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厂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启动前,操作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行车机械、电气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控制、制动、限位、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可用。

存在任何一项问题不得启动行车,严格禁止带病作业。

2、使用行车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

指挥人员应事先与使用人员共同培训学习使作规程,迫近的手势和信号必须正确、统一,起动时确认无障碍物才能鸣号开车。

3、当接近卷扬限位器终端时,速度一宁要慢。

绝对不允许用倒车代替制动,不允许用限位代替停车,不允许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4、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道上、专用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行车轨道除检修外一律不准行人。

在工作台外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5、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空停留。

严禁吊物在行人上方上通过,吊运的对象离地不得超过1.5米。

落放吊物时或行车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号示警。

6、检修行车应停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在电源上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和检修、调整机件。


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情况时,不准离开驾驶台。

8、夜间作业时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

9、龙门吊操作应遵照本规程执行。

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对象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护。

10、电葫芦操作按本规程执行。

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对象之间,吊物上升严防撞顶或碰击。

使用拖挂线电气的激活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并注意站立位置。

11、存在以下十种情况时,不得进行吊装:A.超过额定负荷﹔B.信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C.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D.行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E.歪拉、斜吊﹔F.工件上站人或动物﹔G.带棱角缺口未垫好﹔H.埋在地下的对象﹔I.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J.怕受撞击、易燃、易爆品或铸液过满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