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发生炉着火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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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发生炉着火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项目危险性分析,确定以下部位为本单位危险源:煤气站、焙烧。

1.2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

1.3 可能发生的季节
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任何季节均有可能发生。

1.4 影响范围及后果
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首先会威胁人员安全,直接导致生产发生炉停炉,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别是发生爆炸后,直接导致焙烧炉停炉和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发生。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先保人员安全,兼顾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执行机构(应急救援小分队)队长组成。

事故发生时,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负责协调各类外部救援力量,负责本单位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通信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救援后备队、后勤保障队、消防治安队共计六支应急救援小分队。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收发、学习和培训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并指挥应急救援所有成员;救援指挥中心常设安全管理办公室。

公司组织机构图
3.2 指挥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 主要职责
3.3.1 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同时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
应尽快联系氧化铝总调度室,电话:
3.3.1.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3.3.1.3当班调度: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及时下发相应预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工作,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3.3.2 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生产、保设备的原则处理事故;
3.3.3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见附表Ⅳ1.2.1)
总指挥
应急救
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通讯
联 队
抢险 抢修队
医疗 救护队
救援 后备队
后勤 保障队
消防 治安队
通讯 联络队
抢险 抢修队
医疗 救护队
救援 治安队
后勤 保障队
消防 治安队
3.3.4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
3.3.
4.1总指挥
负责启动和解除预案,组织指挥所辖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3.
4.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3.
4.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处理,对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3.5应急救援指挥部下属工作组
3.3.5.1应急协调组
负责人:安技处处长
成员:安技处各负责人员
职责: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5.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行管科科长
成员:行管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的通讯联系任务。

3.3.5.3医疗救护组
职责: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外送任务。

3.3.5.4事故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组
负责人:设备科科长
成员:设备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立即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

3.3.5.5应急资源保障组
负责人:安技科科长
成员:安技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及时上报分公司安技处,有人员伤亡情况时应尽快联系医疗单位,抢救伤员。

3.3.5.6应急行动现场保卫、警戒组
负责人: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条;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3.3.6、指挥部成员职责
3.3.6.1安技处处长:
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6.2行管科科长:
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收外部的信息并及时汇报组长,并保证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车辆;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并保证可靠通信。

3.3.6.3设备科科长:
在发生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3.3.6.4保卫科长:负责组织警戒、治安保卫、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

紧急情况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3.6.5当班班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统一调度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设备安全操作的技术工作并及时向救援领导小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组织制定抢险救援临时技术方案和提供其它技术支持。

3.3.6.6安技科科长及生产车间主任:
紧急情况下向领导小组发出救援请求;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救援命令,具体组织指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所发生事故的救援工作;在其它单位发生事故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提供救援支持。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生产车间应根据煤气发生炉及附属设备情况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好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适时启动预警。

4.1.2 预防措施
4.1.2.1 本厂对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进行监控,设有co检测仪、液位、压力、温度等设备,时时监控煤气发生炉及附属设备;
4.1.2.2 另外巡检人员每两小时观察一次发生炉的运行状况及每四小时煤气成分检测状况,如有异常中断立即汇报处理。

4.2 预警行动
4.2.1当接到通知或巡检人员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班长,班长逐级汇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并通知焙烧车间注意压力变化,确保整个生产工艺流程顺利进行。

4.2.2 信息发布的程序
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班长,由班长汇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由当班调度汇报总调,如果确定不能在短期恢复,当班调度应及时汇报厂部并通知相关车间启动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汇报:运行值班员、班长、车间主任、安技科科长及厂长逐级汇报,厂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联系分公司。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批准,应急救援程序关闭。

5.2 现场报警方式
分公司接到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报告后,应通过网络、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1 小时内向公司汇报,报告中应将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类别、事故简要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果等尽可能详细地予以说明。

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向公司汇报事故发展势态,便于采取适当措施并协助应急响应。

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电话外线:
安技处电话外线:
5.3 24 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5.3.1分公司内部人员应急联系表(见附表)
5.3.2外部救援单位电话: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5.3.3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见附表)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广播、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即班组级生产事故、车间级生产事故、厂级生产事故、分公司级生产事故。

生产现场发生应急事件时,若班组、车间、分厂凭自己的能力能够自行进行处理,可不启动分公司级应急预案,但若班组、车间不能自行进行处理,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安技处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应急预案。

6.2 响应程序
6.2.1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可能造成班组级或车间级事故时,必须上报分厂应急领导组,并通知各车间进入预警状态。

可能造成厂级事故时,立即通知分公司应急部门。

根据预案分级情况实行分级报告。

6.2.2 应急响应程序
6.2.2.1班组级响应程序
值班人员发现事故后应立即向班长报告,启动班组响应应急预案,调用班组应急资源,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车间续报事件发展态势。

6.2.2.2车间级响应程序
车间应急救援领导到位,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班组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车间应急救援领导按照应急报告程序 1 小时内报告厂部,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6.2.2.3分厂级响应程序
分厂应急救援领导到位,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车间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分厂应急救援领导按照应急报告程序 1 小时内报告厂部,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6.2.2.4分公司级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车间立即启动分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按照应急报告程序1小时内报告厂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

应急救援领导组进入预备状态,做好相应应急准备。

6.3 处置措施
6.3.1 当接到通知或巡检人员发现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班长,由当班调度汇报总调,如果确定不能短期恢复,当值值长应及时汇报厂长并通知相关车间启动应急预案;
6.3.2相关车间岗位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
6.3.3当煤气发生炉发生泄露、着火、爆炸后当班负责人应按预案规定及时汇报,并立即联系焙烧降低投料量,将发生爆炸的炉子立即从系统中脱离出来,避免影响其他炉子的安全运行;
6.3.4立即关闭电捕焦、电捕轻的电源开关,防止氧气含量超标的不合格煤气进入设备内部,造成爆炸;
6.3.5检查水夹套是否完好,防止夹套裂缝,使夹套内的水及蒸汽进入炉内,高温分解产生氢气,发生二次爆炸;
6.3.6如果整条生产线的发生炉都受到影响,不能正常工作,要及时联系焙烧停炉,停止加压机运行,将所有发生炉进行煤气放散,做停炉处理;
6.3.7在发生爆炸的同时会伴随着火现象,应立即用灭火器、消防水、蒸汽等灭火措施进行灭火,必要时可联系公司的消防车进行协助;
6.3.8若有大量煤气泄漏时,应立即安排专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对泄漏点进行堵漏。

并紧急疏散现场及周边无关人员;
6.3.9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特别是下风向区域)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
6.3.10 协调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工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应急物资与装备配备情况
为尽快恢复煤气泄露、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设有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
保障体系。

现场应配备必要的CO检测仪以及必要的照明设备等,以及通讯设备,如对讲机等。

此外还应设有排污泵等必要设施,以便发生管道泄漏时及时抽水、排水。

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7.2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维护
7.2.1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管理遵循专人专责、定置管理、专管专用的原则。

各单位须在主控室设立应急专用工器具保管箱。

7.2.2各单位在对本预案进行普及培训时,须专门就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作出详细的讲解,要求人人会用,熟练操作。

7.2.3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7.2.4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应做好记录,严禁随意挪用。

7.2.5各单位须根据各种工器具的特点,制定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如因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抢险救灾工作,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7.2.6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并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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