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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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一、检查内容
1、劳动纪律、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卫生和交接班情况等
2、部门、岗位工作任务、质量完成情况。
3、上岗员工佩戴上岗证,特种作业有效资质证的情况。
4、员工个人劳保用品和特种作业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情况。
5、各种报表、台账的记录和管理情况。
6、公用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7、检查车间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监护工作情况。
8、各种有效版本的作业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情况。
9、公司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
10、车间、班组召开工作会议和组织业务培训、安全活动,事故处理、隐患检查等方面的记录。
11、环境、室内卫生和绿化管理情况。
12、设备完好情况和润滑管理。
13、防静电、防汛等情况。
14、消防器材和报警设施的完好情况。
15、手机、烟、火管理情况。
16、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情况。
17、能源消耗和管理情况。
18、取样点和排污点的管理情况。
19、三废排放和管理情况。
20、车间、班组成本管理情况。
21、车间、班组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
22、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每周日以专业检查为主,由分管副总或部、室负责人带队进行不定期检查。
2、公司各专业负责人需不定期进行专业检查(3次/周),并做好检查记录交公司综合办汇总统计。
3、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每周五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牵头,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工程技术部、消防保卫部门等参加检查。
4、每月底或遇节假日、重大活动前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综合大检查,各部门领导参加。
三、检查标准
由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负责制订。
四、考核及兑现
每次现场检查的结果交综合办存档备查,检查小组要依据公司现
行的有关考核办法,对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并在当月工资和奖金发放时兑现,并作为年终奖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