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者:孝廉公与曹雪芹(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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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孝廉公与曹雪芹(修订稿)
《红楼梦》作者:孝廉公与曹雪芹
(修订稿)
⼟默热
胡⽂彬先⽣《扶桑谈红榴遗稿——黄遵宪与⽇本友⼈笔谈〈红楼梦〉》⼀⽂,记载了⼀段在清光绪四年戊寅(1878),我国近代著名学问家、⼤诗⼈、时任驻⽇本使馆参赞黄遵宪,偕其僚属梅史、漆园、枢仙等,与⽇本友⼈笔谈《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轶事七则,载于⽇本《⼤河内⽂书》,其⼀为:
问:《红楼梦》书其著作系谁?⽽其所写专指何时代?
梅史答:前半⼀孝廉公所作,后半则曹雪芹成之。

宝⽟指明珠,康熙末朝宰相也,后以权奸败,被罪。

梅史所说的《红楼梦》“前半”当指前⼋⼗回,“后半”当指后四⼗回。

黄遵宪、梅史等⼈虽然没有说证据何在,但据此可见,清光绪早期时,⽂学界⼀般认为《红楼梦》的原始作者乃是⼀位“孝廉公”,曹雪芹仅为续书作者和全书的成书⼈。

梅史所说的“宝⽟指明珠”,当然是指索隐红学⼀派的“明珠家事说”,间接证明《红楼梦》乃康熙朝初创的作品。

梅史所⾔的《红楼梦》“前半”部分作者为康熙年间某“孝廉公”,并⾮光绪时⽂⼈们的⽆由推测,亦⾮孤掌难鸣之证,乾隆年间的陈镛《樗散轩丛谈》(嘉庆九年青霞斋刊本)即载:
《红楼梦》实才⼦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笔,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刊本,曩时见者绝少。

乾隆五⼗四年春,苏⼤司寇家因是书被⿏伤,付琉璃⼚书坊抽换装订,坊中⼈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

《红楼梦》⼀百⼆⼗回,原书仅⽌⼋⼗回,余所⽬击。

后四⼗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观。

近闻更有《续红楼梦》,虽未寓⽬,亦想当然矣。

梅史所⾔“孝廉公”,是否就是陈镛所说的“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虽然没有确切证据将⼆者衔接起来,但《红楼梦》原始作者为康熙朝“某孝廉”的说法,显然并⾮空⽳来
风。

陈镛并没有说《红楼梦》后四⼗回的续作者谁何,但也交代乃此书在乾隆年间“刊刻时好事者补续”,倘把这个“好事者”与梅史所⾔之曹雪芹联系起来,不为⽆由推测。

程⾼本《红楼梦》的出版者程伟元,在乾隆晚期为《红楼梦》所写的《序》中说:“《红楼梦》⼩说本名《⽯头记》,作者相传不⼀,究未知出⾃何⼈,惟书内记雪芹曹先⽣删改数过。

”可见程伟
作者由于“相传元并未将曹雪芹当做作者,只是当做“删改数过”者,也就是书中所云之“披阅增删”者吧;作者由于
不⼀”,所以程伟元只是以存疑态度对待,但承认有原作者存在。

与程伟元时代相近的裕瑞,在其《枣窗随笔》书中,也记载了⼀个与此有关的说法:
“闻旧有《风⽉宝鉴》⼀书,⼜名《⽯头记》,不知何⼈之笔。

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情谚语夹写⽽润⾊之,借以抒其寄托。

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改⾄五次,愈出愈奇……。

同类的说法还散见于清代诸多⽂⼈笔记,如光绪⼆⼗三年邱炜萲《菽园赘谈》卷四也提到某《⽯头记》⼋⼗回抄本:
此书旧为抄本,只⼋⼗回。

倪云癯曾见刻本,亦⼋⼗回。

后四⼗回乃后来联缀成⽂者,究未⾜为据。

或以前⼋⼗回为国初⼈之旧,⽽后四⼗回即雪芹所增⼊。

旧红学索隐派的代表⼈物之⼀王梦阮,对《红楼梦》成书年代和作者也做过精到的分析:
⼤抵此书,改作在乾嘉之盛时,所纪篇章,多顺康之逸事。

特以⼆三⼥⼦,亲见亲闻;两代盛衰,可歌可泣;江⼭敝屣,其事为古今未有之奇谈;闺阁风尘,其⼈亦两间难得之尤物。

听其淹没,则忍俊不禁,振笔直书,则⽴⾔未敢。

于是托之演义,杂以闲情,假宝黛以况其⼈,因荣宁以书其事。

王梦阮认为:《红楼梦》虽然是乾嘉之盛时“改作”的作品,但书中所记之“异样⼥⼦”,却是两代盛衰,可歌可泣之“顺康逸事”。

“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增删五次,此书中所明⾔者”。

但“成书”乃是指“增删”、“改作”,⽽不是原始创作。

“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有⼈。

”王梦阮对此进⼀步分析道:
开卷第⼀回前半所⾔,乃初创者⼀篇⾃叙,事系亲闻亲见,故有味乎其⾔之。

揣其成书,亦当在康熙中叶。

(⾄乾隆朝)《红楼》⼀书,内廷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势不得已,乃为⼀再修订,俾愈隐⽽愈不失其真。

王梦阮虽然不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原作者,认为当初的“初创者”另⾃有⼈,但他仍然认为“雪芹为《红楼》功⾂,绘像当凌烟第⼀。

然亦必当初原本,结构不凡,后来⼈乃肯为尽⼒。

考史事者,不可不於马迁⼆⼗余⼈外为别龛,以祀两君也。

”虽然如此,王梦阮还是主张要按照初创者所处的顺康两朝时代⽂化背景去解读《红楼梦》,⽽不可按照曹雪芹所处的乾隆朝时代背景去解读:
看《红楼》须与吴梅村集参看,为其多记旧闻也。

看《红楼》⼜当与王渔洋集参看,其作证处亦不少。

不看《板桥杂记》,不可读《红楼》,不知诸⼈来历,从何说起,直梦中梦。

不熟清初掌故,不可读红楼,不知当时⼤事,何能看得亲切?
王梦阮所列《红楼梦》的参看书籍,不论是“吴梅村集”,还是“王渔洋集”,抑或余怀的《板桥杂记》,均为清初顺康年间作品。

亦从⼀个侧⾯证明《红楼梦》是创作于“国初”的⼩说。

⽽曹雪芹修订补续该书的乾隆中叶,⽆论如何也不能称为“国初”。

梅史、陈镛、程伟元、裕瑞、王梦阮等⼈的说法,不仅构成了⼀个关于《红楼梦》前半部分(《⽯头记》)有原始作者,初创于康熙年间,曹雪芹只是后半部分续写者的证据链,⽽且与《红楼梦》“开卷第⼀回”中“出则既明”四字前关于此书出处的记载完全吻合:
空空道⼈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头记再细阅⼀遍……⽅从头⾄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由⾊⽣情,传情⼊⾊,⾃⾊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头记》为《情僧
录》。

东鲁孔梅溪则题⽈《风⽉宝鉴》。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载,增删五次,纂成⽬录,分出章回,则题⽈《⾦陵⼗⼆钗》。

并题⼀绝云:满纸荒唐⾔,⼀把⾟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曹雪芹作为《红楼梦》后四⼗回续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还是书中第⼀百⼆⼗回结尾处的明确记载:
这⼀⽇空空道⼈⼜从青埂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之⽯偈⽂……后⼜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兄这段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

不知何时复有此⼀佳话……不如我再抄录⼀番,寻个世上⽆事的⼈,托他传遍。

贾⾬村向空空道⼈推荐了悼红轩中的曹雪芹,空空道⼈果然找到个悼红轩,见那曹雪芹先⽣正在那⾥翻阅历来的古史。

听空空道⼈要托他传述,曹雪芹先⽣笑道:“说你空空,原来你肚⾥果然空空。

既是假语村⾔,但⽆鲁鱼亥⾗以及背谬⽭盾之处, 乐得与⼆三同志,酒余饭饱,⾬⼣灯窗之下,同消寂寞,⼜不必⼤⼈先⽣品题传世, 似你这样寻根问底,便是刻⾈求剑,胶柱⿎瑟了。

”那空空道⼈听了,仰天⼤笑,掷下抄本,飘然⽽去。

书的开端说空空道⼈在⼤荒⼭青埂峰把⽯头上的⽂字“从头⾄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结尾处⼜说空空道⼈在⽯头上⼜看见当初未曾见到的“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这显然是前后⽭盾
的。

既然当初是“从头⾄尾”的故事,就不会缺少“收缘结果的话头”,⾜证后四⼗回系续书⼈所补续,⽽⾮原作者初创的⽂字。

空空道⼈“掷”给曹雪芹的抄本,也只能是他“再抄录⼀番”的“收缘结果的话头”,⽽⾮当初“从头⾄尾”抄录回来的⽂字,也⾜证后四⼗回的补续者就是悼红轩中的曹雪芹。

《红楼梦》书中关于此书出处的记载,应是考订《红楼梦》作者的最原始、最有效⼒的证据;胡适先⽣当初仅靠⼀句“故弄狡狯”(不成证据的证据)为理由,便颠倒了《红楼梦》书中对原作者和续书者的记载,“⼤胆假设”披阅增删者曹雪芹为作者,并对此⼈进⾏了并不“⼩⼼”的“证有”,却并未对书中交代的原作者“⽯兄”进⾏“证⽆”,这从学术规范上说是⽆效的。

从《红楼梦》书中记载的原作者“⽯兄”,到程伟元、裕瑞、王梦阮记载的康熙年间“初创⼈”,再到陈镛、黄遵宪记载的康熙年间“孝廉公”,《红楼梦》初创者“⽯兄”实有其⼈的说法⼀直不绝如缕。

因为《⽯头记》(《红楼梦》前⼋⼗回)创作之时,初创⼈有意隐去了⾃⼰的真实⾝份和创作年代,所以⾄今⽆⼈考订清楚“⽯兄”究竟是何⼈托名。

⼟默热经过三⼗五年悉⼼考订,从《红楼梦》与清初情本⽂化和江南世族⽂化的关系着眼,从《红楼梦》与《长⽣殿》、《四婵娟》、《织锦记》、《相思砚》的⽐较⽂学研究⼊⼿,从对洪⽒家难、蕉园诗社、西溪园林、⽵窗接驾、《长⽣殿》案、稗畦草堂与“⽆材补天”、“怀⾦悼⽟”之关系等作品创作素材考证落脚,提出《红楼梦》是晚明⽂化⽓脉的产物,是江南世族诗礼簪缨⽣活“末世”的提炼,是《长⽣殿》的旧瓶装新酒,是⼩说化的⽔磨腔和故事化的梅村
体。

形成了⾃成体系并⾃圆其说的红学新体系。

⼟默热红学只是还原了《红楼梦》作者与续书者原貌:《红楼梦》的初创者是康熙朝⼤⽂豪、诗⼈、剧作家洪昇,取材于洪昇本⼈、江南四⼤家族及蕉园诗社⼗⼆钗的真实⽣活。

洪昇的⾝世,与书中透露的作者和评点者“⽯头”、“芹溪”、“脂砚”有莫⼤关系,其⾝份⼜恰是“洪上舍”即国⼦监⽣,在京师期间⼜长期充任“西宾”谋⽣,称其为陈镛、黄遵宪所说的“某府西宾”、“孝廉公”甚恰。

只不过他的原籍不是常州⽽是“三⽣⽯畔”花柳繁华的杭州罢了。

洪昇当初所写的《⽯头记》应是⼋⼗回完整本,仿照⾦圣叹腰斩《⽔浒传》⼿法,以宝⽟的太虚幻境⼀梦暗⽰全书的悲剧结局(详见《梁⼭噩梦·草桥惊梦·红楼幻梦》⼀⽂)。

正因为如此,空空道⼈⽅能“从
康熙四⼗三年洪昇应⽼朋友曹寅之约,去江宁织造
头⾄尾抄录回来”,“但未见返本还原”的⽂字。

康熙四⼗三年洪昇应⽼朋友曹寅之约,去江宁织造
府“畅演三⽇《长⽣殿》,归家途中“泪尽⽽逝”(酒后坠⽔,形同屈原⾃投汨罗、青莲采⽯捉⽉)了,将随⾝携带的“⾏卷”留在了曹寅处。

这个⽣活在康熙年间的江宁织造曹寅,才是《⽯
头记》书中记载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有曹寅藏书《书史纪原》中“雪芹校字”为证。

洪昇逝世后,曹寅化名“雪芹”,在为悼念洪昇修建的江⼲诗馆即“悼红轩”中,将洪昇《⽯头记》原稿进⾏了“披阅⼗载,增删五次,篡成⽬录,分出章回”。

他将原书的《⾃序》(作者⾃云)和《楔⼦》并⼊了“开卷第⼀回”,将全书结尾处的太虚幻境⼀梦前移⾄第五回,使原本完
整的《⽯头记》变成了断尾巴蜻蜓,并在此基础上补写了后四⼗回故事,形成了⼀百⼆⼗回
《红楼梦》,《红楼梦》⾄此⽅正式“成书”(详见《⾦圣叹割尾与曹雪芹续貂》⼀⽂)。

曹寅
晚年烦⼼事不少,此书并未问世传奇;⾄乾隆年间,其书⼿稿⽅由程伟元搜罗获得,邀请⾼鹗⼀起整理梓⾏,遂风⾏天下。

曹寅(雪芹)披阅增删过程中,并未存⼼剽窃前⼈的作品,所以他在第⼀百⼆⼗回结尾处明确交代⾃⼰在悼红轩中补写的只是“收缘结果的话头”,并在“开卷第⼀回”插⼊了“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载增删五次”的⼀段话。

⾸尾照应证明⾃⼰只是个“披阅增删”者。

红学界过去因袭胡适“考订”把后四⼗回的续书⼈认定为⾼鹗,⾼鹗说破产后⼜推断为“佚名”或“⽆名⽒”,其实不论是⾼鹗或⽆名⽒,续书时都没有可能这样交代曹雪芹,只有曹雪芹(曹寅)⾃⼰⽅有此可能。

脂本《⽯头记》书中脂砚斋批语交代的作者“芹溪”,过去红学界往往将其与曹雪芹混为⼀谈,说芹溪是曹雪芹的另⼀个别号,这是毫⽆根据的牵强附会。

其实“芹溪”就是洪昇早年在⽂学创作中使⽤的⼀个化名,也就是今天⼈们常说的笔名吧。

康熙⼗年前后洪昇因家难北游天雄,校阅孙郁的《天宝曲史》和《双鱼珮》时,使⽤的就是“芹溪居⼠”化名。

⾄于胡适先⽣考证的那个乾隆年间的曹雪芹,不过是《红楼梦》成书⼀个甲⼦后的冒名者罢了。

乾隆年间⽂坛为《红楼梦》补续或改编成风,补续改编者多冒名曹雪芹,甚⾄连曹雪芹他妈“曹太夫⼈”都抬了出来。

这个冒名者曹雪芹将康熙年间早已成书的⼀百⼆⼗回本《红楼
梦》,节选其中第22——35回情节,改编为⼀部篇幅短⼩、情节简单、内容单⼀、⾸尾完整、有⾊情内容的⼩说,仍取名《红楼梦》。

这部改编的《红楼梦》与洪昇原作曹寅改续的《红楼
梦》有同有異,格调低下,“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最终失传了。

改编当时,这个冒名的曹雪
芹将这部《红楼梦》交给明义、永忠、墨⾹等宗室⼩圈⼦传看,有明义三⾸和永忠的⼆⼗⾸“题红诗”可证。

胡适先⽣及当代红学家指⿅为马,将改编本《红楼梦》误为原著《红楼梦》,将乾隆年间的冒名曹雪芹误为《红楼梦》书中提及的曹雪芹(曹寅),才闹出了百年红学将《红楼梦》解读为乾隆⽂化、北京⽂化、旗⼈⽂化的闹剧和悲剧!
⼟默热的红学研究成果,说到底就是将百年红学误读误解的《红楼梦》,恢复为末世⽂化、江南⽂化、(汉民族)世族⽂化、情本⽂化、昆曲⽂化的本来⾯⽬。

⼟默热研究的《红楼梦》⼩说创作过程,与前⼈所记载的初创者孝廉公、续书者曹雪芹完全吻合。

⼟默热否定乾隆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此红楼⾮彼红楼),也不认为康熙曹雪芹(曹寅)有《红楼梦》的初创权,但并不否定康熙曹雪芹(曹寅)补续洪昇《⽯头记》后四⼗回的续书权,即披阅增删权。

⾄于续书⽂字的功过是⼟默热也赞同王梦阮的评价:“雪芹为《红楼》功⾂,绘像当凌烟第⼀⾮,那是另⼀个问题了。

⼟默热也赞同王梦阮的评价:
(“红楼凌烟阁”位居第⼆似更恰,第⼀还是奉祀原始作者“孝廉公”洪昇为好)”。

“考史事者,不可不於马迁⼆⼗余⼈外为别龛,以祀两君”——两君者:孝廉公洪昇与曹寅曹雪芹是也!
(2011年国庆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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