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栖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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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栖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2.14
•【字号】栖政办发〔2014〕7号
•【施行日期】2014.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栖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栖政办发〔20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召集人:衣启岩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成员:马振辉市编办副主任
王大勇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闫明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茂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蒋晓平市公安局副政委、纪委书记
王翠艳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永旭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明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新德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规划处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维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菊兰市农业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宫永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于泽江市物价局副局长
郝永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薛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编办,衣启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需要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建议;督促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衔接处理工作;研究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人员召集。
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并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研究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须报市政府审定。
(三)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涉及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有关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共同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