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1/3/18
早准早通过!
2021/3/18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根本大法 2.民法商法: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市场经济关系中
招投标法、合同法、公司法 3.行政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工程中
A不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
2021/3/18
表见代理—— 特殊的无权代理,但有效
条件 : 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本人存在过失 相对人为善意
结果: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本人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后有权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默示代理: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 ——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则视为同意)
地位和作用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财产 ③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1.企业法人——公司 2.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2021/3/18
2Z201022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4.经济法: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
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 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2021/3/18
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一、法的形式:七类
2021/3/18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1、土地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与所有权分离——出让、划拨取得 自登记时设立 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的规定
——3条(合同及期限、变更登记、一并处分) 3、地役权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而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41 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一、物权分类 所有权——对自己所有的财产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基于担保设立,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021/3/18
三、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1、一般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 2、转托他人代理 ——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否则代理人负责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结果:若A追认则转化为有权代理
2021/3/18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人民政府规章高于本行政区较大市人民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 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2021/3/18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
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 ——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2、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建设工程代理 一般代理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招标代理须取得资格 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口头或书面(委托授权书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 2、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 (注意1和2的异同)
2021/3/18
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A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2.BC串谋—BC连带责任
连带含义: 找谁都行
3.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4.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 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
2021/3/18
2021/3/18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52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2Z2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债: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一、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债发生的依据 合同 侵权行为:无法律依据而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 不当得利:无法律或合同依据,他人受损而自身获益 无因管理:无特定义务、没有受到委托而自觉为他人管理服务 二、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国务院
地方法规
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
《宪法》 《法》
《条例》
《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国际条约
国务院各部、委
省级、较大市 政府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定、办法、实 施细则》
2021/3/18
二、法的效力层级 效力原则: ①宪法至上 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③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④新法优于旧法 ⑤需要有关机关裁决的特殊情况 ——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法律之间 行政法规之间 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活动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等)
企业法人
二、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授权,组织和领导项目经理部
2021/3/18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021/3/18
2Z20104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 ——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动产物权设立与转让 1、一般物 ——占有和交付 2、船舶、航空器、机动车 ——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物权的保护
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 第三人C 以被代理人名义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B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B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代理的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法律规定)和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2021/3/18
2Z2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1/3/18
早准早通过!
2021/3/18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根本大法 2.民法商法: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市场经济关系中
招投标法、合同法、公司法 3.行政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工程中
A不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
2021/3/18
表见代理—— 特殊的无权代理,但有效
条件 : 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本人存在过失 相对人为善意
结果: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本人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后有权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默示代理: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 ——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则视为同意)
地位和作用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财产 ③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1.企业法人——公司 2.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2021/3/18
2Z201022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4.经济法: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
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 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2021/3/18
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一、法的形式:七类
2021/3/18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1、土地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与所有权分离——出让、划拨取得 自登记时设立 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的规定
——3条(合同及期限、变更登记、一并处分) 3、地役权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而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41 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一、物权分类 所有权——对自己所有的财产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基于担保设立,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021/3/18
三、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1、一般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 2、转托他人代理 ——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否则代理人负责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结果:若A追认则转化为有权代理
2021/3/18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人民政府规章高于本行政区较大市人民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 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2021/3/18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
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 ——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2、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建设工程代理 一般代理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招标代理须取得资格 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口头或书面(委托授权书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 2、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 (注意1和2的异同)
2021/3/18
四、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A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2.BC串谋—BC连带责任
连带含义: 找谁都行
3.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4.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 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
2021/3/18
2021/3/18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52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2Z2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债: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一、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债发生的依据 合同 侵权行为:无法律依据而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 不当得利:无法律或合同依据,他人受损而自身获益 无因管理:无特定义务、没有受到委托而自觉为他人管理服务 二、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国务院
地方法规
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
《宪法》 《法》
《条例》
《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国际条约
国务院各部、委
省级、较大市 政府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定、办法、实 施细则》
2021/3/18
二、法的效力层级 效力原则: ①宪法至上 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③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④新法优于旧法 ⑤需要有关机关裁决的特殊情况 ——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法律之间 行政法规之间 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部活动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等)
企业法人
二、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授权,组织和领导项目经理部
2021/3/18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021/3/18
2Z20104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 ——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动产物权设立与转让 1、一般物 ——占有和交付 2、船舶、航空器、机动车 ——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物权的保护
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 第三人C 以被代理人名义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B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B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代理的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法律规定)和指定代理(法院指定)
2021/3/18
2Z2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