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工岗位工作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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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没有排除不能开工。
2.进入工作现场后,先进行“四位一体”安全准入检查后,方可进行爆破工作。
3.爆破工亲自运送雷管,炸药可由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4.背炸药的容器应使用防静电、抗撞击的硬质材料做成。
5.当班剩下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由爆破工交回火工品库房。其注意事项同于领运要求。
3.爆破工要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爆破工作的要求、规定。
4.爆破工要掌握《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顶板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5.掌握矿用爆破材料的性能、基本参数及适用条件。熟悉领取手续,领用工具及存放和使用的规定。
6.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与其他工种合理配合,对工作范围内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处理。
(3)爆破工要掌握好贯通距离,即将贯通时要打浅眼、放小炮。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做好贯通前的两侧通风、瓦检、顶板、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5)爆破前,必须在贯通两侧布置警戒人员,只有确认检查正常、警戒到位,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6)贯通后,通风部门及时调节风量,没有接到通知,不得停止局扇运转,此时受贯通影响风量的工作面要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2.爆破材料的领取
(1)领取时间要避开交接班,一般为交接班前后1-1.5h为好,一年人多发生意外。
(2)到井下爆炸材料库领取时,要手续齐全,领取人员只能在库房领取门口外等候,严禁自行进入库房内搬取。
(3)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在绝缘良好、防静电、抗撞击的专制容器内。严禁使用编织袋、塑料袋、软布袋装运。严禁把雷管装在衣服、水靴内。
1.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岗位技能标准》。
2.新上岗员工必须在师傅的带领下实习四个月,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好袖口和安全帽。
工作标准
作业要点
1.交班前
(1)爆破工要了解工作面工程进展情况,爆破材料需用情况,听取班组长的具体工作安排。
(2)做好领取爆炸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领票的签字,发爆器的检验等。
7.工作面的撒水管路必须保持有水,在爆破前和爆破后对工作面20m以内进行洒水。
8.放炮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出班后及时交回。不合格的发爆器严禁使用。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用专用仪表做电爆网络安全电阻检验,严禁用发爆器短路打火放电检测。
9.“一炮三检”指在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达到1%时,不准装药爆破。
(6)雷管装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绑紧,防止拉动脚线时雷管脱出,一次只能装配一回爆破所用的起爆药卷。
(7)转配好的起爆药卷,放在专用容器内,由爆破工看管,当工作面开始装药,便可全部拿入。
4.装药前的准备
(1)装药前工作面钻眼工作必须全部完成,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无关人员、设备撤出至安全地方。
(2)“一炮三检”工作开始,要求瓦斯浓度低于1%,工作面风量、风筒吊挂距离符合要求,甲烷传感器撤至50m以外安全地方。
(9)爆破工在拧动发爆器钥匙之前,必须发出放炮警号,至少等5分钟,没有异常,方可起爆。
(10)通电后如发生拒爆,爆破工必须在取下钥匙、母线短路的情况下,等待一定时间(一般为瞬发雷管等5min,毫秒管等15min)才能沿线路检查。
(11)爆破后,等炮烟散尽,爆破工行、安检工、瓦检工、班组长“四位一天”共同进入工作面,对通风、瓦斯、顶板、拒爆、残暴等情况全面检查处理。
10.“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工作过程为,爆破工装药前,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工作面情况,没有问题后,班组长把“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检工,瓦检工确认瓦斯、通风正常,将自己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作结束后,把牌子换回。
(16)当班爆破工作结束后,及时把剩余的炸药、雷管点清。如数交回爆炸材料库,办好清退手续。
7.巷道贯通爆破
巷道贯通爆破,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措施”经贯彻后方可进行。
(1)巷道相距20m贯通时,只能从一侧施工,停掘的一侧仍要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检查。
(2)被贯通一侧要由绘图部门标出具体贯通位置,便于安全管理和掌握警戒距离。
(10)运送途中,运料人员严禁搭乘车辆等运输工具,严禁将爆破材料交由非运送人员,严禁将爆破材料放在矿车、运输机上托运。
(11)运送途中,爆炸材料应避免与巷帮、管道、机电设备发生碰撞、挤压。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扔。
(12)运送到工作面得爆炸材料,要暂时存放在工作面专用炸药箱内并及时上锁。
(13)工作面炸药存放箱要用绝缘材料制作,里面严禁存放炸药以外的物品。严禁将炸药、雷管放在同一个箱子内。
2.处理拒爆炮眼必须遵守的规定:
(1)由于母线破断、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发现的拒爆炮眼,严禁把脚线拽出或直接套拒爆炮眼,严禁拒爆炮眼不予处理而直接打下一茬炮眼。
(3)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及残药。
严禁执行三人连锁放井下爆破工3布置警戒人员时每个地方要俩去一回即其中一人警戒一人进行传话班组长只有接到所有警戒人员的警戒到位传话确认警戒人员到位符合要求警戒设备设置好方可布置放炮工作
井下爆破工岗位工作技术标准
岗位标准
安全要点
1.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爆破材料的使用、领用、爆破的员工工种。
2.爆破工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
(3)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要求空顶距符合《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
(4)工作面20m范围内矿车、设备、煤渣阻挡面积小于巷道断面积的1/3。
5.装药工作
必须熟悉并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1)对眼孔中的煤、岩粉用压风吹出或用专用掏勺清理,以防装岩时药卷间夹煤粉,用爆破引燃煤粉。
(6)爆破工接到“爆破排”后,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直巷内爆破,要按一定距离掘出起爆硐室,起爆硐室要支护完好,没有其他堆积物。起爆硐室深度不低于2m,高度不低于1.8m。
(7)起爆点到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8)发爆器钥匙必须由瓦检工随身携带,只有接到爆破命令后方可交到爆破工手中。爆破后或检查线路时,必须立即将钥匙拔下,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5)在拒爆处理没有完成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使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不同厂家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混用。
4.井下如发现失效、丢弃的炸药、雷管,爆破工要收集起,分别装在专用兜内及时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自行处理或扔在煤渣中。
5.掘进工作面使用毫秒电雷管,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可采取分次装药分次爆破的方法并制定安全措施。
(3)布置警戒人员时,每个地方要俩去一回,即其中一人警戒,一人进行传话,班组长只有接到所有警戒人员的警戒到位传话,确认警戒人员到位符合要求、警戒设备设置好,方可布置放炮工作。
(4)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并与电缆线分挂两帮,若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距离。
(5)工作面雷管脚线的链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完成,爆破母线与脚线的连接、检查线路、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个人操作。当脚线连好,瓦检、安检工作做好后,便可进入正式爆破工序。
(3)装配引药时,矿灯线要背在身后,防止灯线与雷管脚线接触。
(4)抽取雷管时,要捋顺脚线,抓住雷管脚线前端拽出,被抽雷管不得受力,抽出后其脚线要扭结成短路。
(5)雷管要从药卷的平面顶部装入,严禁用雷管本身直接压入,可用专用插件扎一略深于雷管的孔。雷管要全部插入药卷中,严禁将雷管插在药卷侧帮或困在药卷外。
技术标准
技术要点
1.炮泥封堵长度和炮眼深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需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在0.6-1.0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眼深的1/2.
(5)装药过程中,雷管脚线保持短接状态并悬挂离开地面,严禁用铁管之类替代木炮棍使用。
(6)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的炸药、雷管放入专用箱中并上锁,剩余的起爆药卷,要卸下雷管。
6.爆破
(1)由瓦检工、班组长、爆破工对工作面瓦斯浓度、围岩、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布置放炮工作。
(2)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各巷道,布置警戒人员,警戒点要有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2)若爆破使用的是瞬发电雷管,每放一次后都要执行“四位一体”检查。
(13)当出现拒爆炮孔时,必须按规定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4)严禁用工作面动力电源进行放炮,严禁用方明跑、糊炮处理大块煤、岩。
(15)只有当工作面爆破工作全部结束,方可派人撤回警戒,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回通知,不得自行撤回。
6.井下在使用炸药时,要根据矿井或工作面瓦斯情况等级情况进行选择: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的煤巷或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需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或高瓦斯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7)上下斜井时,要一停二看,看清是否有车辆运行,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步行车”原则。听从警戒人员指挥,不强行上下。
(8)背运中,严禁跨越开动的输运机、钢丝绳,只有从跨桥或取得联系,等其停下后方可跨过。
(9)运送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途中停留,要选择附近没有其他人员,离开电气设备、道轨0.7m以上距离的支护完好的地点等待。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小于0.3m。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6.抽取雷管时,要捋顺脚线,抓紧雷管根部脚线抽取,被抽雷管不得受力,抽出后其脚线要扭结成短路。
7.对眼孔中煤、岩粉用压风吹出或用专用掏勺清理,以防装药时药卷间夹煤粉,爆破时引燃煤粉。
8.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用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发爆器平时由瓦检工携带,只有爆破时交给放炮员。
(2)若采用正向装药,药卷的聚能穴一端朝里,最后装起爆药卷。若采用反向装药,则聚能穴朝外并先装引药。高瓦斯矿井采用毫秒电雷管反向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眼孔中来回来动几次,如拉动有卡绊,此眼则不能装药,进行处理,以防药卷卡在孔中。
(4)装药后,用水泡泥和专用湿炮泥进行眼口封堵,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用煤粉、废纸充当炮泥。
(14)工作面炸药与雷管箱要分开放置,其之间距离一般不低于10mm。
(15)存放爆炸材料的硐室不得兼做放炮硐室,爆炸材料硐室要选在警戒线以外的地方。
3.起爆药卷的装配
(1)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他人不得参与。
(2)装配点要选择支护完好,离导体、机电设备一段距离,远离其他工作人员的地点进行。
10.放炮警戒时间,警戒员要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严禁人员进入警戒区。
11.只有当工作面爆破工作全部结束,方可派人撤回警戒,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回通知,不得自行撤回。
12.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13.高瓦斯矿井采用毫秒电雷管反向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领取的雷管、炸药必须分人运送。爆破工亲自运送雷管,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5)每人背运的炸药量不宜过重,一般不超过24kg,原则上中途不得停留。运送人员多人行走时,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
(6)运送途中,尽可能选择车辆、机电设备少的巷道并远离车辆、机电设备。要走人行道,注意过往车辆。
14.剩余的起爆药卷,要卸下雷管。
15.严禁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6.起爆硐室高度不低于1.8m,深度不低于2m。
17.爆破若使用瞬发电雷管,必须每次放几个管装几个眼。
18.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回通知,不得自行撤回。
19.贯通工作,通风部门要与施工部门配合好,及时做好风量调节作用。
20.贯通后,没有接到通知,不得停止局扇运转。
2.进入工作现场后,先进行“四位一体”安全准入检查后,方可进行爆破工作。
3.爆破工亲自运送雷管,炸药可由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4.背炸药的容器应使用防静电、抗撞击的硬质材料做成。
5.当班剩下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由爆破工交回火工品库房。其注意事项同于领运要求。
3.爆破工要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爆破工作的要求、规定。
4.爆破工要掌握《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顶板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5.掌握矿用爆破材料的性能、基本参数及适用条件。熟悉领取手续,领用工具及存放和使用的规定。
6.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与其他工种合理配合,对工作范围内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处理。
(3)爆破工要掌握好贯通距离,即将贯通时要打浅眼、放小炮。
(4)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人做好贯通前的两侧通风、瓦检、顶板、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5)爆破前,必须在贯通两侧布置警戒人员,只有确认检查正常、警戒到位,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6)贯通后,通风部门及时调节风量,没有接到通知,不得停止局扇运转,此时受贯通影响风量的工作面要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2.爆破材料的领取
(1)领取时间要避开交接班,一般为交接班前后1-1.5h为好,一年人多发生意外。
(2)到井下爆炸材料库领取时,要手续齐全,领取人员只能在库房领取门口外等候,严禁自行进入库房内搬取。
(3)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在绝缘良好、防静电、抗撞击的专制容器内。严禁使用编织袋、塑料袋、软布袋装运。严禁把雷管装在衣服、水靴内。
1.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岗位技能标准》。
2.新上岗员工必须在师傅的带领下实习四个月,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好袖口和安全帽。
工作标准
作业要点
1.交班前
(1)爆破工要了解工作面工程进展情况,爆破材料需用情况,听取班组长的具体工作安排。
(2)做好领取爆炸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领票的签字,发爆器的检验等。
7.工作面的撒水管路必须保持有水,在爆破前和爆破后对工作面20m以内进行洒水。
8.放炮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出班后及时交回。不合格的发爆器严禁使用。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用专用仪表做电爆网络安全电阻检验,严禁用发爆器短路打火放电检测。
9.“一炮三检”指在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达到1%时,不准装药爆破。
(6)雷管装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绑紧,防止拉动脚线时雷管脱出,一次只能装配一回爆破所用的起爆药卷。
(7)转配好的起爆药卷,放在专用容器内,由爆破工看管,当工作面开始装药,便可全部拿入。
4.装药前的准备
(1)装药前工作面钻眼工作必须全部完成,严禁边打眼边装药。无关人员、设备撤出至安全地方。
(2)“一炮三检”工作开始,要求瓦斯浓度低于1%,工作面风量、风筒吊挂距离符合要求,甲烷传感器撤至50m以外安全地方。
(9)爆破工在拧动发爆器钥匙之前,必须发出放炮警号,至少等5分钟,没有异常,方可起爆。
(10)通电后如发生拒爆,爆破工必须在取下钥匙、母线短路的情况下,等待一定时间(一般为瞬发雷管等5min,毫秒管等15min)才能沿线路检查。
(11)爆破后,等炮烟散尽,爆破工行、安检工、瓦检工、班组长“四位一天”共同进入工作面,对通风、瓦斯、顶板、拒爆、残暴等情况全面检查处理。
10.“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的工作过程为,爆破工装药前,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工作面情况,没有问题后,班组长把“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检工,瓦检工确认瓦斯、通风正常,将自己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作结束后,把牌子换回。
(16)当班爆破工作结束后,及时把剩余的炸药、雷管点清。如数交回爆炸材料库,办好清退手续。
7.巷道贯通爆破
巷道贯通爆破,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措施”经贯彻后方可进行。
(1)巷道相距20m贯通时,只能从一侧施工,停掘的一侧仍要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检查。
(2)被贯通一侧要由绘图部门标出具体贯通位置,便于安全管理和掌握警戒距离。
(10)运送途中,运料人员严禁搭乘车辆等运输工具,严禁将爆破材料交由非运送人员,严禁将爆破材料放在矿车、运输机上托运。
(11)运送途中,爆炸材料应避免与巷帮、管道、机电设备发生碰撞、挤压。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扔。
(12)运送到工作面得爆炸材料,要暂时存放在工作面专用炸药箱内并及时上锁。
(13)工作面炸药存放箱要用绝缘材料制作,里面严禁存放炸药以外的物品。严禁将炸药、雷管放在同一个箱子内。
2.处理拒爆炮眼必须遵守的规定:
(1)由于母线破断、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发现的拒爆炮眼,严禁把脚线拽出或直接套拒爆炮眼,严禁拒爆炮眼不予处理而直接打下一茬炮眼。
(3)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及残药。
严禁执行三人连锁放井下爆破工3布置警戒人员时每个地方要俩去一回即其中一人警戒一人进行传话班组长只有接到所有警戒人员的警戒到位传话确认警戒人员到位符合要求警戒设备设置好方可布置放炮工作
井下爆破工岗位工作技术标准
岗位标准
安全要点
1.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爆破材料的使用、领用、爆破的员工工种。
2.爆破工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
(3)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要求空顶距符合《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
(4)工作面20m范围内矿车、设备、煤渣阻挡面积小于巷道断面积的1/3。
5.装药工作
必须熟悉并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1)对眼孔中的煤、岩粉用压风吹出或用专用掏勺清理,以防装岩时药卷间夹煤粉,用爆破引燃煤粉。
(6)爆破工接到“爆破排”后,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直巷内爆破,要按一定距离掘出起爆硐室,起爆硐室要支护完好,没有其他堆积物。起爆硐室深度不低于2m,高度不低于1.8m。
(7)起爆点到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8)发爆器钥匙必须由瓦检工随身携带,只有接到爆破命令后方可交到爆破工手中。爆破后或检查线路时,必须立即将钥匙拔下,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5)在拒爆处理没有完成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使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不同厂家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混用。
4.井下如发现失效、丢弃的炸药、雷管,爆破工要收集起,分别装在专用兜内及时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自行处理或扔在煤渣中。
5.掘进工作面使用毫秒电雷管,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可采取分次装药分次爆破的方法并制定安全措施。
(3)布置警戒人员时,每个地方要俩去一回,即其中一人警戒,一人进行传话,班组长只有接到所有警戒人员的警戒到位传话,确认警戒人员到位符合要求、警戒设备设置好,方可布置放炮工作。
(4)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并与电缆线分挂两帮,若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距离。
(5)工作面雷管脚线的链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完成,爆破母线与脚线的连接、检查线路、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个人操作。当脚线连好,瓦检、安检工作做好后,便可进入正式爆破工序。
(3)装配引药时,矿灯线要背在身后,防止灯线与雷管脚线接触。
(4)抽取雷管时,要捋顺脚线,抓住雷管脚线前端拽出,被抽雷管不得受力,抽出后其脚线要扭结成短路。
(5)雷管要从药卷的平面顶部装入,严禁用雷管本身直接压入,可用专用插件扎一略深于雷管的孔。雷管要全部插入药卷中,严禁将雷管插在药卷侧帮或困在药卷外。
技术标准
技术要点
1.炮泥封堵长度和炮眼深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需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在0.6-1.0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眼深的1/2.
(5)装药过程中,雷管脚线保持短接状态并悬挂离开地面,严禁用铁管之类替代木炮棍使用。
(6)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的炸药、雷管放入专用箱中并上锁,剩余的起爆药卷,要卸下雷管。
6.爆破
(1)由瓦检工、班组长、爆破工对工作面瓦斯浓度、围岩、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布置放炮工作。
(2)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各巷道,布置警戒人员,警戒点要有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2)若爆破使用的是瞬发电雷管,每放一次后都要执行“四位一体”检查。
(13)当出现拒爆炮孔时,必须按规定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4)严禁用工作面动力电源进行放炮,严禁用方明跑、糊炮处理大块煤、岩。
(15)只有当工作面爆破工作全部结束,方可派人撤回警戒,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回通知,不得自行撤回。
6.井下在使用炸药时,要根据矿井或工作面瓦斯情况等级情况进行选择: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的煤巷或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需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或高瓦斯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7)上下斜井时,要一停二看,看清是否有车辆运行,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步行车”原则。听从警戒人员指挥,不强行上下。
(8)背运中,严禁跨越开动的输运机、钢丝绳,只有从跨桥或取得联系,等其停下后方可跨过。
(9)运送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途中停留,要选择附近没有其他人员,离开电气设备、道轨0.7m以上距离的支护完好的地点等待。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小于0.3m。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6.抽取雷管时,要捋顺脚线,抓紧雷管根部脚线抽取,被抽雷管不得受力,抽出后其脚线要扭结成短路。
7.对眼孔中煤、岩粉用压风吹出或用专用掏勺清理,以防装药时药卷间夹煤粉,爆破时引燃煤粉。
8.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用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发爆器平时由瓦检工携带,只有爆破时交给放炮员。
(2)若采用正向装药,药卷的聚能穴一端朝里,最后装起爆药卷。若采用反向装药,则聚能穴朝外并先装引药。高瓦斯矿井采用毫秒电雷管反向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眼孔中来回来动几次,如拉动有卡绊,此眼则不能装药,进行处理,以防药卷卡在孔中。
(4)装药后,用水泡泥和专用湿炮泥进行眼口封堵,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用煤粉、废纸充当炮泥。
(14)工作面炸药与雷管箱要分开放置,其之间距离一般不低于10mm。
(15)存放爆炸材料的硐室不得兼做放炮硐室,爆炸材料硐室要选在警戒线以外的地方。
3.起爆药卷的装配
(1)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破工亲自完成,其他人不得参与。
(2)装配点要选择支护完好,离导体、机电设备一段距离,远离其他工作人员的地点进行。
10.放炮警戒时间,警戒员要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严禁人员进入警戒区。
11.只有当工作面爆破工作全部结束,方可派人撤回警戒,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回通知,不得自行撤回。
12.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13.高瓦斯矿井采用毫秒电雷管反向爆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领取的雷管、炸药必须分人运送。爆破工亲自运送雷管,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5)每人背运的炸药量不宜过重,一般不超过24kg,原则上中途不得停留。运送人员多人行走时,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
(6)运送途中,尽可能选择车辆、机电设备少的巷道并远离车辆、机电设备。要走人行道,注意过往车辆。
14.剩余的起爆药卷,要卸下雷管。
15.严禁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6.起爆硐室高度不低于1.8m,深度不低于2m。
17.爆破若使用瞬发电雷管,必须每次放几个管装几个眼。
18.警戒人员没有接到撤回通知,不得自行撤回。
19.贯通工作,通风部门要与施工部门配合好,及时做好风量调节作用。
20.贯通后,没有接到通知,不得停止局扇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