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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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职业教育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02
•【字号】陵府办[2013]149号
•【施行日期】2013.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职业教育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陵府办〔2013〕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13〕2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全县职业教育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邱雨(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召集人:
许录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洪(县政协副主席)
尹长安(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员:
欧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之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龙海魂(县财政局局长)
朱泽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坚(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邱进文(县监察局局长)
邓明裕(县审计局局长)
李琼花(县民政局局长)
朱厚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傅开雄(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安良(县招商办主任)
梁有豪(县扶贫办主任)
周才旻(县农技局局长)
XXX宙(县编委办主任)
陈川泠(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黎新凤(县职业中专校长)
王法(椰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雷(光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黎道专(提蒙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志文(本号镇人民政府镇长)
卓明新(三才镇人民政府镇长)
文迅(新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世跃(英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海鸿(文罗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法荣(隆广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丽芬(黎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朝(群英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席会议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具体职责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总结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促进职教发展。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由陈川泠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彬(县职业中专副校长)任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协助召集人适时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会议主题,收集职业教育信息资料,办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总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招生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信息服务公共平台;会同发改、财政、人社、编委部门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制定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会同教育、财政、人社、农委、农技部门编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我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并指导工作。

(三)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县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县职业教育培训;会同教育、发改、人社等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经费;及时划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和中职
生减免学费的配套经费,督促职业学校认真落实有关资助政策。

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情况、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等,制定我县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普通高中,安排专门的教师培训经费,专项经费不低于职成教育教师工资总额的1.5%;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并及时拨付资金,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地方配套经费足额到位,督促企业落实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设立成人教育专项经费,按县域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筹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监测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方法科学、软硬件投入比例合理。

(四)县招商办: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的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指导和督促我县各类企业向职业学校开放,为职业学校的师生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设备,并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会同教育、职校、(行)企业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为职业学校从企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渠道。

指导教育部门做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

负责组织和开展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定我县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向中等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负责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为职业学校提供就业服务,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督促各乡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和配套设施规划用地。

把职业学校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建立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绿色通道”,认
真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七)县农技局: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为中等职业毕业生提供相关的实习和技能训练基地。

(八)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教育经费安排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金、国家免学费、职业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并会同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制定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教专干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职教生师比不超过20:1,“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60%。

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按不低于乡镇常住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人员,且每校不得少于3人。

(十)县扶贫办:负责制定我县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建立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和选定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组织实施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县总工会:为农村劳动力和中职学生就业提供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和中职学生就业的合法权益。

(十二)县农业委员会:按照上级下达的专项培训指标任务,制定培训方案和措施,扎实抓好服务“三农”的专项培训;积极配合县职校开展成人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为县职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必要的师资支持。

(十三)县职业学校:负责制定学校职业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措施;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办学规模和稳定生源;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生就业指导、推介、安置工作机制,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按政策规定认真落实中职生资助经费;积极配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十四)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单位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
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组织动员初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入读中等职业学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造条件,保证各项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职业教育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及时沟通、衔接、处理相关工作,确保管理顺畅。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

根据需要或按照县领导批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汇报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我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努力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推进我县职业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3、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事项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具体落实。

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报告。

4、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服从和服务于联席会议决定,服从和服务于职业教育发展,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现象发生。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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