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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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5.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试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共服务有效性,结合《2012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要求,在各单位自愿申报、有关主管部门、区(县)质量技监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确定下达2012年第一批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共11项(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充分明确试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进度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并经项目保证单位确认盖章后,于2012年6月30日前分别以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标准化处。
二、各项目保证单位应根据计划任务书中所确定的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项目技术支持单位应积极主动对试点项目进行必要
的技术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保证试点项目的质量。
三、试点工作开展至中期,我局将与项目保证单位共同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试点期满后,我局将在项目承担单位自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计划任务书和标准化试点的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联系人:陈向平
联系电话:54262253电子信箱:***************.cn
地址:宜山路728号501室邮编:200233
附件:
1.2012年第一批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2.上海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计划任务书(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