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萍乡市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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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萍乡市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萍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08
•【字号】萍府办发[2008]36号
•【施行日期】2008.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萍乡市城市环境噪
声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萍乡市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
一、划分原则
有利于促进城市区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实
施和老城区改造,有利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有利于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安静。
二、划分依据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近期、中长期用地规划以及萍乡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适用区域
(一)《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等效声级Leg(dBA)
注: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
表中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 年1 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 dB(A)、夜间55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二)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区域:特别需要安静的疗养区、高级宾馆和别墅区。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2.1类标准适用区域:文教区、居民集中区、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域。
3.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4.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区域。
5.4类标准适用区域:分为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四、适用面积
调整后,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无0类标准适用区,1类标准适用区18.73平方千米,2类标准适用区33.45平方千米,3类标准适用区15.47平方千
米,4类标准适用区面积为1.19平方千米,合计68.84平方千米。
五、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闭合边界
(一)1类标准适用区闭合边界
1、安源中大道以北,江南路-萍绣路-城北路-通久路以南,经八路 - 纬西路- 萍绣路 - 纬二路 - 经三十七路以东,毕升路 - 洪山路 - 郑和路 - 经十路以西。
2、平安南路以北,安源东大道 - 五丰河 - 朝阳路 - 安源路 - 韶山路以南,科专路 - 丹井路 - 丹二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
3、湘经二十二路 - 湘纬五路 - 湘经七路 - 安源西大道以北,安源西大道 - 湘经二十二路 - 湘纬三路以南,萍浙路以东,湘经三路以西。
(二)2类标准适用区闭合边界
1、纬西路 - 萍绣路 - 纬二路 - 经三十七路 - 安源中大道 - 经十路 - 郑和路 - 洪山路 - 毕升路以南,平安南路以北,经二路 - 纬二路 - 城西路 - 平安西路以东,安源东路 - 五丰河 - 朝阳路 - 安源路 - 科专路 - 丹井路 - 丹二路以西。
2、湘纬五路 - 湘经七路 - 安源西大道以南,湘纬十路 - 湘经十一路 - 湘纬十一路以北,湘经十一路 - 湘纬七路 - 湘经十路以西,湘经二十二路以东。
(三)3类标准适用区闭合边界
1、纬西路以南,安源中大道以北,经二路-纬二路-城西路以西,经三十三路以东。
2、铜锣湾路以南,平安北路-城东路-萍高路以北,铜锣湾东路 - 铜锣湾南路- 日经一路-平安北路以西,兴业路-安钢公司围墙以东。
3、湘纬八路以南,湘纬十路以北,湘经二十四路以西,湘经二十三路以东。
4、萍钢厂界围墙-湘经二十二路以南,宝塔西路以北,湘经二十二路 - 湘纬
十路 - 湘经十一路以西,萍钢厂界围墙 - 湘经二十二路以东。
(四)4类标准适用区适合区域
主要适用于城市铁路、城市道路主、次干线。
4a类标准适用线路有:跃进路及两侧、平安路及两侧、公园路及两侧、环城路及两侧、昭萍路及两侧、八一路及两侧、萍绣路及两侧、迎宾路及两侧、朝阳路及两侧、楚萍路及两侧、安源大道及两侧、安源路及两侧、洪山路及两侧、工业大道及两侧、萍高路及两侧、湘纬六路、湘经十路、湘经十一路、湘经十二路;4b类标准适用浙赣线铁路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