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立法》观后感:法治中国,大智立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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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立法》观后感:法治中国,大智立法先行
《大智立法》观后感:法治中国,大智立法先行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已于昨晚播出第二集《大智立法》,总结了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方面的成就,着重指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
一、立法必须与时俱进。
中国社会的纵深发展,矛盾凸显,增强了立法的难度,对立法提出了新要求。
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着力点,把握好立法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归属点,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更新理念,完善制度,开拓创新,体现时代精神。
二、立法必须与改革相辅相成。
2014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通过改革思维来完善立法,通过立法来引领各个领域改革,实现改革与法治同进步,增强改革的有效性,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同时增强法治的权威性。
三、立法必须科学,必须民主。
何谓科学,符合和体现中国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何谓民主,反映人民的意志。
立法过程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遵循立法程序,广泛征求民意,汇集民智。
为此,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群众参与直接立法的重要载体,是我国民主立法道路上的的有效探索和重大进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四、立法必须与宪法精神相一致。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起着重要作用,但规范性文件质量较低,与上位法冲突的问题偶有发生,很难获得民众的信赖。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保障了立法监督权,趋于完善,才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大智立法,路途长而荆棘多,上下协力,才有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