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产业园区设计规划导则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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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产业园区设计规划导则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1条编制目的 (1)
第2条适用范围 (1)
第3条总体目标 (1)
第二章工业集聚区设计规划导则 (2)
第一节产业发展 (2)
第4条分区产业发展方向 (2)
第5条主导产业 (2)
第6条补链强链 (3)
第7条负面清单与准入清单 (4)
第二节空间布局 (4)
第8条布局原则 (4)
第9条用地构成 (4)
第三节配套设施 (5)
第10条生产性服务设施 (5)
第11条生活性服务设施 (5)
第12条交通设施 (6)
第13条市政设施 (8)
第四节风貌特色 (9)
第14条总体要求 (9)
第15条建筑形态及色彩 (9)
第16条屋顶 (10)
第17条绿化景观设计 (10)
第18条湖泊水体设计 (11)
第19条其他引导 (11)
第五节土地利用 (12)
第20条总体要求 (12)
第21条容积率 (12)
第22条建筑密度 (12)
第23条建筑退距 (12)
第24条存量工业用地可持续利用 (12)
第六节综合防灾 (13)
第25条总体要求 (13)
第26条防洪规划 (13)
第27条防震减灾规划 (13)
第28条消防规划 (13)
第三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设计规划导则 (15)
第一节产业发展 (15)
第29条发展方向 (15)
第二节空间布局 (16)
第30条空间布局 (156)
第三节配套设施 (17)
第31条重大公服设施 (17)
第32条生产性服务设施 (17)
第33条生活性服务设施 (17)
第34条交通设施 (17)
第35条市政设施 (18)
第四节风貌特色 (19)
第36条总体要求 (19)
第37条建筑风貌 (19)
第38条开敞空间 (20)
第四章农业产业园区设计规划导则 (21)
第一节产业发展 (21)
第39条发展方向 (21)
第40条补链强链 (21)
第41条业态融合 (21)
第二节空间布局 (22)
第42条用地结构 (22)
第43条建设方式 (22)
第三节配套设施 (22)
第44条生活性服务设施 (22)
第45条生产性配套设施 (23)
第46条交通设施 (23)
第47条市政设施 (23)
第四节风貌特色 (24)
第48条整体形态 (24)
第49条建筑控制 (2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重塑产业经济地理,打造有机融合、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圈,加快建设产业活力强劲、城市品质高端、服务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城市新区,结合国家有关管理规范、标准等,制定本导则,以指导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工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的规划与建设。

第3条总体目标
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打造有机融合、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圈,加快建设产业活力强劲、城市品质高端、服务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城市新区,支撑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

第二章工业集聚区设计规划导则
第一节产业发展
第4条分区产业发展方向
各工业集聚区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应按照“东进、西控、南拓、北改、中优”的全域空间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功能分区,构建与资源禀赋和环境特征相匹配的产业发展格局。

(1)东进区域应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国际化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现代航空、现代装备制造、绿色能源、高新技术、整车制造等产业。

(2)南拓区域应积极培育高新技术服务业和新经济,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强化国际交往、总部经济、会展博览等产业,加速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

(3)西控区域应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高科技产业,重点支持文化创意、景观农业、休闲运动、康养旅游等产业。

(4)北改区域应重点聚焦开放型经济布局产业,重点支持国际商贸物流产业、高端制造业、轨道交通、航空动力、轻工食品等产业。

(5)中优区域应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高端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支持金融商务、总部办公、国际交往、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和都市休闲旅游等产业。

第5条主导产业
科学制定各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各产业集聚区在实际发展和招商引资中应遵循产业发展导向。

表1工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一览表
所在区

主要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产业所在区(市)县
东进区域
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临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
经济及前沿产业
高新区东区简州新城现代装备产业园高端装备、汽车制造简阳市
简阳空天产业园航空航天简阳市淮州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节能环保、智能制造装备、通用航空金堂县
南拓区域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
术产业服务功能区
集成电路、光电技术、互联网和信息
安全、云计算和大数据、科技服务
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交通装备、食品饮料新津县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生物医药高新区南区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新能源、智能制造邛崃市
西控区域
郫都中国川菜产业园食品饮料郫都区成都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信息、智能家居崇州市邛崃绿色食品产业园食品饮料邛崃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食品饮料都江堰市大邑智能装备产业园智能制造装备大邑县大邑电子信息产业园电子信息大邑县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

装备制造、健康食品蒲江县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彭州市成都绿色化工产业园绿色化工彭州市
北改区域成都先进材料产业园先进材料、智能装备青白江区
中优区域成都绿色智能汽车产业功
能区
先进汽车、高端装备龙泉驿区(经开区)成都双流军民融合产业园电子信息双流区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功能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新区西区郫都智慧科技园电子信息郫都区
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轨道交通、航空产业新都区
第6条补链强链
(1)产业生态圈
以建设产业新城为目标,以区域集中、产业集群、开发集约为方向,引导不同区域的专业化产业集聚,带动研究创新力量和服务体系集聚,促进产业上下游和协作关联企业,通过共享、匹配、融合形成若干微观生态链。

(2)创新生态链
以产业链垂直整合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高端和价值链核心。

通过“补前端”、“强中端”和“延后端”三种方式,提升行业聚合力和企业关
联度、促进主导产业和关键配套协同发展。

配置行政办公、科技研发、教育培训等用地,用地面积占集聚区总面积比例宜不低于5%,从而承载研发设计、中介服务、科技金融、创新孵化等创新服务功能。

第7条负面清单与准入清单
各产业园区要合理制定项目准入清单和产业负面清单,有序引导园区产业发展。

第二节空间布局
第8条布局原则
工业集聚区应按照“产城一体”的理念,以产城融合发展为方向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统一,优化功能布局,合理确定用地结构,避免大规模连片布局纯工业用地。

工业集聚区应按照“绿色低碳、高效合理”的原则合理确定空间布局。

第9条用地构成
工业、仓储用地所占比例宜为45%-60%,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为10%-20%,道路用地所占比例为15%-20%,绿地所占比例为8%-12%。

图1工业集聚区布局示例图
第三节配套设施
第10条生产性服务设施
围绕工业集聚区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和总体规模,有侧重地配套商务办公、展览交流、技能培训等生产性服务设施。

表2不同产业类型生产性服务设施配准标准建议表
产业类型产业门类生产性服务配套
制造类
新能源
教育科研用地、金融保险用地、会展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
业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等
新材料
节能环保
电子信息教育科研用地、金融保险用地、会展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商业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
汽车制造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总部创新研发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会展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等
装备制造
食品物流仓储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等
生物科技
商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会展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生物医药
石化
物流仓储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等冶金
建材
商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轻工
研发类创新研发商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会展用地等
第11条生活性服务设施
按照产城一体、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形成产城单元级、居住区级和社区级三级公服配套设施体系。

产城单元中心服务范围约3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20-30万人。

配套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医院等内容。

功能单元中心(居住区级)按3-5万人进行配置,为功能单元内部服务,配套综合健身馆、综合运动场等。

社区级中心按1-1.5万人进行配置,为产业社区内部服务,配套医疗卫生站、小型运动场等。

表3 基本生活性服务类设施配套标准表
等级配套设施类型
产城单元中心综合医院、高中、购物中心、星级酒店、体育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
功能单元中心
大中型超市、电影院、KTV、商务酒店、综合健身馆、综合运动场等(居住区级)
社区级中心
便利店、餐饮、医疗卫生站、快捷酒店、小型运动场、员工宿舍等(社区级)
图2 配套服务体系示意图
工业集聚区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套人才公寓。

公寓应选址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尽可能结合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布置。

第12条交通设施
(1)道路系统
为避免客货相互干扰,工业集聚区应根据产业类型和工业区规模选择性设置货运专用通道。

工业集聚区道路分为三类: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货运专用通道。

主要道路承担工业区内长距离交通出行及对外交通联系;次要道路承担工业区内部中、短距离的交通联系及地块的交通出入组织。

(2)道路规划指标
工业集聚区总路网密度为3.5-6公里/平方公里。

其中主要道路1.2-2公里/平方公里,间距800-1200米;次要道路2-5公里/平方公里,间距200-600米。

(3)道路红线及断面
道路规划宜顺直,并形成方格网,道路红线宽度原则上不宜超过30米。

其中,主要道路采用30米、24米红线宽度;次要道路采用20米、16米、12米、
9米红线宽度;货运专用通道宜采用18-20米红线宽度。

道路横断面原则上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设计,并结合实际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货运专用通道断面宜采用两块板,其中中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宜超过2米。

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2.5米。

图3典型道路横断面示意图
(4)道路设计标准
24米及以上道路交叉口,应作管线综合规划。

考虑工业区车辆载重情况,市政管线原则上应敷设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车道下。

受地形、障碍物等影响需设置道路平曲线时,应满足主要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300米,次要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150米。

一般道路交叉口的路缘石半径不小于12米;在有集装箱车辆通行时,路缘石半径不得小于18米。

货运专用道应根据车辆要求提高道路的抗压承载力。

(5)道路标识系统
工业集聚区要设置明确的道路标识系统,明确路名、停车场、公厕、主要企业等的走向,为工业集聚区提供良好的指引。

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行路段,应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设施。

(6)公交及慢行系统
强化轨道交通引领发展,工业集聚区应尽量靠近轨道站点。

并结合轨道站点设置公交首末站。

工业集聚区要结合绿带、绿道、主次干路强化慢行交通系统设计。

(7)停车设施
工业集聚区应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场地。

小型机动车停车场(库)
应尽量靠近厂区出入口,非机动车停车场应结合人流情况设置,可设置于人流集中的工作地点。

机动车配建车位按不低于0.1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以总部办公和都市工业为主的园区应根据实际需求提高停车位配置标准。

第13条市政设施
工业集聚区应按照“低碳节能、高效智能、节约环保”的原则强化市政设施配套。

(1)水资源利用
工业集聚区应加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园区。

工业集聚区宜根据生产、生活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实行分质供水,实现优水优用,节约资源。

工业集聚区应提高中水回用率,污水经处理并达标后,回用于市政绿化、道路喷洒、景观河道等。

(2)海绵城市建设
工业集聚区应践行海绵城市理念,控制指标按照《成都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

(3)环境保护
产业入园必须通过安全性评估和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对于环境污染大、安全风险高的产业必须进入特殊园区,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工业集聚区规划及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本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4)能源及电力设施
鼓励工业集聚区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排放,并通过市政设施系统优化整合,促进企业进行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

工业集聚区内的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的敷设方式。

有条件的工业集中区应建设市政综合管廊。

(5)市政设施综合体
科学规划公用设施系统,鼓励将供电、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相
对集中设置,形成设施聚集的“市政设施综合体”。

第四节风貌特色
第14条总体要求
各工业集聚区应因地制宜,立足“国际视野、国内一流、成都特色”,强化园区总体设计,加强风貌特色塑造和规划管理,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园区的典范。

图4整体风貌特色示意图
第15条建筑形态及色彩
(1)建筑高度
厂区建筑层数: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种形式,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和装配式厂房。

科研办公建筑高度控制:考虑经济、美观等条件,宜采用24 米以下的多层形式。

居住建筑高度控制:结合日照间距等规范要求,以多层为主,辅以11 层以下小高层点缀其中。

图5厂区建筑效果图
(2)建筑色彩
建筑应注意色彩搭配的主、辅层次分明。

主调色一般不少于立面面积比例的70%,辅调色一般不大于30%,点缀色一般不大于5%。

不宜采用大面积(30%以上)红、橙、黄、绿、蓝、紫等原色。

图6科研建筑示意图图7居住建筑示意图
第16条屋顶
通过“四化”措施美化园区“第五立面”(屋顶)。

序化:后期因其它使用功能需要而放置于屋顶的物品、设备,进行有序摆放、合理遮挡。

彩化:明确各分区彩钢瓦色彩总表,采用亮灰色、灰黄色、灰蓝色等主色。

绿化:从实际出发,根据屋顶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选择花园式、组合式或地被式屋顶绿化。

艺化:增设屋顶平面广告、大地景观艺术图案化等方式,营造有整体艺术特色的第五立面,增强地区的可识别性。

图8杭州工业区屋顶整治前后对比图
第17条绿化景观设计
工业集聚区内的绿化景观设计应力求经济美观,避免“宽马路、大广场”的设计手法,营造朴素大方的现代产业园区景观特色。

在工业集聚区通勤道路中,可结合主入口规划1-2条景观建设水平较好的主通道。

规划绿道、慢行系统实现产业区和生活区之间的串联贯通。

工业区与居住区、配套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

有污染和噪音的工业集聚区与周边应设置不小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

在配套生活区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

第18条湖泊水体设计
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宜结合水体规划集中水面或湿地公园。

应保护现状岸线的自然形态,水系岸线原则上不得硬化,新规划岸线应采用生态堤岸,堤岸设计应尽量近水、亲水。

主要河流原则上按城市段50米划定控制绿带并严格保护,控制绿带内不允许新增建设用地。

第19条其他引导
(1)地标
宜在工业集聚区的主要交通出入口或结合绿地广场设置地标,综合反映园区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内涵,增强园区可识别性。

(2)厂区大门
总体形象应保持简洁大方,结构轻巧,强调与建筑环境协调;应采用通透的形式,不宜设置过大尺度的框架式大门。

可采用色彩明快,质感明朗的材质,可适当点缀玻璃或不锈钢等材料。

图9厂区大门效果图
(3)围墙设计
总体形象应保持简洁大方,强调与建筑环境协调,应采用通透的形式。

宜采用绿篱作为厂区隔离,不应设置实体围墙。

如需采用铁艺栏杆围墙,应用绿篱加以遮挡,绿篱高度应高于铁艺围墙,并形成“绿墙”效果。

铁艺围墙侧石高度不宜超过0.1米。

(4)雕塑小品
在工业集聚区重要地段,宜设置与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雕塑小品,并与整体建筑风格和特色保持一致。

第五节土地利用
第20条总体要求
各工业集聚区要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强度,形成集约紧凑、疏密适度、高低错落、高效合理的开发利用格局。

第21条容积率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应低于1.0,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第22条建筑密度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应低于40%,有特定生产工艺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23条建筑退距
建筑退距要求应按照城市设计与控规执行。

在没有城市设计和控规的情况下并应符合《成都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表4 建筑退距控制表
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多、低层建筑 5.0米8.0米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12.0米12.0米
高层建筑(含裙房)10.0米8.0米
第24条存量工业用地可持续利用
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产业园区“二次开发”。

对低效和不符合园区主导功能的产业应逐步腾退,通过产业置换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对工业集聚区内的空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要加强管理,鼓励通过市场运作等方式盘活存量工业用地。

第六节综合防灾规划导则
第25条总体要求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预防为主、反应快速、策略有效”的原则,完善防灾减灾应急系统,建设防灾减灾体系,确保工业集聚区安全,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第26条防洪规划
工业集聚区防洪标准、防涝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和《成都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应规范要求。

在蓄滞洪区的所有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

第27条防震减灾规划
工业集聚区选址及各项建设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对于确需建设的用地须开展规划综合工程地质勘察评价。

对于集聚区内的地震破坏后将造成严重后果的建筑物、构筑物,如重要的供电、供水、通讯、各类室内避难所,应适当提高设防标准。

第28条消防规划
工业集聚区的消防站规划布局应按国家《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及《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等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设置,并与城镇消防站布局相结合。

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必须设在区域边缘的安全地区,远离居民生活区及商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必须
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同时规划出充足的水源及便利的道路。

第三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设计规划导则
第一节产业发展
第29条发展方向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应因地制宜,立足自身资源和特色,差异化引导发展方向,与体现国家中心城市“五中心一枢纽”的城市核心功能相对应,形成错位分工、各具特色的新经济、现代商贸、金融业、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健康产业、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创新孵化等不同产业类型的集聚区。

表5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主要发展方向一览表
所在
区域
主要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方向所在区(市)县
东进区域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
电子商务、航空物流、智慧商贸、
文化创意
简阳市成都通用航空服务业集聚区通用航空服务业金堂县天府水城文旅康养集聚区旅游康养、体育赛事、教育培训金堂县
南拓区域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总部经济成都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会展经济成都天府新区
西控区域崇州康养旅游服务业集聚区康养旅游崇州市滨江新区文化娱乐集聚区文化旅游、主题娱乐都江堰市大青城休闲旅游产业园区休闲旅游、医疗康养都江堰市安仁文创文博集聚区文化旅游大邑县彭州龙门山山地旅游集聚区文化旅游、音乐文创、运动休闲彭州市
北改区域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服务业集聚

现代物流(铁路)、口岸服务、加工贸
易、跨境贸易
青白江区
中优区域
成都中央商业商务集聚区高端商贸、高端商务锦江区红星路文化创意集聚区(成都国家
广告产业园)
文化创意锦江区东大街金融服务集聚区金融业、商务服务锦江区成都中心金融商务服务集聚区金融业、高端商务青羊区青羊总部经济集聚区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青羊区少城国际文创硅谷集聚区文博创意青羊区北部新城商贸商务集聚区(国际商
贸城)
现代商贸、商务服务金牛区人北商业商务集聚区现代商贸、现代金融、商务服务金牛区
环交大智慧商务集聚区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现代商贸金牛区武侯新城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科技研发、总部经济武侯区人民南路文创金融集聚区文化创意、健康医疗、现代金融武侯区红牌楼现代商务商贸集聚区高端商贸、商务服务武侯区成都东客站枢纽经济集聚区商务服务成华区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文化创意成华区龙潭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成华区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信息服务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
科技服务业、新兴服务业
高新区南区
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业、总部经济、高端配套服务

高新区南区双流临空经济功能区临空经济、口岸服务、跨境贸易双流区
成都健康产业功能区医学研发、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温江区新都国际公路物流港集聚区公路物流新都区
第二节空间布局
第30条空间布局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用地规模原则上应大于1平方公里,以街道边界、道路等为界线,避免跨行政区,以便于集聚区管理。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服务业用地占可开发用地比重不应低于70%。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要有独立配套的居住用地与服务业用地嵌套融合。

避免产城分离的单一功能分区式布局。

图10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地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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