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旧机动车买卖合同(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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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
卖方:(以下简称卖方)
鉴于:
1.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所拥有的以下机动车:
车牌号码: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车辆颜色:
2. 卖方是该机动车的合法拥有者,并且有权出售该机动车;
3.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该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机动车描述
1. 买方同意以人民币(以下简称“元”)购买卖方所拥有的上述机动车,购买价格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2. 买方已对上述机动车进行了详细检查,对车况、配置等已知悉并满意。

第二条机动车权属过户
1.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车辆所有权过户申请。

2. 车辆所有权过户手续由卖方负责办理,买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 车辆所有权过户后,卖方应即刻交付机动车行驶证、车钥匙等相关文件和物品给买方。

第三条机动车的保险
1. 买方在机动车成交之前应自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机动车购买保险。

2. 机动车交付后,买方应妥善保管好机动车的车险保单,并在有效期内按时支付保险费。

第四条机动车的过户费用
1. 机动车过户所需的交易手续费、车辆变更登记费等费用由买方负责。

第五条机动车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所售机动车无法驾驶的严重机械故障,否则卖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责任
1. 购买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个月,期间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卖方承担维修责任。

2. 在保修期内,机动车出现故障时,买方应及时与卖方联系,并将车辆送至卖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买方在机动车所有权过户之前解除合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购车款的20%。

2. 如果卖方在机动车所有权过户之前解除合同,卖方须赔偿买方购车款的同等金额。

3. 若双方之一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守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和卖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 本合同的所有问题将以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买方(签名/盖章):日期:
卖方(签名/盖章):日期: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出售其所拥有的一辆旧机动车,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机动车的基本情况
1. 机动车品牌:
2. 车辆型号:
3. 车辆识别代码(VIN码):
4. 发动机号:
5. 车辆产地:
6. 车辆颜色:
7. 车牌号码:
8. 车辆使用登记证书编号:
9. 车辆行驶证号码:
第二条机动车的交易价格
1. 机动车的总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2. 甲方已收到乙方支付的订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将车辆过户出售至乙方名下前)将剩余交易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机动车的权属和过户手续
1. 甲方声明机动车所有权目前尚属于甲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交易款项(含订金)后,应配合乙方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

3. 机动车过户手续办理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将车辆过户出售至乙方名下前)10个工作日内。

4. 机动车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机动车的质量与维修保养
1. 签订本合同之日,机动车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事故、抵押、查封等状况。

2. 甲方保证机动车的法定质量,并承诺提供机动车的三包服务。

3. 自机动车过户完成之日起,乙方负责机动车的维修、保养等事项。

4. 若机动车因乙方原因发生故障,应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的违章处理
1. 甲方保证机动车在过户之前没有发生任何违章行为。

2. 乙方自机动车过户完成之日起,应自行负责机动车的违章处理,如存在违章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罚款、记分等后果。

第六条机动车的保险
1. 甲方保证机动车在过户之前已经购买了必要的保险,并将保险有效期延续到机动车过户完成之日止。

2. 乙方在机动车过户完成之日起,应自行负责机动车的保险事项。

第七条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 若机动车在过户办理期限届满后,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解除本合同。

2. 若机动车在过户办理期限届满后,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照、车辆产地证明等。

2.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机动车过户完成之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和签字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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