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电视节目娱乐化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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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娱乐化利于弊
——西安电视台周畅
随着,当今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越来越大的社会压力迫使人们不断寻求减压的途径。
于是,作为当今影响力最大、最普及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在完成传递信息任务的同时,顺理成章地承担了消费娱乐的功能,电视节目的娱乐化特征突显出来。
本文试图对当今电视节目娱乐化现象的影响从利与弊两个方面进行一些浅显分析。
一、中国电视节目娱乐化现状
在八小时之外,工作之余,普通民众打开电视机,无非就两个目的:获取信息和娱乐。
打开电视铺天盖地的娱乐节目席卷而来,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我爱记歌词》,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天津卫视的《中国丽人》,《津夜有戏》等这些娱乐化的节目无疑将电视节目的娱乐功能发挥到极至,它的内容通俗、大众不需要审美的判断和理性的分析,只需投入视觉和听觉,看一场游戏和听一首歌,便可体会愉悦和自由自在。
“娱乐”一词在《新华字典》中的解释是使人快乐。
现代心理学认为人具有本能能量的积蓄,这种本能能量在反射活动和幻觉的愿望满足中被消耗。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电视台、电视节目中娱乐化的元素越来越重,电视节目的娱乐化也是搞得轰轰烈烈。
电视节目娱乐化已经成为现今电视节目发展的一个势头,但是正如一切文明社会的产物一样,电视节目的娱乐性也具有两面性: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快乐的同时,也会将一些自身无法克制或人为的弊端带给我们。
下面将试对电视节目娱乐化倾向的利弊进行阐述。
二、电视节目娱乐化带来的利
1、对于电视业本身带来的好处
我国电视媒介一直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喉舌,在改革从前,一直是高高在上的,一本正经、板着面孔对大众说话的“指导者”、“教育者”,严格划分着传者与受者角色关系。
随着电视节目向娱乐化、大众化趋势的发展,改变了电视媒介一贯
在受众心中沉重、保守、古板的形象,使其变得更加清新、更加自然、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受众,成为广大受众喜闻乐见的一种传播方式,也拉近了电视与观众之间的距离。
从传播效果上看,电视以更加平易近人的形象出现在观众眼前,使得受众更加容易接受其传播的内容,容易得到良好的口碑,从而提升电视在观众心中的公众形象。
电视节目娱乐化还为电视带来了滚滚的财源。
娱乐化的电视节目极大限度的贴近大众,捕捉大众的审美需求,迎合大众的欣赏品味,使得受众更乐于接受,赢得较高的收视率自然不在话下。
在电视逐步向企业化过度的今天,收视率无疑是电视台、电视节目的实现经济效益的标杆。
因为高收视就代表着高额的广告收入,电视台只有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才能有效的回笼资金,投入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实现良性循环。
2、为受众带去欢乐实现梦想
通常,观众希望通过大众交流的媒介去满足对外在世界的求知欲,从而获得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的能量。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他们不约而同地都在最后指出了观众对大众交流媒介的另一个极为重要的需求:娱乐需求。
现在的电视节目在极大的迎合受众欣赏品味的同时,也注意到调动受众的参与意识,与观众产生互动效果。
旧时的综艺节目冗长的群舞,生硬造作的串场,唱过就忘的歌曲,以及各个频道都能看得到的熟悉乏味的明星,已经无法充分满足观众的娱乐要求。
现今,大众化、娱乐化的电视节目面向的就是广大的、普通的电视观众,它们让观众平等的参与,真实的感受,面对面的聆听。
节目的主角不再是明星,而是普通的观众自己,明星的作用只是助兴。
始于湖南卫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花的选秀类节目更是将观众的参与意识充分的挖掘出来,创造了可供老百姓表现个性的空间,节目追求过程的真诚和生动,把判断权交给老百姓。
这既符合电视纪实美学的要求,也是现代传播的理念。
三、电视节目娱乐化带来的弊
就电视节目中融入娱乐因素本身而言,并无可厚非,但是是一味追求娱乐,为娱乐而娱乐,过分娱乐就有其危害性了。
我认为过分娱乐化会造成节目本身的严重缺陷,可以表现为:
1、从电视节目角度分析
(1)节目模式化,“克隆”现象严重
上个世纪末,世界上最热的词可以说是“克隆”,现在连电视节目也要,克隆,而且大有上升加剧的态势。
当电视节目娱乐化的热潮席卷到国内时,各大电视台都不愿错过这股“东风”,纷纷跃跃欲试,想在市场分一杯羹。
但由于自身基础薄弱和人才匮乏,不少电视台或者饥不择食地机械“克隆”,主要表现为地方台模仿中央台及港澳台的节目,从《快乐大本营》引起的各种各样的“快乐”节目:从《实话实说》引起的什么“说”、什么“话”节目;以及铺天盖地的“读报”节目、“游戏”节目,尽管它们的节目内容不同,但表现手法、节目样式几乎一致。
电视剧也遇到了同样的尴尬,谍战剧的热播,造就了荧屏上满目的“无间道”;紧接着婆媳大战轮番上演,接着是数不胜数穿越到过去任何时代Modern People……
(2)节目品味不高,缺乏深度
过分追求娱乐化,容易造成节目肤浅、粗制滥造。
当今受众对我国电视节目质量的一个普遍反映就是:品味低下,没有深度。
这一点在娱乐节目中尤为突出。
一哄而上的短视导致电视娱乐节目的欲速而不达,直接造成电视娱乐节目质量不高和观众怨声载道的现象。
这样,电视娱乐节目也被贬为:低俗、没有文化、没有创意。
虽然,当前娱乐节目异常火暴,但能使观众留下印象,值得回味的不多,让人觉得低级趣味的倒是不少。
以台湾的综艺节目为例,像现在台湾收视率比较高的综艺节目《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康熙来了》、《综艺大哥大》等,完全不涉及政治、思想、文化内涵,甚至表现出一种对政治、思想、文化的强烈排斥,其包含的内容仅仅是请上时下的流行明星以饱观众的眼福,大肆地对明星的私生活进行调侃,以及几个主持人胡乱地搞笑。
节目吵吵闹闹,庸俗不堪。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和中文系的研究生曾进行北京大学生收拾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37%的受访者认为娱乐节目要符合大众化、通俗化的潮流;43%的受访者认为娱乐节目满足了大众娱乐休闲的要求,56%的人觉得现在的娱乐节目太过庸俗,低估了人的智商。
在他们看来,娱乐节目走大众化、通俗化的方向没错,但若流于庸俗,过于泛滥就将适得其反。
2、从受众角度分析
(1)如果过分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大众化容易使节目趋于流俗、庸俗,单纯的
为了娱乐而娱乐,忘记了大众媒介的引导作用,对于受众而言无疑是危害巨大的。
文化素质布告的观众在电视乱播乱放的误导下,对粗知滥造的电视节目趋之若骛,使本来就很低下的文化积累更加低下,并沉溺于庸俗节目迷恋,越发对电视精品失去兴趣。
(2)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由于青少年的思想还没有成型,电视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说会对其健康的思想意识的形成造成严重的威胁,电视节目中表现出的通俗、简单的节目内容会弱化青少年的思维能力。
同时,娱乐化的电视节目是五光十色、绚丽多彩的,它有足够的吸引力使得青少年沉迷于此,这样将会占用大量的学习时间。
甚至爆出“小学生自杀留遗书称想穿越”的事件。
(3)从表面上看,电视节目只是一些图象声音的堆砌,但其后确实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生活价值等方面的渗透。
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如把握不好娱乐这个“度”,节目传播的的内容不够健康,对人们思想意识的侵蚀危害是十分严重。
四、总结·正确把握及发展方向
目前节目娱乐化存在某些不良的倾向——为了提高收视率而去迎合某些低级趣味人的品位,节目内容低级无聊,主持人搞怪耍宝,愚己又愚人。
主动降低节目格调的行为是极不可取的。
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将传播功能定位为雷达功能、控制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
在当代大众传播时代,娱乐功能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娱乐功能固然很重要,它的雷达功能、控制功能和教育功能也能忽视。
娱乐不应该成为电视文化的唯一功能,除了经济效益,电视组织还需要注意媒介伦理以及相应的社会效益。
在我国,电视作为党和政府重要的宣传工具一直以来是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所以电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因此这就要求电视工作者应该努力提高观众的品味,创作出以娱乐性为基础,同时具有较为深刻的思想内容和新颖的形式,认识功能、审美功能、游戏功能,娱乐功能统一的高品质的节目。
同时,努力强化电视节目的文化品味意识,这是电视工作者不可动摇的节目制作理念。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文化意识,重视电视节目文化品味的提升。
所谓文化品位,就是文化档次,文化格调。
“对电视来说,就是电视节目作为人类精
神文明产品的档次。
它既包括节目内容的文化品位,又包括栏目本身对广大受众审美情趣、精神素养的引导力度、引导方位。
节目内容文化档次的高低和是否可以培育电视受众良好的精神素养是衡量电视综艺栏目文化品位的重要标准。
”1从节目制作的内容题材来看,我们的电视节目一方面应关注百姓大众,把镜头对准真实社会中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运用平民化的语言,从平民的视角去审视报道主体。
另一方面,我们应力求使电视节目充满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品味,在尽可能满足观众健康趣味的基础上做到雅俗共赏、寓教于乐,并运用具体事实、严密逻辑、典型形象和艺术表现手段等来体现文化品位。
其次,正确引导受众健康正确的欣赏趣味,也是提升电视节目文化品味的重要方法。
电视节目的制作应始终坚持受众本位思想,然而,从电视与受众构成的传受互动关系来看,它发出的信息会积极影响受众的收视习惯的养成。
因为观众的观念、情趣、习惯、嗜好,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得到影响、培养和开发,所以,我们只有用富有文化品味的电视节目吸引广大受众的眼睛,一旦受众形成了健康的富有文化品味的欣赏情趣,那么受众会强烈要求电视节目文化品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上述对电视节目娱乐化浅显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电视节目一味的追求娱乐化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过分的娱乐化对电视行业本身良性发展和对受众思想的健康引导均无益处。
我觉得,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应向健康的方向引导,提高知识含量,提高文化品位,将是今后的肩负在电视人身上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
寓教于乐才是中国电视节目发展的方向,为观众带去欢乐的同时,将知识和文化融入节目中去,使观众在笑过的同时留有一丝启迪、些许思索。
1梁欣、马咏:《论电视文化存在和发展》,《天津广播电视》2003年第5期,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