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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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公布日期】2006.05.10
•【字号】浙新出发[2006]37号
•【施行日期】2006.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6〕37号)
各出版单位:
根据我局2006年工作安排,今年将举办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评奖活动。
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实施精品战略,提高出版物整体质量,创立品牌;培养和集聚优秀人才,激励和发挥广大出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出版强省升温提速,促进文化大省建设。
二、评选范围
本届浙江树人出版奖的参评对象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出版的新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以版权页为准)。
近年出版、确属优秀的出版
物,也允许少量补报。
三、评选条件
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社会效益显著,编校质量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评选:
1.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2.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文化艺术价值,对中华民族科学文化的积累与发展有积极影响的;
3.名列全国性的市场排行榜前列,经济效益突出的;
4.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绩较为突出的;
5.在展现浙江成就、弘扬浙江精神、提炼浙江经验方面角度新颖、内容突出,获得社会广泛好评或权威部门充分肯定的;
6.成套化、系列化,富有创意,具有长期使用或保存价值的大型文集、工具书及普及读物。
四、评选程序
5月底前,各出版单位向浙江树人出版奖评奖工作办公室上报送评出版物一式三份和相关参评材料一式二份。
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我局出版管理处(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
各出版单位应认真做好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参评出版物的选送工作,把真正能代表浙江出版水平、无论内容质量还是编校质量均为一流的出版物选送上来。
各出版单位选送参评的出版物不作数量上的限制。
浙江树人出版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可视情况作个别补充推荐。
评奖工作办公室将组织资深专家对送评出版物进行内容和编校质量审读、审听、审看(已获省版协优秀图书编辑奖的图书,以版协审读意见为准,不另组织审
读,请有关出版单位提交版协审读意见复印件),并委托相关部门对送评出版物进行印刷质量检测。
评奖工作办公室对审读意见进行审核后,在《浙江新闻出版》简报和我局“浙江新闻出版网”上对各出版单位报送参评的出版物进行公示。
凡内容、编校、设计、印制质量四项中有一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出版物,不得参评。
在此基础上,浙江树人出版奖评委会进行集中评选。
五、奖项及规模
第15届浙江树人出版奖设特等奖、正式奖、提名奖三个奖项。
特等奖一般不超过3种,可以空缺。
正式奖的获奖规模控制在20种左右。
提名奖不规定数额,但原则上不超过正式奖规模的50%。
二○○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