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培训资料(doc 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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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监理规划培训资料(doc 55页)
绥宁县民政局
儿童福利院综合楼监理规划
编制:
审核: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绥宁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院综合楼项目监理部
二○一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01)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02)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 (05)
第四章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06)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 (09)
第六章监理工作流程 (16)
第七章工程质量控制 (26)
第八章工程进度控制 (35)
第九章工程造价控制 (38)
第十章安全生产控制 (41)
第十一章合同与信息管理 (43)
第十二章组织协调 (47)
第十三章旁站监理 (48)
第十四章监理设施 (50)
第十五章节能控制 (50)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绥宁县民政局
2、设计单位:绥宁县建筑勘测设计院
3、地勘单位:城步苗族建筑勘察设计院
4、监理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湖南九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绥宁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院综合楼
三、建设地点:绥宁县城大公坪路77号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投资460万元,占地面积约:458.02㎡,总建筑面积约3618.55㎡;建筑层数、高度、耐火等级:共8层,建筑高度23.950m,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五、建设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第一节监理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含基坑开挖、土建基础、主体、建筑装饰、建筑屋面、建筑节能、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等)。

第二节监理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以合同为依据,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积极主动地实施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

具体内容主要有:
(1)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总监指导下,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
(2)协助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6)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报告;
(7)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体系是否健全并正常运行,如不满足要求,督促其完善;
(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批划分”并督促实施;
(9)复核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0)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手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
(11)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计划,检查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控制;
(12)隐蔽验收和分部分项验收;
(13)核签施工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查记录等;
(14)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5)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防止违章作业;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17)负责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主持工程例会;
(18)组织竣工初验,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9)负责保修期的协调及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等。

第三节监理目标
监理工作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程、施工图纸和有关合同要求完成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严格按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实施现场监理。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高效运作、有效监督、及时协调”的监理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监理规范规程的规定,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建立起保证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的最优实现的保证体系,确保项目按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廉洁的目标竣工。

(1)监理工作总目标
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全面满足业主的要求,实现本工程质量优、投资省、进度快、施工安全文明、工程建设合法的监理工作总目标。

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基本满足施工合同要求。

强化管理,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

(2)质量目标分解
1、质量目标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评定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争创市优质样板工程。

2、安全目标
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以强有力手段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其它单位的干扰,使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有关规定,争取获得“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3、造价目标
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确保投资控制在业主批准的预算范围以内,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严格遵守经济技术签证程序,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确保业主制订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
3、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政府批准的立项批文、规划批文等政府批文)及其相关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工程变更等勘察设计文件);
4、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依法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与分包商签订的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
5、质量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等。

第四章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第一节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委派具有丰富监理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配套的监理工程师组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绥宁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院综合楼项目监理部,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
一、人员配置的原则
1、人员配置的原则
(1)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十年以上,从事监理工作五年以上,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监理工作的经验。

(4)根据项目的特点、监理任务及不同阶段,优化组合,配备专业齐全的
各类工程技术人员。

2、组织机构的形式
(1)监理项目实行两级管理,一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二是项目监理部对项目的管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本工程采用取直线制的监理模式,力求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层层负责、相互配合的高效有力的监理组织机构。

二、监理人员配置说明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我公司派出各专业齐全的监理班子,其中机构成员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所配备的监理人员均为从事多年工程建设,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以满足本工程的监理工作需要。

配置人员暂按以下考虑:
第三节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
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1.1收到建设单位转交的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进行审查。

1.2各专业技术人员就设计文件、图纸是否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图纸及文件是否完整、明确、清楚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写设计文件、图纸审核意见。

1.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将审查意见提交建设单位,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转达预审意见和建议。

1.4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单位主讲,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

1.5未经审查和设计交底的施工图纸,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2.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审手续齐全(既有编制人、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承包单位公章的基础上,由承包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项目监理部。

2.2总监应及时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在报审表上写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签署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核批实施。

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在报审表上提出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查。

2.3经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单位应认真贯彻实施,不得任意改动。

若需调整、补充或变动,须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

承包单位因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用等问题,由承包单位负责解决。

2.4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批准。

2.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均应作为项目监理正式技术资料归档。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3.1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合理的时间,将开工报告各项送审材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3.2监理人员按照总监的布置对承包单位为工程开工所做的准备工作及现场开工条件进行全面调查审核,并在有关报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监审查。

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重新验证审查。

3.3总监在确认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后,提请业主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说明以下事项:
①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和结果;
②承包单位在开工准备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要求限期弥补的内容;
③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建设单位完善开工条件提出建议与要求;
上述内容应列入“会议纪要”
3.4 经第一次工地会议通过,总监签署批准“工程开工报审表”,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报建设单位会签后,作为开工令下达。

3.5对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开工报告,承包单位根据纪要的整改意见,在改进施工准备工作后,重新提出开工报告。

4、材料、构配件质量监控制度
4.1主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采购前,承包单位就有关厂家的产品样品、技术参数、单价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交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方可确定定货单位。

4.2 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进场时,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并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

4.3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要求进行试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4承包单位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向监理单位报送有关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监理工程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意见,承包单位应及时作出解释和处理。

5、设备质量监控制度
5.1主要设备订货前,监理工程师协同建设单位进行多家生产厂家的实地考察和比选后,再确定订货单位,并予以明确。

5.2对整机装运的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外观检查(包装检查)和附件、备品的清点。

5.3施工安装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有关设备的资料、证书,并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设备装箱单、型号、规格、数量进行严格检查,对有差错或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退换或处理。

5.4施工安装单位对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参与单体、连体无负荷的试车运转。

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隐蔽工程施工准备完成,隐蔽前承包单位应根据验收标准进行自检、专职检,然后填报“报验申请表”报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6.2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

6.3对重要部位或重要结构的隐蔽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如质检部门)共同进行。

6.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质量合格则予进行下一道工序,检查不合格,通知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和整改。

各承包单位自行隐蔽不合格工程或自行进行下一道工序,监理单位应下达“工程暂停令”。

7、单位(单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1单位(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单位作一次系统的自检,并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审批,资料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每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分户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再签署意见。

7.2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要求及验收标准,对工程竣工报验单及所附材料、报告等进行仔细检查。

审查符合要求,分户验收合格,可进行竣工验收。

7.3监理单位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质监部门、安监部门、档案馆参加的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验收不合格,开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处理,重新申报验收。

8、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8.1监理工程师必须按设计图纸及设备,材料明细表中的数量,并按合同所规定的计量方法、单位进行。

8.2对承包单位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及未经质量验收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

8.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预先计量
8.4承包单位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8.5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计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的初审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查、签署,报建设单位同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付款申请一律无效。

9、工程索赔处理制度
9.1监理工程师按照索赔程序处理工程索赔
9.2监理单位对索赔事件应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对索赔是否是合同条件;索赔证据是否真实、合理、合法;索赔计算是否恰当等进行审查,使索赔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9.3加强主动监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减少索赔的机会。

9.4注意平时资料的积累
9.5如建设单位与索赔单位对索赔事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转入调解、仲裁程序。

10、工程暂停、复工制度
1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擅自替换工程材料或变更材料;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经处理、改进或同意就继续作业;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而工程确实需要暂停施工;
施工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对上述情况,监理工程师根据停工原因,影响程序等,填写“工程暂停令”,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发送承包单位。

10.2承包单位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根据停工原因,进行有效整改。

如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则与建设、监理单位协商有关工期、费用事宜。

10.3当停工原因消除,并已具备复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承包单位在接到复工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复工。

11、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1.1工程变更可以由设计、承包、建设、监理单位指出,根据变更的内容、涉及的工程费用,影响工期的长短等可分为一般性变更和重大工程变更两类。

一般性变更指设计图纸中的一般性错、漏、缺和一般材料的替代,原则上不涉及费用及工期的调整;重大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方案和综合性技术问题,以及会产生连锁反应的设计图纸中的重大的错、漏、缺等质量问题。

11.2对一般性的工程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随同设计修改图纸送交建设单位,再转交给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

11.3施工安装中出现的重大工程变更,不论何方提出,均由总监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专门协商研究,分析变更原因及对总目标的影响,提出变更方案及相应措施,由设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

11.4设计变更文件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均需由监理单位签证,未经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变更和签注一律无效。

12、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2.1项目监理部由专人负责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12.2按有关规范、制度进行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

12.3建立资料收发签字制度。

12.4建立资料借阅登记制度。

第六章监理工作流程
各阶段监理程序及工作流程见框图
6.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程序框图
6.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6.3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控程序框图
6.4施工阶段隐蔽、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监理验收程序框图
6.5施工阶段单位(单项)工程质量监理验收程序框图
6.6施工阶段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
不要处理
6.7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程序框图
同意
6.8计量支付程序框图
6.9工程停工、复工程序框图
非总承包
6.10费用索赔审批程序框图

第七章工程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质量控制坚持“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事后把关”的方针。

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4、对参与施工的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环境等五大因素中,进行全面控制。

5、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试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在工程上。

6、实行三检报验制度,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向监理部报验,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质量初验。

7、对重要部位和可能发生的隐患,实施跟踪检查、旁站监理、抽验、复查等监控手段。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2、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合格
3、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有缺陷
三、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1、工程质量以事前控制为主。

2、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操作不符合要求及时发监理通知单予以纠正。

3、采用检查、量测、测量、取样试验、跟踪、旁站等手段监督控制质量。

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4、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5、坚持按控制程序办事,施工单位必须都使用监理表式联系工作,违背时不予签证。

6、对影响工程质量坚持不纠正或继续施工时,监理有权签发暂停工程指令。

7、监理部有权建议撤换施工单位不称职的人员。

四、工程质量事前预控措施
1、掌握和熟悉本工程质量控制和依据
2、认真学习和掌握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上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3、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和落实情况。

2)督促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落实人员到位。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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