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产权与市场、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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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3、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产权根据其权 能进行制度性分工(一)
–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社会分工的经济。分工本身工的典型形式便是委托—代 理制,公众公司则又是委托—代理制的典型代表。 在现实中,典型的资产委托—代理制下,产权权能 被制度性地分解为三方面权利,即一是所有权,二 是支配权,三是管理权。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2)产权结构上剩余索取与风险责任的不对 称导致市场失灵 (二)
–第一、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 :委托—代理制中即使 在制度上产权界定是严格的,但由于信息在不同主 体间的不对称,也可能发生投机和懒惰;产权界定 越不严格,信息不对称便越严重,也越可能转化为 投机和懒惰;从而监督成本上升,企业效率乃至整 个社会经济效率蒙受损失,即所谓X无效率。 –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使对各权能主体的刺激与赋 予他的相应责任均衡。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本节集中探讨作为一般而不是特殊的市场经济,对产 权制度的基本要求,即不把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社会 制度的性质,如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还是属于社会 主义性质等命题考虑在内,只是从最一般的,也就是 说只要是市场经济社会就必须具备的条件出发,探讨 需要在产权制度上做出怎样的安排。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市场秩序与产权制度之间的 内在联系。同时,对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所面临的根本 性命题做简要的分析 。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超经济强制的存在除了深刻的历史原因所积累下来的特权残余痕迹和意识之外直接的原因在于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国有制在于国有制的国家行政组织对经济组织的替代1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三国有制作为一种以国家为主体掌握资产的制度形式这种形式本身并不直接反映资产制度的本质不反映资产制度是公有还是私有国有制产权并不必然代表公有制产权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2、市场经济要求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必须有明确的界 区(二)
– 其次,市场经济作为交易的经济,作为产权彼此让渡的经济, 若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界区,也就不存在交易的必要, 在同一主体内部的资产运动,或者是调拨,或者是物理学意 义上的物品移动,不构成市场交换,因其产权并未转移。 – 其三,对于产权的界定,本质上是界定权利及与权利相适应 的资产责任界区。 – 其四,产权界区越明确,市场机制越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因为界区越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越清楚,交易双方 交易过程中的磨擦越少,即使有了磨擦也有解决磨擦的制度 保障,从而交易费用越低。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1、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 的权利 (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存在的根本制度基础当然有 别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但只要是市场经济,只要这 种市场经济是以产权交易运动为内容,就必须首先 使产权成为可交易的权利,而可交易的前提在于社 会占优势的财产权利必须是经济性质的,而不能是 超经济性质的,不能是隶属于超经济强制的权利。 –这是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也是历史证 明的市场经济存在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产权构造上的缺陷必然会表现在市场机制运动 过程上,市场机制的种种缺陷、失灵,都可以 直接或间接、或多或少地在产权构造上找到解 释,市场失灵之所以存在,最重要的原因在于 产权制度安排上,在一定领域,在一定条件下, 人们不能或不愿、不会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去 塑造产权关系。 产权制度本身的特点导致市场失灵,主要表现 在四方面 :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1)、交易双方对手所交易的产权在信息掌 握上非对称,而导致市场失灵(二)
–一种方式是由政府替代市场,即取消市场而由政府 直接统一处理。两方面的问题必须注意:一是败德 行为出现,二是政府财力能否承受。 –另一种方式是由国家通过法律或政府通过制定规则, 对存在信息不对称领域的交易进行特殊规范,通过 有关法规,对所交易的产权以及交易行为附加条件 约束,对于违约者不允许其交易,甚至予以制裁。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2)产权结构上剩余索取与风险责任的不对 称导致市场失灵 (一) 两种形式:
–一是在委托—代理制中,由于产权权能结构性分离, 形成关于产权的多重权能主体,不同权能主体之间 关于资产运动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出现权利与责任 的不统一,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监督不力问题等易 于发生,从而产生资源配置效率损失; –二是在交易中,尽管权利和责任作为统一的产权已 同时发生了转移,但转移之后,由于买卖双方的信 息不对称,一方难以监督,另一方有意增大风险, 从而造成产权约束软化,市场失灵。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1、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 的权利 (二)
–一般说来,超经济强制包括自然血缘关系,自然地 缘关系,人身依附奴役关系,政治和行政强制,军 事和暴力强迫关系等等,任何一种社会,只要超经 济强制占据主导地位,都会从根本上否定市场经济, 不管这种制度与其它制度有怎样的不同。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超经济强制的存在,除了 深刻的历史原因所积累下来的特权残余痕迹和意识 之外,直接的原因在于传统的占统治地位的国有制, 在于国有制的国家行政组织对经济组织的替代,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1、产权及信息不对称与市场失灵 (1)、交易双方对手所交易的产权在信息掌 握上非对称,而导致市场失灵(一)
–信息不对称简单地说便是在市场上买卖双方掌握的 信息不对称、不均衡。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 体可以区分为买方不对称和卖方不对称两大类。 –对于这类由于交易双方对所交易的资产信息不对称 产生的市场失灵,由于在现实中使交易双方在产权 制度上确保信息对称是不可能的,因此单纯依靠市 场本身的力量难以有效实现均衡,必须辅之以其他 制度规定。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1、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 的权利 (三)
–国有制作为一种以国家为主体掌握资产的制度形式, 这种形式本身并不直接反映资产制度的本质,不反 映资产制度是公有还是私有,国有制产权并不必然 代表公有制产权。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特点在于公有制占主体同 时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而不是国有制占主体, 更不是由国有制统治。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3、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产权根据其权 能进行制度性分工 (二)
–在股份公司中,所有权转化为股权,由出资者掌握; 支配权则表现为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法人对公司法 人产权的控制,公司法人产权本质上并非所有权, 而是对他人(出资者)资产的支配权;管理权则是经 理等企业家的专门职能。 – 这种产权权能结构的几个明显特点 – 我国的企业改革从分权让利开始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2、市场经济要求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必须有 明确的界区(一) 交易主体的产权界区的界定,对于市场经济至 少有四方面的意义:
–首先,这里的界区必须是经济性质的权利界定,否 则便成为行政的、政治的、军事的、宗法的等对资 产的超经济强制性的分割过程;只有将其作为单纯 经济性质的权利对产权界定,在界定之后各界区主 体之间才可能通过等价交换建立联系并推动资产的 运动,否则界区之间的产权运动只能借助非市场力 量实现 。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必须承认,在当代人类社会,无论怎样发达的 市场经济,客观上均存在市场失灵,并且都与 产权制度有密切联系,无论怎样界定产权,在 现实生活中均不可能从产权制度上完全保证市 场机制充分有效。 本节从产权与市场失灵的相互关系方面,进一 步阐述产权制度与市场机制的内在联系,着重 分析不同的产权构造上的缺陷是如何导致市场 无效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如何纠正由 于产权缺陷导致的市场失灵;最后,考察纠正 外在性的不同制度选择。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1、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 的权利 (一)
–市场经济作为平等交易的经济,交易的内容又是产 权,因而,市场经济对于财产权利制度的产权首要 要求,便是要求作为市场交易运动内容的产权必须 是单纯或纯粹经济性质的权利,必须是可交易的法 权,而不能是超经济性质的特权。 –一切超经济强制的普遍化必然构成对体现法权关系 的市场经济的根本排斥,而超经济强制的最深刻的 根源在于社会财产权利制度的超经济性质。
本讲总结和提要
本节主要是为了说明产权与市场、企业的内在联系。为此,我们 首先概述了市场机制作为产权交易的社会方式对产权制度存在一 系列基本要求,即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 利;市场经济要求在不同的交易主体之间必须有明确界区;市场 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产权根据其权能进行制度性分工。 同时,指出产权构造上的缺陷也必然会表现在市场机制运动过程 上,市场机制的种种缺陷、失灵,都可以直接或间接、或多或少 地在产权构造上找到解释,市场失灵之所以存在,最重要的原因 在于产权制度安排上,在一定领域,在一定条件下,人们不能或 不愿、不会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去塑造产权关系。 以下,我们分别从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和外在性导致市场失 灵同产权界区不清的因果联系中具体论述了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最后,为了更好的考察产权、市场与企业的关系,我们从思想史 演变的角度研究企业的性质问题。更好的理解了产权和市场、企 业的内在联系。
2、外在性与市场失灵 (1)、外在性的含义及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 影响(一)
–外在性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 含了他人或其他人的行为。 –外在性分为有利的外在性(正外在性)和不利的外在 性(负外在性)两类。 –外在性不能通过市场来解决,外在性的存在意味着 市场在此失灵。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一是由于产权界定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而 导致的市场失灵; 二是由于产权界定过程中存在的外在性所表现 出来的市场失灵; 三是由于产权难以界定进而成为公共品领域所 存在的市场失灵; 四是由于生产社会化要求的规模扩张所导致的 产权过于集中,形成垄断以至市场失灵。 本节重点探讨前三种情况。
本讲重要提示
理解为何市场经济要求产权必须是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区分 经济权利和超经济权利的不同; 理解不同主体间的产权界区界定,是规定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的 有序性的必要条件; 理解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产权根据其权能进行制度性分工; 以委托-代理制度为例,分析这种分工的利弊; 掌握不同原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区不清的关系, 及可能的解决方式; 了解什么是外在性及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了解外在性的克服方式; 理解企业性质问题提出的意义; 了解关于企业性质问题的思想史的发展脉络;了解关于企业性质 不同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2)产权结构上剩余索取与风险责任的不对 称导致市场失灵 (三)
–第二、败德行为与信息不对称:有些行为,仅仅依 靠产权制度难以实现有效约束,必须借助于道德约 束。 –解决的方式:一是在产权制度规定上,尽可能使人 们的权利与责任相对称;二是进行社会公德教育, 提高人们的道德约束自觉性,市场经济社会是需要 一定的人格前提和人文精神的。
(2)外在性的克服
–克服外在性的方式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国家和政 府,以法律及行政手段强制性矫正;二是通过产权 制度安排,恢复市场在其中的作用,以市场交易来 使外在性内在化;三是通过社会道德约束以克服外 在性中的败德冲动。 –在国家、政府干预与市场解决之间,市场解决更有 效,只有当市场确实无力解决时才应引入国家、政 府干预。
产权与市场、 第六讲 产权与市场、企业的关系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第一节 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一般要求
作为一种历史的生产方式,产权制度与市场机制是一 统一整体,产权制度为市场机制的存在创造基础,市 场运动不过是产权的实现方式。因此,市场经济的制 度安排,本质上是产权制度的安排。 市场经济对于产权制度便存在一系列最一般的要求, 即只有当社会财产权利制度满足某种必要条件,社会 资源的配置才可能以市场机制为基本方式,这些必要 条件的任何不满足,都会使市场机制难以成立,至少 使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缺陷。
(1)、外在性的含义及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 影响(二)
–为什么会有外在性进而导致市场失灵?最主要的原 因在于产权制度上的界区不清,从而使权利与责任 在产权制度上不对称,导致人们具有相互发生影响 的权利,但却可以不对此负责。 –外在性存在的结果便是资源配置效率受损,难以实 现帕累托优化配置。
第二节 市场失灵与产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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