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督导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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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督导情况的汇报
督导组:
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上半年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进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城乡统筹的金融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加强机构引进工作。

去年,联社成功改制为郭尔罗斯农商行,服务农村金融组织进一步壮大,今年农商行分行在我市成功落户,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增加了专旨服务农业农村经济的金融市场主体,有力激发了农村金融市场活力。

二是村镇银行发展势头良好。

截至3月末,全市三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136.27亿元,占全部存款的13.62%,贷款余额70.2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7.93%,整体存贷比51.52%,特别在金融产品创新、服务“三农”等方面,已由鲶鱼效应发展到重要力量。

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

截至目前,全市已开业运行的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68家,活化民间资本共计12.4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9591万元,贷款余额7.82亿元,已逐渐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表现活跃的新兴力量。

(二)便捷实惠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

一是创新农村抵(质)押贷款融资模式。

为解决农村金融主体贷款缺少有效抵(质)押物的融资难题,我市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

截止目前,已有8家金融机构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累计发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1772笔、余额4795万元。

二是创新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广为农民欢迎的金融产品。

如:针对粮食加工和收购企业推出的“现货通”、粮食直补贷款等贷款产品,邮储银行、农行创新发放农机具补贴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民购置农机具资金不足的难题;市农行创新推出“惠农通”工程,逐村布置农行转账机具,目前“惠农通”覆盖率已达到100%,布放机具总量1236台,实现转账交易金额14.07亿元,助农取款15.9
亿元,真正达到了惠农、助农的目的。

(三)优质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特色明显。

一是金融网点建设稳步推进。

各金融机构积极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加快布放离行式自主设备、POS终端及其他电子机具,不断加快县域金融网点建设步伐。

去年成功引进扶余惠民村镇银行、长岭蛟银村镇银行两家村镇银行,实现了我市四县一区村镇银行全覆盖,支农惠农作用不断凸显。

二是积极拓展普惠金融业务。

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推出了不同的支付结算手段,开通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慧农村”手机支付业务,与银联合作开发联银快付业务,通过移动POS转账业务,极大的方便了农村粮食收购领域的支付结算问题。

同时,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咨询、代理保险和涉农理财业务,改变单一的收入模式。

在农村基层网点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广吉卡和惠民卡,为农民存取现金、转帐结算、消费、理财等提供便利。

二、纳入重点督察项目的重要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年初,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市政府按照《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指定市金融办负责起草制定我市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

目前,我市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方案初稿已起草完毕,《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

其中,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中,
细分了七项任务,一是发展壮大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三是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四是逐步拓宽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五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建设;六是加强涉农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七是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及风险监管。

七项任务具体明确了相关部门任务分工。

目前《实施方案》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我们正在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进行意见的征求工作。

对各部门反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将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细致的修改,确保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各项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市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当前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新形势下,我市的农村金融工作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金融产品创新有待加强。

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其产品研发设计权限普遍上收,并且从自身的风险防范和业务流程上考虑较多,对农业农村客户特别是农户个人贷款的需要和方便上考虑少,缺乏能够真正适应农户贷款“短、少、频、急”要求的创新产品。

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多数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条件要求较为苛刻,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抵押或不动产等而与农贷失之交臂。

二是个别地区信用状况不优。

受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个别乡镇、村屯整体信用意识差、信用观念不强、社会执法环境不好,贷户赖账现象突出,存在攀比拖欠贷款、拒不偿还贷款等情况,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相关配套服务还不够完善。

在林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农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上,存在政府抵押登记部门不明确,配套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未出台、缺乏与之相对应的中介评估机构等实际问题。

同时,各家涉农金融机构在增、扩经营网点和ATM、POSS机等现代金融工具布放方面,由于自身投入资金能力有限,普遍存在资金缺口。

四是农村融资性担保市场发展仍显滞后。

目前我市的担保公司面临着总数少,资本规
模偏小等问题,很多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都达不到银行的合作准入标准,银行不认同,担保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能够实际参与和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就更少,致使农业农村贷款担保无法落实,影响贷款投放。

四、进一步落实改革任务的打算和建议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增速从高速到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下,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难度更大。

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各项工作正处在萌芽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应路径,采取有效措施,为实现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一)围绕农信社改制,加快推进地方涉农金融机构改革。

在联社成功改制成郭尔罗斯农商行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力促宁江联社核心资产指标尽早、尽快达到农商行准入标准的工作角度出发,重点从归集财政性存款,协助清收不良贷款,加快核销不良债权,现金注资、推荐优质战略投资者入股及给予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房产、工商、国地税等各项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按照“一拖三”的原则,以宁江联社改制带动其他联社相继进行,进而不断减轻农信社不良贷款历史包袱,充分发挥其支农惠农作用。

(二)围绕农村各类产权融通流转,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大型农业机械、水权、林权、草场等抵押贷款一直以来面临无明确抵押登记部门、缺乏合理流转交易市场的两点制约,业务难以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逐个加以破解。

一是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规范权证办理、抵押登记、资产评估和流转以及各类收费标准,兼顾各方面利益,共同推进抵押贷款业务大范围普及。

二是不断夯实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市级物权公司尽早尽快开展各项业务,同时帮助扶持各县区物权公司通过吸收民间资本等方式实现增资扩股,完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模式。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
款业务,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衔接。

(三)围绕互联网金融,大力推广农民网络电商。

支持阳光村镇银行投资建设“全国农业金融服务中心暨市电子商务大厦”综合开发项目。

该项目将以“互联网+金融+电商”的发展模式,逐步建成以电子商务为主线,构建包括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支撑项目在内的产业集群,围绕“三农”,重点打造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和村镇银行联盟基地。

积极引进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建立网上商城,培育一批B2B、B2C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

同时聚集省内外电子商务关联企业,引进电子商务基础服务、信息服务、认证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电子商务关联企业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减免租金、提供贷款、结算、法律咨询等支持。

该项目首先将在我市部分乡(镇)、行政村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将服务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面向农民提供优质、低价的大宗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并将农村的粮食、蔬菜、家禽通过平台销售到城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真正实现服务“三农”,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

(四)围绕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在农村偏远地区和财务不可持续地区设立网点补贴政策,防止出现此类地区网点撤销的状况,以维持其可持续经营和农村社会稳定。

逐步在县域延伸服务网络,支持国有大型银行、九台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农村能人、种粮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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