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部门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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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部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气部门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公司整体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气部门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2. 技术创新奖: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对于成功实施并带来显著效益的创新项目,给予项目团队或个人奖励。
3. 节能降耗奖:对于在节能降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根据节约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4. 优秀员工奖:每季度评选优秀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团队贡献等因素进行评选,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5.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工作失误处罚: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迟到早退处罚: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一定次数的员工,将给予警告或罚款。
4. 旷工处罚: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员工,将根据旷工天数进行罚款,并影响其年度考核结果。
5. 违反纪律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盗窃、欺诈、打架斗殴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电气部门经理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气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另行规定。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