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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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我国高校内部的教学督导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对教学督导工作的不断研究和探索,各高校形成了具有一定特点的教学督导体制与模式,并将教学督导工作纳入到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
督导工作对强化教学管理和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发挥了积极的监控作用;对于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指导作用;对于促进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
目前,各高校在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规模以及校情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高校的督导工作也呈现出复杂化和多元化趋势。
从督导工作理念到工作机制,从机构设置到工作职责范围等方面都各有不同。
督导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制约着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比如,督导工作往往重于“督”少于“导”,影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督导工作的某些行政化倾向,造成某些方面的不和谐;督导工作中往往采用程式化模式,对教师的评价不够全面,甚至抹煞教师的某些优点;对于以上提及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督导应成为教师培养的有效途径
教学督导中“督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对教学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教师是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主导方面,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必然成为教学督导的重点。
而接受督导的教师,特别是广大青年教师,对督导工作的认同程度,有时和督导专家的工作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督导专家和接受督导的教师之间的心灵沟通、相互信任是做好督导工作的基础。
所以,督导工作要处理和协调好与各方面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督导的效能。
督导工作要真正确立以教师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逐步淡化监督色彩,从培养教师的良好愿望出发,给予青年教师真诚的关怀,展开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当好青年教师的良师益友,形成一种青年教师从被动地接受督导到主动地与专家展开交流的良好氛围。
在督导工作中,“督”的任务就是找出差距,“导”的任务就是解决问题。
督导工作其实质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
因此,督导工作的重点理应由表象上的“督”向实质上的“导”的方向转变。
“导”要在提高教学质量上下工夫,重点解决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我们的督导专家要从培养教师的长远大计出发,科学、有效地指导教师,中肯、具体地启发点拨,使教师在“导”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从培养教师的目的出发,督导专家要在教学方面给予青年教师实实在在的指导,真正做到“督”在要害处,“导”在关键上。
要坚决纠正当前评教中很难听到中肯批评和建议的倾向,形成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和研讨。
我们的督导专家要襟怀坦白,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督
导不能停留在表层肤浅的意见上,要给予他们的不只是简单结论和几条原则性的意见,而是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有深刻的分析,使其对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要给予他们非常具体的指导,让他们既有良好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又有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对青年教师既要有教学技术上的指导,又要有思想理论上的武装,使青年教师在经过一番督导之后有豁然开朗的效果,能在教育思想、教学态度和教学准备及教学方法、语言艺术、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方面有质的提高。
二、要摈弃行政化的督导倾向
高校中的教学督导有别于国家对教育的督导。
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对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从而保障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
很明显高校的教学督导其性质属于非行政督导。
根据教学督导的属性,教学督导的组织应当是在校长领导下相对独立的咨询组织,不应当挂靠学校的任何管理部门或研究机构,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真正发挥督导的作用。
根据督导工作的职责,督导对学校内部一些管理部门的工作也有督导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挂靠在这些管理部门之下,势必形成管理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很难对其工作进行监督,使督导失去“督管”这一重要的功能。
当督导挂靠在学校的管理部门时,有些管理部门又会把某些本属于行政工作性质的一些任务交给督导组去完成。
在这种无意识的情况下,督导组又做了很多属于行政部门的工作,成了学校职能处室中的小部门。
比如,学校内部一些与教学质量有关的评奖评优、奖金发放或晋职晋级等工作并不是督导组所为的事,但很多学校的管理部门却把这一工作交给督导组去做。
对这些工作,督导组可以提出建议或意见,但不能代替管理部门做出决定。
有时教师对督导组代替管理部门做出的某些结论会颇有微词,教师也会因目前大学内对管理部门的敬畏,而迁怒于督导。
长而久之,教师就会与督导产生隔阂甚至摩擦,将严重影响督导效能的发挥。
另外,督导专家只在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是行家里手,而对其他学科最多只是有所了解,因此,当以外行的身份对某些学科做出课堂教学评价时很难做到准确和真实。
从一些督导专家的听课记录中很难看到对某些教学内容能给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用督导专家提供的材料给教师做出结论性评价,必然存在某些偏颇或以偏概全。
现在大多数学校使用的听课评价表,很多是描述性和概念性的语言。
而教学工作是一项复杂劳动,教师的教学工作很难用定量和定性的指标来描述,不同的课堂也不应当用同样的标准来评价。
即使能比较客观地对某位教师做出评价,如果不再进行其他的督导,对教学质
量的提高也没有任何作用。
教学工作是一个多因素作用的过程,将教学结果全部归于教师,也略显不公,同时也会掩盖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
教学工作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教师备课、课后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很难从听课的评价上做出全面的反映。
这样的评价表更多的是体现专家的主观意识,即使是同一课堂,不同的专家也可能给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因此,科学与合理地设计评价指标和考核方法,不断地研究和改进评价体系是非常重要的。
要不断完善督导的内容和方式方法,避免采用强制性或行政命令的方式来解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要在充分理解和尊重教师的基础上,采用一些人性化的工作模式和技术,摈弃一些行政化的做法。
要坚持教学监督、指导、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贴近基层教师,使广大教师支持、配合督导工作。
我们的督导工作要给予教师更多的关爱和包容,给予更多的鼓励和建议[5]。
任何“恨铁不成钢”的指责和处罚,对教师的成长都是无济于事的。
教师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者,学校的教育和教学质量需要通过教师来提升,只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教学质量激励机制才是我们最愿看到的,督导工作要在这些方面有新的思考和新的做法,以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要增强学术自由的督导特征
大学教师治学态度应当是严谨和规范的。
大学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同时在教学工作中也要严格遵循教学规律,特别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些原则更应遵守。
这是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首要前提。
在这方面,督导专家要和管理部门一道严格把关,保障学校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地运转。
大学里教师的教法和学术观点、学术活动是自由的。
所谓“教无定法”是大家都接受的观念。
大学里的教师群体,因为受教育的背景和经历不同,个人的好恶和兴趣不同,专业背景和专业知识不同,所以,教学和讲课的方式和方法有很大的差异,教学模式和教学风格也是多种多样。
但在实际督导工作中,高校的许多教学评价模式的程式化给大学的学术自由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使大学教学活动的主体渐渐适应着外界的干预和限制,失去了对学术自由的追求精神和创新精神。
如果这样一味地强调某些规则,就可能把教师仅有的一点自由精神和创新意识抹煞掉。
我们应当鼓励教师有不同风格的教学方法,给予教师充分发挥个性的空间和时间,多给机会让他们有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的自由,展现不同的特色风格。
教学方法、教学风格和教学内容的多样化才会使教学改革有生命力,教学理念和模式的不断创新才能形成有特色的课堂教学。
督导工作也要转变督导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处理好规范和改革创新的关系,要用全新
的理念、观点和方法去评价现在的大学课堂和其他相关的教学工作。
所以,督导工作要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价值观念,要本着学术研究的态度去督导,不断加强督导队伍的学习和建设,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使督导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的轨道。
(作者常秀娟江苏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