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2.19
•【字号】鲁政办发[2006]109号
•【施行日期】2006.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列
入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10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省政府对全省外事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各项外事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