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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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05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1〕105号
•【施行日期】2021.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支
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支公司迁址的请示》(新保鲁发〔2021〕56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济南市槐荫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16号汇统大厦”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凤飞路1699号逸家大厦3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