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电下乡政策现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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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电下乡政策现状的几点思考
[摘要]“家电下乡”是我国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国内消费而实施一项新财政政策,不但能够扩大农村消费市场,而且有助于家电制造企业保持正常生产渡过危机难关。

该项政策自2007年底实施以来,在扩大家电销量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已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本文在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改进和完善政策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关键词]家电下乡成效问题建议
一、“家电下乡”政策背景和现状
2007年11月,国家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试点“家电下乡”政策,对三省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的农民按销售价格的13%比例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负担80%和20%;2009年2月1日起,这项政策在全国推广实行,家电下乡补贴品种也由试点时的3种扩大到10种。

实践证明,该项政策对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促进家电领域消费,缓解家电行业困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家电下乡”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偏少且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国家在2007年底试点时,下乡家电只有彩电、冰箱和手机3个品种;2008年10月,产品范围在试点基础上增加了洗衣机;2009年2月,下乡家电范围增加至10类。

虽然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有所扩大,但与农民的多样化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家电下乡产品的供应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异。

据有关资料,山东省2011年第一季度销售冰箱109万台,彩电82万台,洗衣机80万台,合计101台,仅这3个品种占当季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96台的比例达26%,其中冰箱销售量和销售额则始终高居销量和销售额的第一位。

冰箱和洗衣机在产品价格和适用性上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差异不大,农民消费积极性较高,而手机等其他产品则在农村市场基本处于饱和状态,且规格和型号较主流市场差距较大,销售量和销售额较小。

2.家电下乡补贴程序繁琐。

按现行规定,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要带产品标识卡、发票、身份证、户口簿、存折到指定乡镇财政所或指定金融机构,或者持身份证、户口簿、存折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乡镇财政所(金融机构)审核兑付,或者直接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等方式,对补贴资金进行申领,手续相对繁琐,除直接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外,其他4种申领兑付方式均不能在购买当场直接支付给农民,兑付时间相对较长。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民为获得补贴有时要往
返财政所多次,并且要到制定金融机构开设储蓄账户,发生路费、开户费等额外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的积极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行效果被打折扣。

3.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消费理念亟待改善。

首先,家电下乡直接受水、电、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制约。

如,北方农村地区居住房屋普遍是砖瓦房,房间空间大、密封性差,同时电价较高,由此导致空调在农村的使用成本较高,农民很难承受,销量较小。

其次,预期收入不稳定制约了农民的消费行为。

一方面,现代农民外出打工较多,这部分人员具有一定购买能力,但依据现行兑付方式却无法在异地(非户口所在地)购买下乡家电享受相关补贴,另一方面,农村留守人员多为年纪较大人员,经济来源主要从事种植农作物,收入较低且不稳定,且消费理念保守,家电下乡政策初衷效果难以实现,不利于农村消费需求的扩大,政策刺激作用被弱化。

4.部分地区销售网点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增加了农民的购买成本。

有些地区家电下乡虽然基本在乡镇设置了网点,但乡镇的营业网点经营面积普遍较小,尤其是在远离城区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部分网点无法按要求设置“家电下乡”产品专区,“家电下乡”宣传标志也不明显,未将国家有关政策、家电下乡品种、型号、价格张贴上墙进行公示,导致多数农民仍选择进城购买属于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范围的家电产品,未能享受国家补贴,增加了购买成本。

5.监管不严,部分家电下乡补贴被骗取。

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从消费中实际受益。

但在执行中,部分人员和机构却钻政策漏洞,采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和购销资料等方式,违规骗取家电下乡补贴,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

具体包括以下违规方式: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冒名符合条件的农民领取补贴;大规模搜集符合家电下乡补贴条件的法制观念淡薄的农民的户籍资料,在实际未发生销售的情况下骗取补贴;部分不法厂商借家电下乡之机,在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未发生实际销售而虚开发票或违规获取产品标识卡,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等。

三、对策建议
为使家电下乡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普遍受益,针对该项政策推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

1.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村和农民消费特点,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理条件和生活习惯和习俗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的家电下乡补贴品种,丰富产品类型,同时注重产品的价格和实用性,实现产销对路,引导农民优化消费结构,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2.改进目前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程序,在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审核程序,实现农民在购买家电产品时能够直接获得补贴,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尝试采取由国库直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加快兑付进度,缩短审核兑付时间,提高家电下乡工作效率。

3.加大对家电下乡市场的监管力度,实时监控运行状况,建立厂家、商家、财政、税务等单位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销售发票、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产品标识卡等要件准确无误,对有骗补等行为的相关单位,采取取消资格、扣缴保证金、黑名单通报等措施,加大责任追究,严厉打击骗补行为,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参考文献:
[1]卢旋等.“家电下乡”政策的实证分析[J]. 经营管理者,2009(12):86.
[2]韦精学.争议家电下乡[J].现代商业,2008(7):28-30.
[3]周扬. 影响家电下乡的因素和对策[J]. 科技和产业,2009年(6):80-87.
[4]李瑞芬.新时期农村财务理论与实践[D].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5]孙颖.中国农民消费特征及影响因素实证分析[D].北京:北方工业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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