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湘安监[201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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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正文:
----------------------------------------------------------------------------------------------------------------------------------------------------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湘安监〔2013〕77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服务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突出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和现场管理,一批企业实现了达标升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对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深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新要求
尽管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少数地方和企业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达标创建动态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工作进展不平衡,重进度轻质量,重形式轻实效,达标升级后管理滑坡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前提;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有效举措。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全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部署上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中介服务、巩固提高”
的原则,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标准”的要求,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验收、循序渐进创建、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动态管理,全面深入扎实开展企业达标创建活动,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坚持“四个突出”:即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安全设施设备等硬件上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在规范管理、治理“三违”等软件上不断加强过程控制;突出安全生产任务繁重、事故多发的重点矿区、烟花爆竹主产区、危险品生产储存集中区、长株潭等中心城市;突出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切实加大创建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对未达标高危企业的重点监控,切实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升。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要分行业、分地区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扎扎实实开展创建。
三、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
一是适当调整评审工作制度。
湖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作为我省二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负责省内所有二级和非委托类非煤矿山三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工作,并负责对市州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进行具体督促指导。
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或是由技术力量相当的社团组织、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承担,具体名单由省、市安监局标准化领导小组分别本着从严、公开、公正、公平、适用的原则确认公告。
省安全监管局技术中心负责标准化自评人员、评审人员的培训考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和参与标准化评审等工作,按照市场规则开展服务活动。
二是进一步健全评审质量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细则及工作规范,确保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对标操作,确保评审质量。
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达标创建主体责任,认真按照规范要求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组织机构、安全责任、经费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扎扎实实通过创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
企业可委托具备相关安全评价资质且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标准化创建咨询,也可依托自身力量自主创建。
达标创建企业都必须选送自评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督促其全过程参加自主创建,非自主创建企业的自评人员要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咨询。
通过咨询辅导或自主创建达到条件的企业,应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评审组织单位申报评审。
评审组织单位组织企业抽签随机确定评审单位。
评审结束后,由评审组织单位会同安全监管部门业务处(科)室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或根据实际进行现场核查。
符合达标条件的,由评审组织单位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公告后发放牌匾和证书。
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不得
审查通过达标。
四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
企业创建达标后要继续严格实行对标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对标自评,并根据达标等级分别将结果报省、市州安全监管部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评审单位要严格评审过程质量管理,对评审结果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对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各地区各行业标准化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的已达标企业要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该降级的降级,乃至取消其标准资质。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合力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力量。
在省人民政府已批准成立的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之下,省安全监管局成立由局长邓立佳为组长,副局长李大剑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协调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标准化推进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比照省安全监管局模式调整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明确的相关激励约束机制,把达标创建与企业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安全专项资金、用地融资、工伤保险与安全责任险费率等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凡是未按期保质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的企业,不得评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先进单位,其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各地可借鉴长沙市各县市区的做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设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充分调动企业的达标创建积极性,确保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
三是加强创建考核督办。
各地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创建质量不高、进度严重滞后的,予以考核扣分。
各级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办抽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
对严重不负责任、创建工作不力的地方、企业、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对不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或是创建后工作滑坡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企业、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各地要注意认真总结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培养树立一批达标创建的样板企业和先进单位,坚持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各地要按照要求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和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上报工作信息和数据报表,认真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监管,推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国防科工等行业领域同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是转变作风廉洁自律。
各业务处(科)室和中介机构,要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达标创建,规范工作程序,减轻企业负担,能够精简的尽量简化。
对小微企业(非高危企业)、经营门店,不搞一刀切强制达标,但要督促其抓好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涉及多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达标创建,以行业主管处(科)室牵头,
其他处(科)室配合,一并创建。
尽可能降低评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咨询单位必须实行分离,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开展评审、咨询活动;对企业进行咨询指导的单位,不得对该企业进行评审。
省、市州安监局直接组织评审的,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咨询活动,不得谋取个人利益。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