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尔专业服务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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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专业服务条款和条件
本服务总协议(定义如下)可能会针对全球各不同区域(美洲、欧洲、中东和亚洲)以及亚太和日本区内各不同国家而有所不同。
本服务总协议不适用于消费者保护法律下所界定的消费者客户。
消费者客户适用服务与支持条款和条件的规定。
本服务总协议适用于所有商业客户(包括大型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和公共客户,即政府部门客户)。
根据本服务总协议,向商业客户提供服务以及服务协议书(定义如下)。
本客户服务总协议(简称“服务总协议”)系由贵方(简称“客户”)签订,并以贵方接受和使用服务(定义如下)为证。
“客户”包括经戴尔批准根据本服务总协议接收服务的客户子公司以及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它相关实体(统称为“客户关联公司”)。
就本服务总协议而言,“戴尔”应指客户报价单或发票内所指明的戴尔实体。
戴尔和客户约定如下条款和条件:
1. 服务
1.1对于戴尔根据本服务总协议提供的所有各项服务,将以一项或多项服务协议书的形式加以描述和说明。
“服务协议书”指纳入了本服务总协议各项条款内容的订单格式或服务合同书,包括“服务说明”(链接:/ServiceContracts)、“技术规范书格式”、“工作说明书”以及双方一致同意的任何其它文件。
本服务总协议和每份服务协议书将被作为一份文件进行解释,且独立于其它每份服务协议书,以便所有各项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都被赋予完全的效力。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服务协议书内有关服务的任何描述都不得被视为通过默示或其它方式排除本服务总协议或其它服务协议书内所述的任何服务。
如果本服务总协议和一项服务协议书或戴尔标准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条款和条件(“条款和条件”)之间在条款规定上存在任何矛盾,则这些文件的条款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予以解释:(1)服务协议书;(2)本服务总协议;以及(3)条款和条件。
2. 采购条款
2.1 服务申请;报价和订单。
每份服务订单都必须指明戴尔报价单(如有)并说明所申请提供的服务以及发票地址。
所有每份订单的成立都以获得戴尔的认可为条件。
如果客户在线订购,戴尔可向客户提供客户用户名和密码(“采购代码”)。
客户接受并使用采购代码的,表示客户确认电子订单的效力(且就本协议而言,该电子订单应被视为系采用了书面形式),并表示客户同意负责全额支付其使用该客户采购代码所订购的各项服务的价款。
由客户负责对采购代码进行保密,并控制采购代码的使用。
2.2 价格。
对于根据本服务总协议采购的各项服务,将按照戴尔“届时”在每个地理区域就该等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进行收费,或按照戴尔的报价收费。
如果服务价格系基于相关的书面假设条件,且该等假设条件被确定为不准确的,戴尔保留修改价格的权利。
如果客户和戴尔无法就修订后的价格达成一致,客户或戴尔均可解除相关服务协议书。
所有价格都不含国家、省、州和地方各级征收的任何相关销售税、使用税、增值税、消费税、特权税、特许税和类似税负。
如果服务系采用工时加材料费,则戴尔所提供的费用估算仅供制定计划目的使用。
要求支付定金的,定金都不再退回。
除非书面报价内另有规定,戴尔所提交的每份报价自报价日起有效期为七(7)天,该期间结束后,报价应归于无效。
2.3 额外费用;税。
对于根据本服务总协议提供的各项服务或收取的所有各项付款,客户应负责承担就之征收或核定的所有各项税负和费用,包括任何销售税、使用税、消费税、增值税或相当的税负,但不含与戴尔净资产或净收入相关的各项税负,且不含客户已提供有效的转售证明或税收减免证明的各项税负。
对
于客户向戴尔支付的任何款项,如需交纳预提税的,客户应按照相关法律从其应付戴尔的款项中代扣预提税税款,并向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代缴。
客户应立即向戴尔提供相关收据或相关税务当局法规规定的纳税凭证。
客户未预提代扣任何税款的,对未预提的税款以及应缴纳的各项罚款和罚息,戴尔概不负责。
2.4 发票和付款。
2.41除非服务协议书另有规定,否则将按月出具服务收费发票。
每份相关的服务协议书内都将明确说明具体的实际收费或费率。
在同时向客户提供多项服务的情况下,除非与客户另有约定,否则将分别针对每项服务单独出具发票。
应在相关发票内明确客户的到期付款日,未明确规定的,客户付款条款为自发票日期起三十(30)日内按全额付款,且需持续获得戴尔有关信用批准。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客户将根据戴尔或戴尔关联公司出具的发票,以戴尔签约实体住所地国家的币种向戴尔支付价款。
如果客户要求在合同时间之外或超过特定服务的通常范围提供服务,可能会就此收取额外费用。
2.42如果服务协议书规定一些服务项目须按照该服务协议书所列的测试项目进行测试,且戴尔和客户约定客户有权对这些服务项目进行测试(视情况而定,指“验收测试”、“验收试验”和“验收标准”),客户应按照服务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验收试验,如果服务协议书内未规定时间的,在收到戴尔有关该等服务项目已经具备测试条件的通知起的七(7)日内,客户应完成试验。
客户未能进行试验的,或未能以书面形式向戴尔通知拒收的,应构成客户有约束力地接受该等服务。
如果一些服务项目或全部服务项目的付款系与验收试验挂钩,应在服务协议书内明确付款条款。
为避免疑问,如果未明确规定付款与验收检测挂钩的,戴尔应有权根据以上第2.4.1款的规定出具服务发票。
2.5 逾期付款。
对于未按期付款的,戴尔有权对逾期款额,按每月百分之一点五(1.5%)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两者之中取较低者)向客户计收逾期付款利息。
此外,在不放弃其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戴尔可有权暂停提供或终止服务,直至到期款项全部付清为止;并可决定不接受客户的任何追加订单;及/或寻求收回所有到期款额,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因收回款额所发生的支出。
对于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或拒绝接受订单的情况,戴尔概不负责。
2.6 客户关联公司采购。
除非书面另行约定,客户任何关联公司向戴尔提交服务订单的,应同意遵守本服务总协议的条款规定。
戴尔经自行裁量可停止向客户任何关联公司销售服务,或可要求客户的该关联公司追加付款和/或满足额外信用条件。
2.7 第三方采购或从第三方采购。
如果贵方为转售目的而采购服务,请参见贵方与戴尔之间另行订立的分销/渠道合作/转售协议。
为避免疑问,贵方有义务确保并促使贵方客户同意本服务总协议的条款,或相关服务产品适用的其它使用条款。
如果贵方从戴尔之外的任何其它方采购服务,请参见贵方与该等第三方之间的协议。
3. 有效期与续约
每项服务协议书将自客户与戴尔之间的发票所载日期、开始提供服务的日期或客户开始使用服务的日期(以较早发生者为准,简称“生效日”)生效,并在该项服务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除非根据本服务总协议而另行终止。
此外,戴尔经选择可通过向客户发送发票或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方式,提出续订服务。
客户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在到期日之前支付发票款额或通过继续使用服务的方式,同意续订服务。
如果客户通过继续使用服务的方式续订服务协议书,则将基本按照与服务初始期限内的类似方式向客户开具发票。
4. 终止
任何一方经提前至少三十(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为方便原因而终止本服务总协议。
为方便目的而终止本服务总协议的,不导致任何仍未履行完毕的且明确规定了具体服务有效期的服务协议书随之或因之而终止。
在该等情况下,本服务总协议(即已经纳入到服务协议书内的服务总协议)以及规定了具体有效期的服务协议书将在该有效期的剩余时间内继续有效。
本服务总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服务总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自动终止,但终止之前已经产生的诉权、付款义务以及明确或默示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各项义务除外。
如果一方实质性违反了一项服务协议书,且自收到受伤害一方的书面通知起的三十(30)日内未能进行救济,另一方可终止该服务协议书。
一项或多项服务协议书的终止,不导致本服务总协议随之或因之而终止。
5. 第三方产品和担保
“第三方产品”指第三方的任何硬件、服务或软件。
在戴尔,或除生产商或其授权代表人之外的任何人为硬件或软件提供服务或进行工作(例如提供维护和修理服务)的情况下,一些生产商为其生产的该等第三方产品提供的担保或服务合同条款和条件可能将失效。
对于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担保,或戴尔所提供的服务可能对这些担保产生的影响,戴尔概不负责。
除客户和戴尔之间书面约定的之外,第三方产品应排他地适用第三方与客户之间的条款和条件。
在适用的当地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戴尔对第三方产品不承担责任,且对于与第三方产品供货相关的责任或损害赔偿,客户应排他地向该第三方追偿。
除服务协议书内另行明确约定的外,客户授权戴尔(或以其它方式为戴尔获得权利)在必要时根据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复制、安装和修改服务中将用到的所有第三方产品(包括软件),或在拷贝或储存之后将在备份系统或数据随后再次安装时用到的所有第三方产品(包括软件)。
客户向戴尔保证其已取得所需的任何许可、同意、政府证书或批准,使戴尔及其分包商或雇员有权或获得授权存取、复制、分销、使用和/或修改(包括创作衍生作品)或安装在服务中将用到的任何第三方产品,而不侵犯该等产品的提供者或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或许可权(包括专利和著作权)。
6. 专有权利
6.1 交付成果。
除服务协议书内另行明确约定的外,戴尔保留其在本服务总协议项下创作的一切交付成果的独占所有权,并拥有戴尔在本服务总协议项下开发的任何创意、概念、专有技术、文件和技术的全部知识产权、所有权和利益。
以客户支付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为条件,戴尔授予客户一项不可转让且免许可使用费的非独占权利,授权客户仅得在其经营业务的国家并仅为客户内部用途使用交付成果。
“交付成果”指戴尔或其分包商在履行服务期间准备的有形及无形资料,包括报告、研究、基础案例、图纸、成果发现、手册、程序和建议书。
6.2 工具与软件。
戴尔保留与服务相关的各项工艺、工具和软件的全部相关知识产权。
除戴尔在服务有效期内明确同意的外,客户不得使用该等工具和软件,包括执行、反向工程、复制、修订、反编译、分发、传播、再版、显示、转让或履行。
7. 戴尔提供的软件许可
客户在服务方面使用软件的,应遵守软件随附的条款规定。
“软件”包括在客户系统本地安装的软件,以及客户通过因特网或其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因特网端口和“云”软件服务)远程登陆的软件。
在没有该等随附条款的情况下,客户使用软件时,应遵守戴尔服务许可协议和允许使用政策(“政策”,链接:
/AUP)的规定。
客户进入、下载、安装、激活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该等软件的,即表示同意受该等政策条款的约束。
8. 客户责任
在客户系统上进行数据备份是客户的负责。
客户理解并同意,经客户要求,戴尔可协助客户进行备份、恢复或提供类似服务。
除客户和戴尔在具体一项服务协议书内书面约定的外,完全由戴尔自主决定提供该等备份、恢复或类似服务,且戴尔不就此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
客户确认,戴尔履行和提供服务的条件是(A)对于在客户处进行的服务,客户提供安全且不存在危险的条件,以便戴尔接触客户人员以及进入并使用客户设施设备、硬件、软件、网络和信息;以及(B)客户及时做出决策,向戴尔通报相关问题或信息,并授予许可或批准。
客户将及时获得并向戴尔提供戴尔履行服务所需的任何许可、批准或同意。
客户未尽到客户责任的,可能会影响服务协议书内规定的服务水平或造成延误。
9. 保密
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客户和戴尔可能会接触到或得知另一方不为公众所知的被确定为保密信息的信息或根据披露当时的情况应该作为保密信息对待的信息(统称为“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产品计划、营销和销售信息、客户清单、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分享任何保密信息,但因履行本服务总协议之需在必要限度内向戴尔或客户人员(包括雇员、代理人和分包商)披露的除外,条件是戴尔或客户人员(包括雇员、代理人和分包商)同意遵守至少与本协议条款同样严格的条款对所披露信息进行保密。
每一方同意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至少以其对待类似性质的自有保密信息的谨慎注意标准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且在任何情况下,以不低于商业上合理之注意标准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且仅在必要限度内向其雇员提供相关信息。
但以上不适用于以下信息:(A)一方在从另一方获取信息之前已经知晓的任何信息,或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B)接收方从本服务总协议签约方之外的渠道获取的信息;或(C)根据法院或政府命令而要求一方披露的任何信息,但条件是需事先就该等披露通知另一方。
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自披露日起在之后的三(3)年内持续有效。
10. 支持服务
如果服务系包括对戴尔品牌系统进行维修,则该等服务应指由于本服务总协议项下的系统或任何系统组件现存的工艺或材料缺陷或其工艺或材料方面出现缺陷而需要进行的维修服务。
此处的服务不含预防性维护服务。
由于软件问题而需要进行的维修或由于戴尔(或其代表)之外的任何其他人进行调整、改动或修理而导致的维修工作也不包含在内。
除非服务协议书内另行明确规定,服务不包括因以下原因而损害的任何系统或系统组件的维修:(A)戴尔(或其代表)之外的任何人误用、滥用系统或组件,或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电压不当、使用熔丝不当、使用不兼容附件或装置,通风不足或不当、或未遵守操作指南);(B)天灾,包括但不限于闪电、水灾、旋风、地震,台风和飓风;或(C)将系统从一个地理位置或实体搬移到另外一个地理位置或实体。
11. 有限担保和责任限制;高风险免责声明
11.1 有限担保。
戴尔保证以专业及良好的方式履行服务。
除上一句明确规定的外,且在当地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戴尔(包括其关联公司、分包商和代理人)以及各自之雇员、董事和管理人员(统称为“戴尔方”)不
就服务或任何交付成果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担保、适于特定用途担保、性能担保、适用性担保或不侵权担保;与第三方产品或第三方服务相关的任何担保;服务中所使用的任何硬件或软件的性能担保;有关服务结果的担保或有关戴尔方建议方案结果的担保。
11.2 责任限制。
对于欺诈责任、因戴尔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责任、或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限制的欺诈责任或其它损失责任,戴尔不作限制,且本款不适用于上述该等责任。
对于因戴尔服务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附带性、间接、惩罚性、特别或因果性损害赔偿,戴尔方和客户均不承担赔付责任。
对于以下各项直接或间接后果,双方均不承担责任:(A)收入、利润、收益的丧失或未能实现节省的损失;(B)数据或软件丢失或破坏,系统或网络不能使用,或系统或网络的恢复;(C)丧失业务机会;(D)业务中断或停工停产;或(E)无法提供服务、戴尔产品或第三方产品供客户使用。
对于因本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索赔,戴尔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是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或其它责任)不超过客户在过去一十二(12)个月期间就引起该等索赔的具体服务向戴尔支付的款额。
每一方确认,其已经了解到该等损害赔偿或救济可能无法达到其根本目的,且在不规定该等责任限制的情况下,本服务总协议项下的服务项目的收费会更高。
每一方确认,即使如此,上述责任限制依然适用。
11.3 有关高风险应用的免责声明。
戴尔提供的服务不具有故障容错的能力,且未按照在风险环境中确保无故障运行进行设计,也未预期在风险环境中以确保无故障的形式使用。
该等风险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航空器导航或航空器通讯系统、航空交通管制、武器系统、救生设备或如发生服务故障则将直接导致人身伤害、死亡、严重财产或实体损失的其它应用环境(统称为“高风险活动”)。
对于在高风险活动中的使用,戴尔明确拒绝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
12. 赔偿
第三方提出戴尔根据本服务总协议准备或提供并交付的服务或任何交付成果(不包括第三方产品)侵犯或非法使用在服务或交付成果销售地国家具有执行力的该第三方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索赔的,戴尔应赔偿、保障客户,为客户辩护并使客户免予承担该第三方诉讼或索赔。
此外,如果戴尔收到一项索赔通知,且戴尔合理认为可能会导致做出不利判决的,戴尔经选择应(A)为客户获得继续使用该等服务或交付成果的权利;(B)修改该等服务或交付成果,使之不侵权;(C)以不侵权的等同服务或交付成果代替;或(D)就被指控侵权且仍为履行的服务,退还任何已经预付的费用,或就被指控侵权的交付成果,经合理扣减后予以退款。
尽管有以上规定,对于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或造成的任何索赔,戴尔在本款下不承担任何义务:(A)客户未经戴尔批准擅自修改服务或交付成果;(B)将服务或交付成果与第三方产品或服务进行组合,或与第三方产品或服务一起使用或操作服务或交付成果(该等组合导致发生侵权);或(C)戴尔遵守了客户的书面规范书或指示,包括将客户提供或要求的任何软件或其它材料或工艺纳入到服务或交付成果之中。
对于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任何责任、损害赔偿、第三方索赔或诉讼,客户同意承担责任,并应赔偿戴尔,为戴尔辩护并使戴尔免予承担任何责任:(A)客户未能就客户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技术、软件或其它组件,或客户指示或要求作为服务一部分安装或并入的软件,获得适当的许可、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许可、监管证书或批准;(B)违反以上第6条专有权利的规定;或(C)就出口许可证的存在做出的任何不实陈述,或由于客户违反或被指控违反相关出口法律、法规或命令而针对戴尔提出的任何指控。
对于本服务总协议项下的服务(不包括第三方产品),第三方提起的因赔偿方重大失误或故意不当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索赔或赔偿,赔偿方同意赔偿另一方,并使另一方免予承担责任。
本条规定了
每一方就第三方索赔或诉讼所享有的排他性救济,本服务总协议或其它任何地方的规定都不会使任何一方承担对另一方提供更多赔偿的义务。
13. 出口;监管要求
13.1 出口。
客户和戴尔确认本服务总协议项下的服务(可能包括技术和软件)需遵守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海关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该等服务的提供和/或履行地可能在美国境内、美国境外或在客户或客户系统所在国家境外,而亦可能需要遵守服务提供地和/或接收地国家的海关和出口法律法规的规定。
客户和戴尔同意遵守该等法律和法规。
客户进一步陈述客户提供的并作为服务的一部分而使用的软件不含有加密成分,或如果含有加密成分的,该等软件经批准出口而无需许可证。
如果客户不能做出以上陈述,客户同意向戴尔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便戴尔从美国政府或任何其它相关国家政府取得出口许可证,客户同意向戴尔提供为取得该等许可证而可能需要的进一步协助。
尽管有以上规定,客户应独自负责获得所需的与软件出口相关的特定许可证。
戴尔亦可能要求客户就客户提供的软件出具出口证明。
戴尔接受服务订单的条件是客户提供美国政府或任何其它相关国家政府要求的相关出口许可证。
因客户未能获得该等许可或提供该等证明而导致服务或产品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的,戴尔概不负责。
13.2 监管要求。
戴尔不负责确定戴尔在履行服务过程中所将使用的第三方产品是否满足产品运输目的地国家的当地监管要求,且如果通过履行服务所产生的产品或软件不满足当地监管要求,戴尔无义务履行任何该等服务。
14. 重要补充条款
14.1 独立订约人;服务总协议转让;分包。
双方为独立订约人。
除本服务总协议明确规定外,任何一方均无任何权利、权力或授权,代表另一方行事或代表另一方设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
戴尔有权将本服务总协议所规定的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分包或委派执行,或将服务转让于戴尔关联公司执行。
除此之外,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均不得转让本服务总协议。
14.2 完整协议;可分性;条款标题。
本服务总协议和各项服务协议书为戴尔与客户之间就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戴尔和客户之间先前达成的一切口头和书面谅解、通讯和约定。
本服务总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修订或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并具约束力。
若本服务总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服务总协议其它条款将依然全面有效。
本服务总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照而设,且不得影响本服务总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14.3 不可抗力。
若因在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战争、禁运、罢工、暴动或任何政府机构的干预(“不可抗力”),致使该方在任何期间内无法履行其于本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付款义务除外),则该方无须就此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该情况下,延迟履约的一方必须及时向另一方发出不可抗力的书面通知。
延迟履约的一方履约的限期按不可抗力的持续期间顺延;但是,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天,另一方可向延迟履约的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相关服务协议书。
14.4 通知。
根据本服务总协议向戴尔发出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通过邮资预付一等邮件或特快专递服务(有回执)形式发送到客户发票内所载明的地址或任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指定的其它地址,且通知在收悉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