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完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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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货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完整资料)
危货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将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健全风险分布管理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3 月份对全市 116 家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办公经营地址、停车场地等信息摸排梳理,建立各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风险档案,形成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
对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企业予以约谈,督促企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加强重大隐患摸排治理,近 2 年以来,截止目前已注销5 家不合规经营企业。
落实“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暂停新增企业和车辆许可相关要求,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引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合作重组,2022 年至今有 6 家企业实现了重组整合。
二、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一是加强高危化学品运输管控,全面摸排全市从事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危化品运输
的道路危险货物企业数,目前有实际业务的为 3 家;每月填报《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装卸运输统计表》。
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
理办法》督促承运企业向托运方索要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现行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二是结合 2022 年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检查力度,将排查整改和执法查处紧密结合,采取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切实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意识,消除风险隐患。
切实做到了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整改有闭环,检查材料如实完整,有迹可循。
截止至 5 月 6 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危货运输企业214家次,排查发现隐患 296 起。
完成整改 278 起。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将持续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截止目前暂未发现有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结合日常监管措施,有序开展落实工作。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在重大节假日以及业户经营年度审验,与危货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结合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严格危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截止目前我市危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率
100%。
持续跟踪涉及剧毒、爆炸、放射性货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 2022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评价工作,对不达标的取消相应经营许可。
二是督促企业按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其纳入源头安全检查必查项目,通过问询和查阅,检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以及使用记录,督促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三是严格核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省厅部署,依托“江苏交通学习网”,组织开展安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我市道路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申请考试人员 1884 人,通过考试 1417 人。
四是结合车辆年度审验、更新审批、证照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等工作,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次数达到限值的,采取停办业务、停运整改等措施。
建立与公安交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车辆营运性质认定机制。
建立车辆核查机制,按规范做好车辆应急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车辆核查。
对罐式车辆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沟通,实现车辆和罐体审验联动机制。
落实好车辆承运人责任险动态管理,确保车辆保险有效。
按规定做好车辆注销工作并定期抄告公安交管部门。
五是依规办理危险货物从业人员准入许可和资格证审验,将企业聘用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从业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范畴。
对执异地从业资格证人员,通过“江苏运政”系统实行审核备案,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合规从业人员库,督促企业落实好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
对公安部门抄告的涉毒和罹患易肇事精神病货运驾驶员进行核查,要求企业调离驾驶岗位。
六是加强车辆电子运单监管,将电子运单填报作为企业源头监督检查内容,抽查运行危险货物车辆的电子运单填报情况,并将电子运单的填报和携带情况纳入路检路查内容,对未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督促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是严格履行落实动态监管职责,目前我市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主动智能防控系统安装率 100%,企业自主监控率 100%。
加强车辆联网联控考核,借助第三方监测平台提供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行业通报及电子稽查月报,对违规企业实施警示约谈、调查处罚和信用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