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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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
-现实中国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方案
主讲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广州律师网
()首席律师、法学硕士王思鲁
这是中国高校最成熟、最具影响力的管理沙龙,这是在承载着中大百年辉煌历史的小礼堂隆重推出的盛会,这又是我读了七年书的母校,我十分高兴在这个我人生起点的圣地与广东企业界高层的朋友们一起学习、一起交流。
我知道,这是一场轰动性的,引起广泛关注的高层次的对话,绝不能浪费大家宝贵的时间,跟大家谈一些表层,又或者能随便找到的东西,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把我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中对现实中国最深层的透视,最值得的总结拿出来一起讨论吧!
但是,对大家来讲,法律真的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设立怎样的公司,选择怎样的产品,提供怎样的服务或如何地营销等等经营本身的事情,法律永远不是主角,只能唱配角,只能起保驾护航的作用,当然,法律是不可缺少的、非常重要的配角,法律的重要性并不当然地要求企业家多上几堂法律课,又或者掌握法律知识越多越好。
在中国推向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时代进程中,企业家无疑是内在的推动力,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是当之无愧的时代精英。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凭籍你们的悟性和智慧,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肯定会成为法律应用的顶尖高手。
问题是,到时你就可能要改行做律师了,就可能抢我饭碗了;对大家来说,时间就是金钱,那样学习,成本支出实在太高;况且,人的精力有限,系统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的确亦很不现实。
那么,对于长期浸润在商海的各路精英,法律到底有什么作用?如何应对法律?很多法律书、很多法律界人士都从不同角度讲到法律如何的重要。
多年的中国律师生涯使我深刻感受到,就经营决策人及经营管理人这些管理高层人士而言,重要是二点:其一、给法律准确定位:法律是贯通经营活动始终的一种重要辅助性工具,法律人是企业家统揽全局的一盘棋中不可或缺的将军。
其二、了解什么样的经济运作需要法律介入,需要何种法律、何种法律人才及如何介入。
换言之,懂得如何对待法律和如何选择、使用法律人才,为经营保驾护航。
具体到实际运作中,由法律专才深度介入经营管理,规范各项制度,特别是创建卓有成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全程追踪重大决策等经济活动。
总而言之,就经营决策人及经营管理人而言,核心无疑是:如何使用法律人才以及如何去选择、采用卓有成效而又节省成本的法律应对方案。
今天,我就与大家讨论这个方案。
希望能得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应对方案。
我们可不可以分三个问题来讲?
经济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化解办法。
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误区,亦即是经营决策人和经营管理人在运用法律决策和用人处理法律问题的误区。
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方案。
现在,我们先来讨论第一个问题。
经济运作中有哪些法律风险及化解的方法?
具体的内容属于法律实际应用人员考虑的问题,对于经营决策人及经营管理人,需要宏观把握。
宏观了解的目的是对法律应对的正确决策及使用适合的法律人才。
经济纠纷类型有经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破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期货纠纷、涉外经济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等等。
经济运作中风险可分三类:
刑事风险:在经济运作中常出现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行贿、虚报注册资本等。
特别是,搞得不好,很易陷入可判死罪的集资诈骗罪。
经济运作中往往会出现当时认为没事,过后却因此犯罪的情况。
经济风险。
如在诚信残缺的环境下,一个企业因为员工跳槽带走商业秘密,令企业老板大为苦恼。
行政风险。
如1994年国家对金融宏观调控时,不少企业因此受到严重的挫折。
有哪些化解的方法呢?
法律因素的,非法律因素的。
构建风险防范机制仍然是最好的化解方法。
尽管力求防范是成本支出最低的方法,但是,要正视现实:伤心总是难免的,涉足商战,争议,亦即纠纷,无可避免。
出现纠纷,解决的方法则有:协商与调解;仲裁;经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刑事控告。
这几种为主动发动。
被动发动则有被动成为民事被告、行政被告及刑事被告三种。
其中协商的解决方式是成本最低的私力救济方式。
第二个问题是: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误区,亦即是经营决策人和经营管理人在运用法律决策和用人处理法律问题的误区。
法律及法律人才,什么时候用,怎样用;用什么法律、具体用什么法律人才等等都涉及经济运作成本问题,特别是,弃而不用、用之不及时、用之不当,都很可能牵一发而动全局,甚至全盘皆输,招致灭顶之灾。
常见四大误区。
误区一、不重防范,亡羊补牢。
很多经营者在经济运作没有出现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不会长期聘用法律顾问,等出了事情,才急急忙忙地去找律师。
实际上,经济运作中的大多数法律风险是完全可以防范的。
比如,商业秘密的保密规定和竞业禁止规定。
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员工手册、保密协议中规定好有关商业秘密的内容,比如明确哪些是商业秘密,不能泄露,违反规定泄露秘密后,员工应当承担的责任,比如赔偿公司多少多少数额的违约金。
这种做法主要是对员工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另外,即使是员工侵权,亦能够在秘密被泄露之后使企业得到有效的补偿。
竞业禁止规定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在员工离开该企业之后的几年内,不得在相同行业任职,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对作出此种竞业禁止承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补偿。
误区二:制度设置,矫枉过正。
太过法治化会影响交易的效率。
比如,美国是律师治国,律师起草的合同一般都是过于保护单方利益,另一方不愿意签。
或者是合同条款过多,双方都看得头皮发麻,不愿签合同。
现实中国是,法官如果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发现合同是经律师之手修改或撰写,一旦合同的条款处于模棱两可状态,通常情况下,法官会倾向保护没有聘请律师起草合同的一方。
原因一是基于弱势群体保护;二是基于中国法官对律师的偏见。
因此,我个人的意见是,企业在起草合同的时候(除了涉外合同)尽量不要使用法律术语,当然,前提是能够将合同条款表述得清楚、明确。
刚刚做律师时,我也不明白这一点。
误区三:事无巨细,亲自上马。
老细大都日理万机,主要应是管人,而不应将主要精力放在管事。
作为经营决策人和经营管理人不能事无巨细,什么都自己搞,否则,有时结果是吃力不讨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不要指望自己成为法律人,你是企业家,是经济运营高手,不一定是法律高手。
法条小学三
年级的学生都能读,但正确的理解很不容易。
比如,刑法中的运输毒品罪的法定概念是"携带毒品,乘坐交通工具……"。
对这一规定,很多司法人员都理解错了,以为只要是交通工具上查获有毒品,就是运毒。
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的,并非在交通工具中查获有毒品,就是运毒,还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吸毒者自用,仅是普通违法,不能判刑,只能强制戒毒;如果毒品量大,但来源去向均不清,则只能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这罪没有死刑。
运毒则是随时要命的。
误区四:急病发作,胡乱投医.
许多经营者对危机的出现欠缺预见。
等到出了大问题,才临时抱佛脚步。
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而过于恐慌,往往在聘请律师时,又不加选择。
我国目前的律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选择一个好的律师是在诉讼中获胜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后一个问题是:设计适合的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方案。
这是本专题的逻辑结果。
我们重点讲这个问题。
在这里,我们力求给大家提供一个符合中国国情、以比较低的成本支出,获得比较高的效益;能最大限度地在正常的经济运作,做好风险防范,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使创业者防患未然,能最大限度地在经营危机发生时,及时、有效化解,给失落者雪中送炭,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宏观法律应对方案。
这里所讲的方案是宏观的,即作为经营决策人和经营管理人,关键于如何用人和鉴别处理方式的优劣,所需掌握的是宏观上的指示性方案,并不是方案实施的具体内容,方案实施则是作为配角的法律专才的本职工作。
这种方案又可以说是经营决策人、经营管理人应该掌握的法律应对的整合思路。
有正确及整合的思路,思路付之有效行动,就有了出路,就对经营起到有效的保驾护航作用,将风险率降到最低,将危机化解最到最好。
在经济运作中,法律的重视,法律人才的使用是必须投入的成本。
必须投入一定的成本,设计卓有成效的应对方案。
在设计法律应对方案时,又必须考虑效益,只有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取得最大的效益才是最佳的法律应对方案。
方案可归纳为有四大关键。
关键一、风险防范、实为上策。
由法律专才设置适合的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给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出具适时、到位的法律意见,力求避免争议产生。
我国经营者偏重从是否擅长经济法角度,聘请律师作法律顾问,给经营者从风险防范等角度提供法律帮助。
我认为,应该从刑事角度考虑。
即重在结合现实,从刑事风险防范角度设计风险防范机制。
在制度设置上重在预防,且不能脱离实际。
不要灾难来时还浑然不知、不知所措;不要矫枉过正、适得其反。
基于中国国情,在经济运作中深度介入法律过程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治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处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风险防范必须跳出法律看法律,注入心理学因素及人性化处理,特别注重刑事风险防范和知识产权保护。
动态性的、前瞻性的眼光看待经济运作的未来,与时俱进。
要知道,转轨阶段的中国,太多的带血玫瑰。
由于社会在人治、法治多种因素影响下正在急极变革,今日的安全很可能成为明天的风险,君不见多少昔日的巨富、高官纷纷落马?
由适合的法律专才适时地深度介入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力求避免争议的产生。
事前法律介入,的确需要一些成本支出,但长远来说,利远大于失。
风险防范机制度的设置主要是避免纠纷。
多年的律师实务工作,使我常有感叹。
为什么当事人不早点找律师?
律师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使创业者防患于未然,给失落者雪中送炭,但雪中送炭,仍是在你捱寒冷之苦时要你出钱买炭的呵,还是在雪中,律师也是踩雪而行。
关键二、掌握常识,培训员工。
经营决策人及经营管理人不必深入法律专业知识。
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环境保护法、金融法、公司法以及与相关业务有关的其它法律。
否则,会影响决策和用人判断。
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必然是一位善于运用法律及使用法律人的企业家。
刑法重点掌握以下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行贿罪;
知识产权犯罪;
税收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
公司犯罪;
传销犯罪等。
合同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劳动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知识产权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税收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环境保护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公司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金融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程序法、证据法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位经济学家曾经不无忧虑地指出:20世纪的企业家所犯最多最致命的错误是腐败,而21世纪的企业家所犯最多最致命的错误将是泄密。
关键三、以和为贵,先礼后兵。
以和为贵不仅仅是中国传统问题,主要是从法律问题解决成本角度考虑的。
用兵在万不得已中,但该用兵时,则选精兵强将,瞄准对手死穴,发起闪电攻击,告你没商量。
即使是告,首选仍是仲裁。
打官司成本高,是万不得已的选择。
我作了初步的统计,在我接手的经济纠纷中,有高达80%多的纠纷是通过协商或者发律师函(警告函)解决的。
关键四、里应外合,优势互补。
里应及外合。
经济运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广,内部法律人才应着重考虑其知识面以及责任心,如有没有安心工作,不一定要有律师牌,可以是有责任心的"万金油"式的法律工作者。
外部则需要根据自身特点(企业发展状况和业务类型)选择相应专业律师,有时需要律师团队。
团队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共创奇迹",并且从近年来律师业务操作看,团队形式收费比选择单个律师低。
当然,人才的选择是双向的,所以,一定要根据自身发展阶段,选择人才还要考虑稳定性和成本支出。
关于选择外部法律专才。
选择法律专才标准:扎实的法律功底、完善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实践经验、开放的办案思维、高超的论辩技巧以及无畏的时代精神。
如何看律师是否符合上述标准?领会这句话的意思:大的问题,保险起见,还是寻找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用满腔热血推动法治的实战派、综合型优秀律师。
我所说的"优秀"并非指"有派头","有钱","高学历",甚至"有名"。
当然,杀鸡用杀鸡刀,杀牛用杀牛刀。
法律顾问存在很多问题。
具体反映在"做鸡式"的服务,没有考虑国情、商业运营特点,单从法律本本出发处理法律事务;隔鞋骚痒;法律顾问而不问;甚至错误地理解法律,误了当事人的大事等等。
一名好的法律顾问律师尽管不可能是"万金油"律师,而是有一至三方面专长的,但同时,一名好的法律顾问律师,应该是知识面较广,对经济运作有较深了解,对中国国情能深度把握的综合型律师。
法律服务中应渗透着多种知识,而非仅仅是法律,法律仅仅是躯壳,如果没有血肉,怎么也活不起来。
法律至上主义不要说在中国,就是在标榜法治的美国也行不通。
特别在经济领域,在任何国家,先学做人,后做事都是经济合作首先要考虑的,特别是诚信问题更是首先要考虑的。
没有诚信,即使再规范的制度也无济于事。
基于国情,也不能完全依赖律师。
一场诉讼就是一场战争,需从多视角考虑,应精诚合作,追求最佳效果。
出了问题"一脚踢",我出钱,你搞掂。
律师不是孙悟空,不是万事通。
我举一个案例:福建泉州某村的一个村书记,开车每次经过当地的一个收费站时,由于有头面,很多情况下都主动放行。
可是突然有一次,公路局上路巡查时,要扣他的车。
村书记的司机不肯配合,后矛盾激化,几个人与公路局的执法人员起了暴力冲突。
后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起诉村书记等六人,当时,由于福建省地方保护主义十分严重,当地的舆论也都倒向公路局,没有人敢接这个案子。
后来,当事人下广州,请我组成律师团接此案。
经过分析研究,我们发觉,实际上,公路局在行使收费权的时候是没有扣押车辆权力的。
对于行政机关越权或者滥用权力的行为,公民可以不予执行或者不接受处罚。
因此,村书记等人的行为是一种正当行为。
我们除了运用通常的法律手段,还请到了法制日报报道此案,并请了法学专家对该案作出了论证意见,还上书福建省政府,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
为此案的公正解决作出了多方的努力。
每一场诉讼,律师要调动各方面资源,才能使案件获得最终的胜利。
打官司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我们国家有具体的国情,我们要在熟悉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跳出法律看法律,万变不离其宗(诉讼目标的实现),为其宗,可采用万变的手段(一切合法、合理的手段)。
通过司法的和非司法的各种正当手段来实现司法公正。
差不多到钟了吧!我讲了什么?我无法给大家一把解决具体个案的锁匙,我也知道我不可能给大家太多的法律知识,我能给大家唯一的是:希望大家从中受到一些启发,得到一些成熟的思考,将我所讲的内容升华。
现在,我们来归纳一下所讲的法律应对方案:是这样的一个宏观上的、针对经营决策人及管理人的法律应对方案,也就是下面四个问题:
1、掌握法律常识。
主要是刑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
2、运用法律规范制度,特别是创建适合的风险防范机制。
3、里应外合,优势互补。
经济运作中必备附属法律顾问,甚至机构,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重大决策、制度变革、经营运作、重大纠纷化解,人员培训必须由法律专才组成黄金拍档、分工合作,以最小的成本支出,令成功者锦上添花,使创业者防患未然以及给失落者雪中送炭。
4、以和为贵,先礼后兵。
无论哪种法律事务,均应全程跟踪法律介入过程,从多视角提供意见,才能获取活色生香、登峰造极的法律服务。
这四点貌似简单,做到却不易。
广州作为中国商业意识最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现代化都市,必将以"中国第一商都"
的形象在国际大舞台上更加亮丽;珠三角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最早、城乡一体化最成熟的地区,必将继续以务实精神,开放思维稳定其中国经济排头兵的地位。
我们热诚地期盼,恪守诚信,精通法律的中国律师在风雨中与你同航,为广州,乃至珠三角与国际接轨保好驾、护好航!
我们在这种特珠的场合以特殊的形式相识,我对你们是一见钟情,让我们的缘份从今天
开始吧!充心祝愿大家万事胜意!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