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力赋第二段赏析【南宋】释居简骈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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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吾有兮四民樂,輸入吾籍兮縣官索。租不耕則 荒,不植則蕪,不則蠶食,且獵且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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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力】动生活。《国语·晋语四》:“庶人食力。”宋苏轼《籴米》诗:“知非笑昨梦,食力免 自愧。”清顾炎武《刈禾长白山下》诗:“食力终全节,依人尚厚颜。”2.指靠劳动生活的人。 《礼记·礼器》:“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郑玄注:“食力,谓工、农、商 也。”陈澔集说:“食力,自食其力之人,农、工、商贾,庶人之属也……礼不下庶人,故无食 数,饱即止也。”3.靠租税生活。《礼记·曲礼下》:“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 服不假。’”孔颖达疏:“食力,谓食民下赋税之力也。”
• 国君分出更多的公田,原则上不再保留或只保留礼制意义上的一小部分公田,剩余的公田都分 封给贵族或者任命县宰由贵族代管。而领有土地的贵族也需要做出让步,将原来向国君象征性 缴纳的贡赋,转变成制度性的常规性的税赋。
• 领有封邑的贵族则转化成了西周时期诸侯国君一样的角色,有了很大的自主权,国君不能随意 地褫夺封地领主的财产。封地贵族将封地内的土地赏给士,士再役使庶民耕作,中央公田所得 要上缴给县邑的领主,也就是所谓的“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 晋文公即位之后,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确立了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 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的经济制度。
• 这种做法虽然为晋国建立了新的秩序,但是却蚕食了国君对于封地进行管制的权力。原本贵族 领有封地只有财政权,土地的产权仍然归国君所有,国君对于已经分封的土地城邑有自由裁量 权。但是新的经济制度确立之后,私有产权得到了确认,国君不仅无法褫夺大夫的封邑,就连 所剩不多的那些由县宰代管的公田实际上也无法自由控制,只能靠着封君的贡赋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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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释居简(一一六四~一二四六年),字敬叟,号北涧,潼 川(今四川三台)人。俗姓龙(《补续高僧传》卷二四作 王)。依邑之广福院圆澄得度,参别峰涂毒于径山,谒育 王佛照德光,走江西访诸祖遗迹。历住台之般若报恩。后 居杭之飞来峰北涧十年。起应霅之铁佛、西余,常之显庆、 碧云,苏之慧日,湖之道场,诏迁净慈,晚居天台。理宗 淳祐六年卒,年八十三,僧腊六十二。有《北涧文集》十 卷、《北涧诗集》九卷、《外集》一卷、《续集》一卷及 《语录》一卷。《补续高僧传》卷二四、《净慈寺志》卷 八、《灵隐寺志》卷三、《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三有传。
• 《国语·晋语》说: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此即“工 商食官”的由来。韦昭注云:“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库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廪 之。”由此可知,工商是由官府畜养的,是食于官的。
• 《食力赋》云:“吾不素食也”,他自力更生,安心乐道以 显是以儒道风范自居。他身居陋 室,却“履仁正途,蹈义广居。仁义而已,安知其余。惟正则广,安知其 蓬莱,载撷英于典 坟。补既往之缺遗,尊平生之所万方数据 毋忧贫而贺贫”,既是彬彬穷经之儒,亦是友仙论 南宋 释居简
作品赏析
• 《国语.晋语四》:「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庶人。《礼记.礼器》: 「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三,食力无数。」享有人民的税赋。《礼记.曲礼下》:「问大夫 之富,曰有宰食力。」唐.孔颖达.正义:「 食力谓食民下赋税之力也。」力气。元.秦夫 《赵礼让肥.第一折》:「不是我无食力身躯闪这一滑,多管是少人行山路凹凸。」
作品赏析
• 西周时期,天子将全国的土地分封给诸侯,自己不保留私有土地,即便是王畿之内的土地,也 都由公爵王臣领有,天子衣食住行,征战所需完全来自于诸侯国的贡赋。
• 诸侯国内,大夫的势力较小,一国之内的土地,大多数都归国君所有,分封给大夫的只有很小 的一部分。因此国君和大夫一样,都有自己的私有土地。国君和贵族的私有土地采用井田制, 一块平整的土地平均分为九份,中央的一块土地归领主所有,四周的八块归领主属下的士所有。 无论是领主,还是底层贵族士都不需要亲自劳作,而是由附属于自己的平民来耕种,只是在耕 种时,要首先耕种中央的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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