见和同招标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卖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满足技术条件要求的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系统图、设备结构图、布置图、仪表清单、设计说明书,所有泵的特性曲线等说明资料及附图附表,设备制造标准、检验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1.5卖方须执行本招标书中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外)标准,本招标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在此期间若颁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标准规范时,则应按更高更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1.6本招标书经卖方、买方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招标书对设备材料未能详尽阐述,买方保留为完善系统应具有的最终解释权。
1.8 卖方应具有在中国国内同等级机组、同等功能规模、至少四座电站、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以及工程安装和调试资格。
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招标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买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若招标书未指定分包商,则投标书必须注明分包商,且不少于三家。
1.9 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招标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卖方、买方双方商定。
1.10 供货设备的总体性能保证由卖方负责保证,系统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运行需要。
因卖方所负责的循环水加药系统的本体及其附属、辅助设备及附件等的造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导致机组无法正常投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地运行,卖方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2 技术条件
2.1 标准和规范
设计、制造、验收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
●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HGJ32—90《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9236《计量泵技术条件》
●GB7783《计量泵试验方法》
●GB9845《钢制搅拌器型式及参数》
●JB2880-81《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JB2536—80《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2.2 技术规范
2.2.1 加硫酸装置
加硫酸装置包括硫酸贮罐2台(配带干燥器)、计量泵3台(其中2台运行、1台备用)、过滤器3台、控制柜1套、就地接线端子盒、压力表、安全阀、管道、阀门、贮罐操作平台(钢制防腐或玻璃钢)、爬梯和附件,诸组件均布置在一个机架上,底座应考虑防腐。
采用集中式框架结构,单元供货。
系统中的管道为碳钢,阀门采用手动衬聚四氟隔膜阀。
电气及控制要求
加硫酸装置应配备控制柜及必要设施。
装置内部控制电缆及动力电缆由卖方提供并敷设。
以下设备规范的各项参数已经填写的是对卖方提供设备的约定,卖方必须遵守,其它空白处由卖方填写。
2.2.1.1 计量泵(包括缓冲器)
型号
型式:液压隔膜泵
数量3台
流量150 l / h
扬程
0.6MPa
电机
泵头材质
其它要求:行程由0~100%可调;在最大行程点的计量精度不低于1%
制造厂商: MILTONROY
2.2.1.2 压力表
数量3台
型号
规范0~1Mpa
2.2.1.3 硫酸贮罐
a) 设备规范
设备类型水平卧式
设备台数 2台
设备直径Ø 2400 mm
有效容积 20 m3
工作压力常压
试验压力满水试验
工作温度<50
C
布置室内
b) 技术要求
1) 硫酸贮罐为焊接碳钢结构的卧式形容器,设备应按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
2) 每台硫酸贮罐应配有两个上人孔。
3) 硫酸贮罐液位计应采用磁翻板式。
4) 附件有人孔、鞍座、空气干燥器、各种接管等。
c) 设备参数(投标商填写)
1) 基本参数
直径
mm
类型
数量
台
2) 筒体厚度/封头厚度 / mm
3) 总长度
直边长度
mm
总长度 mm
4) 设计压力
MPa
水压试验压力
MPa
5) 工作温度
℃
6) 本体材料
碳钢
7) 荷重
净荷重
运行荷重
2.2.1.4 电气柜
数量:1套
2.2.2 阻垢剂加药装置
本装置包括电动搅拌溶液箱2台、计量泵3台(其中2台运行、1台备用)、过滤器3台、控制柜1套、就地接线端子盒、操作平台、压力表、安全阀、管道、手动阀门、附件等,诸组件均布置在一个机架上,采用集中式框架结构,底座应考虑防腐,单元供货。
管道为衬塑管,阀门采用手动衬胶隔膜阀。
泵出口应配置耐腐蚀压力表和耐腐蚀安全阀。
阻垢剂加药装置为手动运行。
电气及控制要求
阻垢剂加药装置应配备控制柜及必要设施。
装置内部控制电缆及动力电缆由
卖方提供并敷设。
以下设备规范的各项参数已经填写的是对卖方提供设备的约定,卖方必须遵守,其它空白处由卖方填写。
2.2.2.1 电动搅拌溶液箱(溶液有腐蚀性) (配溶液搅拌机、液位计)
数量2台
型式园筒、带盖
直径
Φ1212
容积 1.5m3
设计压力常压
试验压力满水泄漏试验,充水24小时不得泄漏
材质碳钢,内壁衬胶
溶液搅拌机:电机型号:;功率:;电源:
带远传信号磁翻板液位计型号:
衬软橡胶或半硬橡胶,层数2层,厚度4.5mm,衬里应完整无针孔,应能接受每
1mm厚度3000伏电火花试验而不被击穿
每个溶液箱应配置:带远传信号磁翻板液位计还应配有带减速装置的电动搅拌桨。
电动搅拌桨:轴:1Cr18Ni9Ti,桨:1Cr18Ni9Ti
2.2.2.2 过滤器
型式Y型,不锈钢T型绕丝,缝隙0.3±0.05
数量
3台
规格
DN25
设计压力
常压
材质本体为碳钢衬胶,滤元为1Cr18Ni9Ti 2.2.2.3 计量泵(包括缓冲器)
型号
型式:液压隔膜泵
数量
3台
流量
150l/h
扬程
0.6MPa
泵过流部分材质
1Cr18Ni9Ti
电机
其它要求:行程由0~100%可调;在最大行程点的计量精度不低于1%
制造厂商: MILTONROY
2.2.2.4 耐腐蚀压力表
数量
3台
规范
0~1Mpa
2.2.2.5 电气柜
数量:1套
2.2.3 杀菌剂加药装置
本装置包括次氯酸钠贮罐2台、计量泵3台(其中2台运行、一台备用)、过滤器3台、控制柜1套、就地接线端子盒、贮罐操作平台(钢制防腐或玻璃钢)、爬梯、压力表、安全阀、管道、手动阀门、附件等,诸组件均布置在一个机架上,采用集中式框架结构,底座应考虑防腐,单元供货。
管道为衬塑管,阀门采用手动衬胶隔膜阀。
泵出口应配置耐腐蚀压力表和耐腐蚀安全阀。
杀菌剂加药装置为手动运行。
电气及控制要求
杀菌剂加药装置应配备控制柜及必要设施。
装置内部控制电缆及动力电缆由
卖方提供并敷设。
以下设备规范的各项参数已经填写的是对卖方提供设备的约定,卖方必须遵守,其它空白处由卖方填写。
2.2.
3.1 次氯酸钠贮罐
类型卧式
数量 2台
有效容积 20 m3
直径Φ2400 mm
设计压力常压
试验压力满水试验
工作温度 <50 ︒C
介质次氯酸钠溶液
布置室内
技术要求
1) 次氯酸钠贮存罐为焊接碳钢结构卧式容器,设备应按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
2) 设备本体内部衬耐氯橡胶共两层,厚度为4.5mm。
接管应衬胶到法兰的密封面。
所有衬胶应是完整的、不应有任何漏点,并能承受15000伏电火花测试。
衬胶层应采用硫化罐硫化,本体硫化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3) 每台次氯酸纳贮存罐应配有2个DN500mm的标准人孔。
人孔盖内表面应和器壁内表面持平。
4) 应设置磁性浮子、翻柱双色显示型就地液位计(顶装型),其材质应耐
15%NaClO的腐蚀。
5)附件有人孔、鞍座、各种接管等。
2.2.
3.2 过滤器
型式Y型,不锈钢T型绕丝,缝隙0.3 0.05
数量
3台
规格
DN25
设计压力
常压
材质本体为碳钢衬胶,滤元为1Cr18Ni9Ti 2.2.3.3 计量泵(包括缓冲器)
型号
型式:液压隔膜泵
数量
3台
流量
150l/h
扬程
0.6MPa
泵过流部分材质
1Cr18Ni9Ti
电机
其它要求:行程由0~100%可调;在最大行程点的计量精度不低于1%
制造厂商: MILTONROY
2.2.
3.4 耐腐蚀压力表
数量
3台
规范
0~1Mpa
2.2.
3.5 电气柜
数量:1套
2.2.
3.6次氯酸钠加药装置本体管道和阀门采用UPVC管道和隔膜阀,UPVC管道和阀门为化工级、1.6MPa,UPVC管道和阀门采用Cepex/西班牙或JF/瑞士的产品。
2.2.4 对上述各加药、加酸单元设备,实行按单元控制,控制要求如下:
2.2.4.1 加硫酸、加阻垢剂、加杀菌剂单元的设备应能在各自控制柜上操作;并能接受远方控制信号,同时就地控制柜应设有就地/远方切换开关及就地启/停按钮。
2.2.4.2 所有泵、搅拌机故障信号应能在就地控制柜上报警;并能提供干接点信号远方报警。
干接点满足如下要求:无源、220VAC、5A。
2.2.4.3 液位信号在超值(低、高)时,应能在就地控制柜上报警,同时向远方提供干接点信号。
2.2.4.4 为满足全厂仪表选型一致,所供热工仪表选型由买方确认。
2.2.4.5 卖方应提供加药系统P&ID图,并提供就地控制柜至水控制系统所有的I/O清单,提供系统中所有设备的联锁控制要求及用电负荷。
同时提供所供仪表的供货清单及说明书。
2.2.5卸药泵:
2.2.5仪表和控制:
2.2.5.1卖方应提供所有相关工艺系统的控制检测仪表和控制装置,这些仪表和控制装置能完成对相关工艺系统的就地控制和监视,并应有就地/远方切换。
2.2.5.2 所有卖方提供的控制监视信号将被送往化学水处理控制室的PLC(买方提供)上,在化学水处理控制室实现远传控制和监视。
2.2.5.3 卖方和卖方的接口在就地控制柜或就地接线盒的端子排上,卖方应负责控制柜或接线盒至仪表的电缆和接线。
2.2.5.4 卖方提供的控制柜、接线盒、仪表应符合电气防爆要求和防护要求。
2.2.5.5 所有卖方提供的过程仪表的检测元件应考虑防腐蚀要求,根据工艺介质的特性选用不锈钢或哈氏合金等防腐蚀的测量元件,流量仪表选用电磁流量计或超声波流量计。
2.2.5.6 卖方应负责所有过程仪表的过程连接,提供所有的仪表管线和阀门,所有仪表和阀门应满足防腐蚀要求。
2.2.5.7 所有仪表如有可能应尽量选用回路供电仪表。
2.2.5.8所有控制装置输出的报警信号、保护、连锁信号接点和开关量控制输出的接点均为无源开关接点,其接点容量为:交流220V,5A,直流110V,5A,模拟量输入输出信号为4~20mA标准信号。
2.2.5.9 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应选用进口SIPOS标准一体化执行机构。
2.3 油漆、包装、运输
●油漆、包装、运输按JB2536—80《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执
行。
●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
(考虑露天至少放置6个月)。
3 试验及责任
3.1 试验
3.1.1 工厂试验
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卖方应按以下项目进行工厂试验:
●外观检查
●水压试验
●泵的性能试验
●搅拌桨转动试验
●衬胶容器电火花检查
3.1.2 现场试验
●外观、尺寸检查
●垂直度检查
●水压试验
●泵和电机运转试验,搅拌桨转动试验,泵的噪音检查。
●安全阀定值试验。
3.2 责任
3.2.1 设备投产后,卖方负责各加药装置的调试,直至正常投运,并且在机组整体168小时试运行后交付买方使用,保用期为一年。
3.2.2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及一年运行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和因运输不当使设备损坏,应由制造厂免费承担维修或更换。
因违章操作,施工管理不当而造成损坏,不属制造厂责任。
3.2.3 卖方应指导现场安装,根据买方要求,及时处理设备出现的问题。
3.2.4 卖方负责向买方提供运行及维修方面的技术培训,使培训人员能熟练工作,并提供培训有关资料12份。
3.2.5 卖方提供装置运行一年所需备品备件,(每台泵应带有一套备件),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及调试仪器设备并提供详细的明细清单。
3.2.6 由卖方配套的外购件、外协件,其质量、可靠性、运行性能参数均由卖方总负责。
3.2.7在设备交货前一周,卖方通知买方到现场验货,确认后方可发货。
同时应向电厂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技术资料12套。
4 设备标志
4.1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4.2铭牌应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4.3铭牌上应刻下列内容:
制造厂名称
设备名称
出厂日期编码
出厂检验编码
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2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开列的内容外,为完善设备所必须的附件等也属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内的仪表、阀门及计量泵等,卖方至少列出三家产品,分别报价,按最高价做为投标价,最终由买方确认。
1 设备范围
卖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应包括每套单元设备的分项设备、阀门和管道。
每套单元设备须单独列表。
1.1 加硫酸装置1套(硫酸贮罐2台、计量泵3台、过滤器3台、控制柜1套、就地接线端子盒、压力表、安全阀、管道、阀门和附件等)。
1.2 阻垢剂加药装置1套(包括电动搅拌溶液箱2台、计量泵3台、过滤器3台、控制柜1套、就地接线端子盒、操作平台、压力表、安全阀、管道、阀门和附件等)。
1.3 杀菌剂加药装置1套(包括贮罐2台、计量泵3台、过滤器3台、控制柜1套、就地接线端子盒、操作平台、压力表、安全阀、管道、阀门和附件等)。
1.4 所有就地、远传的控制检测仪表,包括控制柜、接线盒、仪表管线和仪表阀门等。
1.5 安全淋浴器1台。
2 专用工具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3 备品备件
卖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3.1 卖方应当提出所推荐的备件的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交付所需要的大概期限时间。
3.2 卖方在终止备件生产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根据需要及时增加订购备件的数量。
3.3 合同执行过程中,卖方设备中所用的标准部件若有改动时,应相应改动提供的备件中的品种,并取得买方的同意。
随机备件、3年用备件须单独列表
4 进口件清单
表格内为必须进口设备及部件,卖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进口项目。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5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6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其他资料各为12套。
2 技术文件
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签订技术协议后10天内,提出设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完整而详细的系统图,系统图上应标明所有的设备、仪表和控制、阀门和管
道等项,并提供工艺流程和控制必要的技术说明;
●提供每个单元设备、分项设备、阀门等的详细的技术数据表;
●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提供设备所需用电负荷;
●提供单元设备外形尺寸图。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完整而详细的系统图,系统图上应标明所有的设备、仪表和控制、阀门和管
道等;
●提供设备详细的外形图、安装图(所有管接口位置)、基础图及设备运行荷重。
●提供加药装置所需的电源要求(用电负荷)及参数、接线图。
提供安装接线图、
端子排出线图。
2.3 设备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检验/见证所需的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设备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说明书(包括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总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卖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损零件图。
2.5 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所有进口设备资料应有中文版。
附件4 交货进度
卖方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发货到现场。
说明:
1. 表格内的设备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后到设备交付到交货地点的时间。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每台设备同时交货。
3. 卖方应列出每台设备及其附属部件的交付时间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卖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监造内容
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业主确定。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卖方为买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卖方、买方监造代表、买方三方协商确定;
(2)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代表有权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应提卖方便。
(3)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应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附件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主持,买、卖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买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5.2 现场试验
a、买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卖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
直到合格为止。
4.6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试验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6和卖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买方承担;在卖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买、卖双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卖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在投标阶段卖方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此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不会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