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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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4.05.27
•【字号】渝国土房管发[2004]235号
•【施行日期】2004.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
制规程》(试行)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4〕2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
现将《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程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规划计划处。
联系人:胡晓风电话:63651216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
1 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区县(自治县、市)(以下简称“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内容、编制程序、编制要求、规划成果审批程序、规划实施要求和规划编制中的术语定义。
1.2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区县对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同时
适用于矿产资源规划方案的编制。
1.3跨区县区域性矿产资源规划,以及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含勘查开发规划)、矿区规划等参照本规程编制。
2 引用标准、规定
下列标准、规定所包含的条文为本规程的条文。
本规程施行时,所示标准、规定均有效。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国土资源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要求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
国土资源部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指南
地质矿产部矿山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
中国地质调查局矿产地数据库建设工作指标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建设工作指标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3 定义
3.1勘查规划区:为引导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优化矿业布局,根据国家经济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市场需求,在空间上划分出的勘查区域。
勘查区域分为鼓励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和禁止勘查区。
3.2开采规划区:为引导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优化矿业布局,根据资源条件、开采条件、资源和环境保护需要,在空间上划分出的开采区域。
开采区域分为鼓励开发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4 准备工作
4.1组织准备
4.1.1 区县人民政府成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提出规划的目标、要求,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研究解决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和规划方案的审查。
4.1.2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规划编制工作。
4.2技术准备
4.2.1 制订工作方案。
包括矿产资源规划的指导思想、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工作条件及工作进度安排等。
4.2.2 制订技术方案。
包括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依据、规划内容与方法、技术路线、成果要求等。
4.2.3 专题研究。
包括国民经济对矿产资源的供需研究、周边地区矿产资源供需研究,城市(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矿业结构调整中的科技创新研究、优势矿产、短缺矿产、贫矿、共伴生矿的利用研究、矿业权市场体系规划研究、规划实施制度创新研究等。
4.3资料收集整理
4.3.1 国家涉及矿产资源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包括相关行业如石油、天然气、煤炭、建材、冶金、化工等国家产业政策,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
4.3.2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包括本区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长远规划,城市(镇)化建设水平,产业布局及人口、就业、交通、供水、供电、资源、生态环境等状况。
4.3.3 矿产资源现状。
包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业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现实可利用的优势矿产资源和具有潜力的优势矿产资源等。
4.3.4 相关规划资料。
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城市总体(城镇体系)规划及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环保等部门规划。
5 规划文本的基本内容
5.1总则。
包括规划的目标、任务、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和规划期限。
5.2概况
5.2.1 经济社会概述。
包括本地区区位、人口、幅员面积、生态环境、城市(镇)化程度、国民经济总量、矿业经济比重、交通、水电状况,一、二、三产业格局等。
5.2.2 地质研究程度。
包括以往不同比例尺的地质调查评价、勘查的文字、表格、图纸成果,地质工作程度和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及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区、成矿远景区带或勘查区带等。
5.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势。
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特点,矿产资源供需形势预测,客观分析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和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包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业结构调整、矿产品总量调控、矿业科技创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
5.5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
5.5.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包括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5.2 规划分区原则,包括政策法律准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市场导向,效益统筹,矿业布局,同相关规划的衔接,及同相关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的协调等。
5.5.3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分区,包括确定鼓励、限制、禁止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区及鼓励、限制、禁止勘查的矿种,并提出实施项目等。
5.5.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包括确定鼓励、限制、禁止开采规划区及延长矿产品产业链,调整矿山规模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确定采矿权投放总量和矿产品总量调控等。
5.5.5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新建、在建、已建、扩建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出实施项目和筹融资渠道等。
5.6采矿权市场建设规划。
包括制定采矿权一级市场投放规划、投放总量以及二级市场的建立和准入条件,规划期市场建设目标等。
5.7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7.1 建立地质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等项目的规划审查制度;建立矿业权设置、转让、出让的规划审查制度;制定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和建立规划调整、修改方案公示制度及规划执法、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制度等。
5.7.2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包括调查评价、勘查、开采单位的资质,地质、采矿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最低开采规模,预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履约金等。
5.8附则。
包括规划文本主要内容的公告日期、生效日期,规划条文内容的解释、变更、修订权限及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6 规划附表(附录1)
规划基本附表:包括矿产资源储量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表;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规划分区表;矿产资源开采规
划分区表;矿床(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划表等。
7 规划图件
7.1规划基本图件:包括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矿产资源开采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7.2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编制有关专题图,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主要矿种的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规划图、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等。
8 规划说明的基本内容
8.1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及简要过程。
8.2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8.3规划的主要内容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同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及不同意见的处理。
9 规划成果数据库
9.1规划成果数据库是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库内容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说明及规划附件等。
9.2应用GIS空间数据库技术,以MapGis和ArcInfo软件为基础工作平台开展规划成果数据建库。
10 规划附件
10.1专题研究报告,包括调查研究和规划编制协调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专题报告。
10.2基础资料,包括有关的政策法律、行政文件、标准、规程以及规划编制相关的各种资料和图件。
10.3工作报告,包括规划的组织领导、参加人员、编制方法、工作体会和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1 规划成果要求
11.1规划文本
11.1.1 规划内容重点突出,具有特色,有针对性,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1.1.2 文字表述简明扼要,层次分明,用语规范。
电子文档采用Word或Html格式。
11.2规划附表
11.2.1 附表名称、表式与附录1一致。
11.2.2 电子文档采用Excel或Word格式,也可采用Access或DBF格式。
11.3规划图件
11.3.1 比例尺。
原则上采用一个区县一张图幅可以完整表达为准,一般可采用1:10万或1:5万的地理、地质图为工作底图。
11.3.2 上图要素包括地理要素、地质要素和矿产资源要素。
地理要素包括主要山脉、河流,主要铁路、公路等基础实施和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界限、主要乡镇名称等。
地质要素包括主要地层界线及地层代号、岩体、断裂或控矿构造等。
矿产资源要素包括矿区(床)规模中型以上的矿区(床)和重要小型矿区(床)的开发利用状况(分已利用、未利用)以及资源储量等。
11.3.3 规划图应当突出规划意图,淡化背景条件。
11.3.4 编图软件平台采用MapGis或ArcInfo。
11.3.5 规划图件说明,包括编图采用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图例、线条、色素引用标准及参数等。
采用Word或Html格式。
11.4规划说明
11.4.1 重点说明规划的定位,实现规划的主要论据和规划分区的主要理由等。
11.4.2 电子文档采用Word或Html格式。
11.5规划成果数据库
11.5.1 数据库格式
11.5.1.1 空间数据格式采用MapGis图层,ArcInfo Coverage、Eoo或Shape(以度为单位的经伟度坐标数据)。
11.5.1.2 规划附表格式采用Access和DBF。
11.5.1.3 原数据采集表采用Word格式;元数据入库数据采用Access或DBF 格式。
11.5.1.4 自编代码字典采用DBF格式,并标明所属数据项名称。
11.5.2 数据库数据正确率。
空间数据库质量检查、图面质量检查、规划附表数据质量检查、规划资料文档检查的总错误率小于2%,其中,图元(包括点、线、面、注释)错误率小于1%,属性(包括文字、代码、ID号对应,记录个数等)错误率小于2%。
11.6规划附件
11.6.1 专题研究报告应求证方法得当,论据充分,数据合理,结论可靠;基础资料应详实;工作报告应简明。
11.6.2 电子文档采用Word或Html格式。
12 规划预审与实施
12.1规划预审
12.1.1 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初审,并将已经初审通过且按初审意见修改的矿产资源规划成果一式11份(图纸一套)报市国土房管局预审。
12.1.2 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对区县上报的矿产资源规划成果进行预审,并下达
预审意见。
12.2审查批准
12.2.1 区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国土房管局的预审意见对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修改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
经审查同意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12.2.2 区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已经市国土房管局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图纸一套及其电子文档光盘一张报市国土房管局。
12.3发布实施。
矿产资源规划经市国土房管局审批后,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
12.4规划变更
12.4.1 规划调整。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规划进行部分调整的,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12.4.2 规划修编。
通常情况下,规划每5年修编一次。
如遇国家的重大工程或地质矿产的重大发现等需要对规划进行大的修改时,可按法定程序进行规划修编。
13 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可参照本规程从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