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及其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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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及其实现机制
颜琳
【摘要】非政府组织的产生是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关心和关注,它影响的是社会公共生活,承担的是公共责任.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的缺失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损害公共利益.因此,必须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通过多元共治来实现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
【期刊名称】《济宁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1(032)001
【总页数】3页(P108-110)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实现机制
【作者】颜琳
【作者单位】济宁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山东,曲阜,2731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2.1
非政府组织是以增进公共利益为组织目标,以社会公共事务为管理对象,以非权力手段为组织运作基础的公共组织。

[1](P8)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非营利性: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

(2)公益性:以服务某些公共利益为目的,以为公众奉献为取向。

(3)志愿性:组织成员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接受社会检验。

它是 20世纪后半期兴起的社会民间组织,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社会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的一种方
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在世界各国蓬勃兴起,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不但在解决社会问题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而且在参政议政方面的影响也很大。

而就我国而言,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国家对社会的高度垂直整合,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处于萌芽状态。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非政府组织也获得了飞速发展。

非政府组织存在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主要使命是扶贫救弱、权益保护和社区服务,主要包括从事开发援助的基金会,各种发展项目的组织,专门开展小额信贷的组织,各种帮助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的组织,及提供社区各种公益性服务如社区卫生保健、社区绿化、社区教育等组织。

可见,非政府组织产生的根源在于其独特的伦理精神,它关注的是社会公共性的问题和人类共通性的问题,谋求经济公平和社会公正,维护整个社会整体利益乃至全人类共同利益,是一种道义性组织。

[2](P4)
(一)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的内涵
“责任”一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指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

[3]在政治活动和公共管理中,责任最通常的含义是指与某个特定的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

公共责任是责任的一种,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

从广义上讲,公共责任是公共权力主体在解决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对其实施公共管理行为的必然结果所负有的责任,实质就是公共管理主体对社会公共利益所承担的义务与职责。

公共责任的构成至少有三个要素:责任主体、责任客体、责任内容。

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就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实施其行为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其责任主体是各种非政府组织,其客体是其所服务的对象。

利特将公共责任归纳为四个维度:[4]一是财务责任,即资金的正当利用;二是过程责任,即积极作为以确保职责的履行或在行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既定的规则和工作程序;三是效益责任,即确保行动和资源投入取得所预期的效果;四是优先项设置方面的责任,即关注非政府组
织所提供的服务的相关性或适当性。

(二)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的特征
第一,公共责任是一种义务。

公共管理者在接受了公共权力之后,就承担了为社会谋
取利益的义务。

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就是公共责任主体为国民尽义务的过程,承担
起为其服务对象尽责效力、谋取利益的义务。

非政府组织具有服务社会大众的公益使命,其运作必须充分汲取社会资源,其资金来源和运作成本依赖于社会财富的二次
分配,并从法律上享有一定的减免税待遇。

因此,非政府组织必须承担起为其特定服
务对象尽责效力、谋取利益的义务,承担起防止有限社会资源滥用的义务,承担起向
公众真实交待自身运作情况并接受监督的义务。

第二,公共责任是一种任务。

公共责任承担的不仅是义务,更是一种任务。

非政府组
织履行公共责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具体完成社会所交付任务的过程,其责任规定就
是该组织成员必须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在一定的规范下,完成自己所要完成的任务。

第三,公共责任是一种监督、控制和制裁行为。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责任是一种以
外在的约束力为支撑力的个体或群体行为。

为了防止非政府组织滥用捐款、转移财富、从事不正当的政治活动,公众的监督、法律规范的约束是非常必要的。

公众对
非政府组织的工作和服务品质不但要求有监督,还要了解组织的运作是否符合公众
的利益。

如果非政府组织不能积极承担其为社会公众应尽的义务,不能很好地完成
社会公众所交付的任务,那么就应该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5](P6)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受到历史文化传统、政治和法律制度
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不仅外部责任机制长期缺位,而且非政府组织内部的自我约束
也很不规范,我国非政府组织的责任机制整体上呈现出不良状态。

[6]
第一,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

在资金方面,政府鼓励非政府组织财政上争取独立和自
负盈亏,拨款数量大幅下降。

非政府组织公益活动的开支与所能募集到的资金之间
存在巨大缺口。

在人力资源方面,缺乏专业化和高层次人才,缺乏现代化的管理经验
和服务意识。

第二,相关法律政策缺失。

目前,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政府组织所依托的法律框架属于行政立法或者部门规章,立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强。

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的内容侧重于登记程序,不仅与其他法规衔接性差,而且在
具体问题上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诚信危机。

诚信是维系一个组织存在和发展的首要信条,是组织和个人都必须
遵守的道德准则。

非政府组织作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公益性机构,由于其资金
主要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捐助,所以更要诚实守信。

近来,有关非政府组织贪污、
腐败、徇私等丑闻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开始对非政府组织的诚信产生质疑。

由于非政府组织具有服务公众的使命,是慈善、公益的化身,所以一旦非政府组织的
腐败行为泛滥时,则不仅会影响其功能的发挥,而且还会加剧人们道德的沦丧,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后果。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的落实,加强自律与他
律的结合。

(一)他律——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外部监督机制
第一,完善法律监管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既是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也是政府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

鉴于有关非政府组织方面的法律立法层次不高,权威
性不强等缺点,我国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法律体系,使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监
管有法可依,进而实现有效监管。

第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是社会追究公共责任的基本方式。

首先,提高公众特别是捐赠者的监督意识。

这就要求:一方面非政府组织要大力宣传
自己的工作宗旨、受益对象、取得的成绩,让公众对自己的社会价值有所了解;另一
方面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对公众的监督给予制度上的保障,使公众主动关心非政
府组织的活动;其次,加大媒体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具有指导性、真实性、时效性、
可读性、群众性等特征,在监督非政府组织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新闻媒体应充分
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责任。

(二)自律——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监督机制
第一,以人为本,加强非政府组织成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影响管理效率的原动力因素。

要想激发和调动
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非政府组织在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有效激励
和良好的培训制度,提高组织成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非政府组织应遵循的职
业道德规范有:义务、公平、忠诚、非营利、廉明等。

义务是非政府组织在管理活
动中对社会和公众承担的道德责任;公平是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向所有的
对象提供平等的服务和公正的利益分配。

忠诚是非政府组织成员对增进社会利益而尽心竭力,忠于组织目标,维护组织形象;非营利是非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在解决社会问题和增进公众利益的活动中不得谋取私利;廉明是非政府组织及其成员不得在社会
公益活动和组织内部管理中以资源、信息等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这些准则和规范对于凝聚组织内部力量,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社会形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更好地履行公共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建立有效的非政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自律是组织内部的
一种自我约束,既包括伦理道德方面的自律,也包括组织内部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它是确保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基础。

[7](P5)通过自律,非政府组织要对其使用资源
的效益、社会期待或需求满足程度如实地进行交待和承诺,让公众了解其服务和项目、资金使用等运作与内部管理的状况。

道德方面的自律就是把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人的内心信念,形成自觉的道德意识和义务感、责任感,在道德良知和道德责任
的激励下,自觉自愿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除了道德自律外,还包括监事
会的监督、董事会的监督、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监督、组织规章制度和组织使命、信念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

在非政府组织内部建立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种规章条例
和程序性文件,使其活动有章可循,通过定期工作报告、组织会议、研究政策、提供内部财务数据等方式,增进组织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8]从而避免组织内部人员的腐败,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相关文献】
[1]高力.公共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王振华.公共伦理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3]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1996.
[4]周克忍、陈庆云.自律与他律[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5]王俊丽.非营利组织介入社会保障的公共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6]付爱兰.非营利组织的公共责任及其实现机制探析[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5,(9).
[7]万俊人.现代公共管理伦理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8]吴春.论非政府组织的公共责任[J].工会论坛,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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