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广告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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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广告道德问题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8-07-17 16:10:00 ] 作者:华玉亮现在人类生活的各个空间无不弥漫着广告的气息,广告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必需品,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现在某种产品想推销出去,最终达到消费者手中,不做广告恐怕是很难做到了。
不得不说,广告对促进需求,引导消费,活跃市场经济是功不可没的。
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以促销为目标的广告因片面追求物质利益,而片面强调消费和物欲享受,对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一、不真实的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
广告中的不道德行为体现在广告内容的不真实性、误导性和欺骗性,这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广告直接以虚假的承诺欺骗消费者,对社会公众的权益造成直接损害,那么,这就不仅仅是违反道德的问题,还会使广告主面临被司法及政府机关起诉的后果,因而这种广告在法治健全的国家只占少数。
我国由于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建立和健全,所以存在对于虚假广告管理不严的情况,广告的欺骗性弊端也较为突出。
如天津某药厂在《新文化报》上刊登了这样的内容,“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干扰素之父侯云德院士说:‘一次治疗后能让您一年内不再感冒!力比奇将成为感冒治疗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 然而,当事专家侯云德院士对此却一无所知。
事后他痛斥了该药厂的无德行为:“这是在欺骗全国人民,欺骗全国消费者。
”另一方面就是广告使用某些手段、方法(比如夸张、对比等)只突出和强调对企业有利的信息,而不告诉消费者全面的客观的信息,使用吹捧或修饰性技巧、手段美化了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再加上名人名星的推波助澜,更具有欺骗性。
如“蚁力神”含伟哥成分,“巨能钙”含双氧水,这些在广告中是很难见到的。
所以,广告的真实性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怀疑,这对于我们提倡诚信的社会中是极不协调的。
二、性感广告直接损害女性
自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克莱罗女孩广告首次出现以来,广告总是利用女性形象——消费者最熟悉、最容易接受的符号来推销商品,已经成为毋庸置疑的广告内容。
女性形象在体现其促销价值、创牌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同时,也正在走入某种误区,这对文化时尚及整个大众文化价值理念的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有人说:性是人们共同所需求的,不受任何身份的影响,最容易引起共鸣,也最容易被人记住。
因此,利用这点作广告,只要不明说,打打擦边球无妨。
的确,人们在传媒上所见到的女性形象越来越“大胆”了,如今每天晚上的电视购物广告中都有几乎裸露乳房的女性模特儿。
湖南一家电视频道播出《暧昧语言,一则房产广告引发争议》的新闻。
这则新闻指出,最近在长沙报纸媒体刊登了一则房产广告,上面出现了“突破3点,大得让你心动”、“我只卖2390~2890元/平方米”、“位置不同,价格不同,享受不同”等广告语,配上一个穿内衣
的性感女郎,从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广告与女性”的专题讨论。
学者刘绍楹评论这些暧昧广告时说:“一些广告运用性暗示的办法刺激受众感官。
这种引导包含的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格调明显低俗。
”这样赤裸裸地把性暗示作为广告手段,无论如何也不能算高明的创意广告,更多则是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
三、不良广告对未成年人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商业社会,琳琅满目的广告无孔不入,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电视作为一种广告传媒已越来越被商家看好,而未成人(尤其是儿童)“享受”电视娱乐的兴趣又比成人浓厚得多,几乎成了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根据北京市对200多名4~5岁儿童做的一项调查显示,90%以上的孩子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第一就是电视广告,第二是动画片,第三是少儿节目。
可见广告在儿童心目中的地位。
而那些低俗,重经济效益,商业性,暴力性的电视广告,又直接冲击着儿童的各种感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儿童的道德认知、生活方式和言行举止,对于缺乏一定的判断能力、有极强模仿能力、认知结构尚待完善的未成年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隐形杀手,从而影响着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取向。
如少儿节目在播《蓝猫淘气三千问》的黄金时段,打出了这样一个饮料广告:“我要把这纯洁透明的爱,献给我最爱的女孩”,这不是整个在误导学生早恋吗?在儿童节目中附以推销玩具和其他商品为目的广告,容易导致社会趋向物质主义,侧重物质拥有,忽视精神生活的需要。
又如某方便面广告:画面是一碗方便面,一美女,广告词:“只等你来泡”。
还有电视购物广告中,不少特殊用品(如女性丰乳药品、内衣等)的广告,过度色情化。
这些对社会不良风气滋生提供了土壤和产生助长作用,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的思想健康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只追求社会进步、经济繁荣,而牺牲了社会公义,及对弱势社群的关注。
再诸如“城市牛皮癣”等格调不高、内容非法的低俗广告,正对童稚的心灵造成污染,成为德育公害!不良广告充斥孩子们的视野,抵消着德育的效果,让人感到非常痛心!全社会都应该来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四、广告对社会价值观的消极影响
广告在现代社会中不仅指导人们的消费,还极大地支配着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节奏、而且潜移默化中也影响及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自然观、社会观、生活观、社会关系和文化心理等。
广告鼓吹消费至上,诱导消费者过分重视和追求物质、感观享受。
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西方学者认为,大众传媒以广告等形式无孔不入地侵入了人们的空闲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人的个体意识和批判理性,催生了人的虚假需求,使人变成了一个“单向度的人”。
我国学者对于广告的社会、文化效应几乎都是持否定态度。
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在广告的控制下,人已经被物化;广告形象的虚幻性使消费者获取心理满足时都显现出某种“自欺欺人”的特征。
北京街头
出现了一则房地产广告,打出的广告词是“你有二房吗?”。
山东也出现同样内容广告:画面为“二房”二字和一旧式装束打扮的妇女坐在磨盘前的形象、广告语为“绵绵二房,回味悠长”。
这些广告“肆意侮辱公众视线”,“既散发着陈腐气息又漂浮着现代铜臭”,当然最终都没有好结果。
在中宣部等下发的《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中也提到:“新闻媒体广告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屡禁不止,有些广告内容格调低下、用语粗俗,引起群众不满和反感。
”
对于这些有违良好道德问题的广告,我们必须加强自身的素质,并利用各种手段维护绿色广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对广告企业员工进行素质培训,掌握基本的广告法规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强以行政立法和政府行为予以制裁和约束;三是通过教育提高国民的素质,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诚信,净化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各种;四是从企业到广告媒介自觉抵制违背良好道德的广告传播。
使广告自始至终地做到促进需求,引导消费,活跃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