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与启示-2021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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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与启示-2021年精选文档宁波市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与启示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的新要求。

宁波市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

宁波市家庭农场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到去年底全市从事种植(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687个,约占全省同类主体工商登记数的2/3。

呈现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

一、宁波市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形成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宁波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家庭农场摆上重要位置,市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对家庭农场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市本级出台了《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财政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并将于年内出台发展家庭农场的专门政策文件,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发展。

有关部门积极开辟申办家庭农场的绿色通道,组建农户小额信用担保XX公司,启动农业政策性保险,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去年国家农业部对宁波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新华社、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了宁波做法。

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

宁波市高度重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出台政策文件,抓好流转服务体系和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构建设,全市涉农县市、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了信息服务平台、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每年投入到土地流转中的扶持资金达3000万元。

到去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143?郾4万亩,流转率达61?郾8%,规模经营总面积达155?郾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4?郾2%,为家庭农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市456个种植类家庭农场中,生产规模集中在50亩到500亩之间的占90%以上。

注重强化服务保障,为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家庭农场的财政支持,明确对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

鼓励家庭农场引进人才,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每人每年2万元的基本报酬补助,全市有107个家庭农场聘请了199名大学毕业生参与经营管理,其中44家农场58名大学生获得人才引进补助资金共116万元。

注重加强家庭农场主从业技能培训,全市农场主学历在高中以上的有275名,占40?郾0%,其中大专以上57名,占8?郾3%。

2021年全市家庭农场实现销售收入13?郾4亿元,利润2?郾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郾6%和19?郾8%,平均每个农场分别为195万元和41万元。

其中年销售额在50万元到500万元的家庭农场有520个,占75?郾7%,500万元以上的有51个,
占7?郾4%。

明确发展目标,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尽管宁波市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户总体
数量仍然偏多,总数约达60万户,但近年来通过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快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3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业主(包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有12000多户。

下一步,宁波市将把扶持家庭农场作为
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支持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向农业“两区”聚集,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计划经过5年努力,全市发展1万个
家庭农场,重点培育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个。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使全部家庭农场
土地经营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左右,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50%,使家庭农场真正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

宁波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遇到一些制约因素。

主要是:发展不
平衡,其中慈溪市家庭农场发展较快、比例较高,而有的地方对家庭农场还缺乏足够认识,合力推进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难,表现为扩大经营难、集中连片难、稳定预期难;要素制约紧,主要集中在资金、用地、用工方面;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比较缺乏。

二、几点启示
发展家庭农场,要站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高度来认识。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
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
织。

家庭农场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主体,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

国家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中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我省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约1000个。

为顺应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新型城
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应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推进浙江现代农业新发展。

发展家庭农场,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来推进。

家庭农场发展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流转
基础上的,而土地流转是有条件的,与当地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城市化进程较快、土地流转程度高的宁波、嘉兴等地家庭农场起步较早、发展较快,
有其必然性。

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农业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加
强宏观指导,积极稳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应根据本区域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平
原与山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不同的资源禀赋、人口结构、生产力水平,把发展家庭
农场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进家庭农场有序健康发展。

发展家庭农场,要以维护保障农民权益为基本要求。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和支
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流转,并强调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

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在尊重农民意愿和权利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带动、中介服务,
搞好协调组织工作,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
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发展家庭农场要通过示范家庭农场
的引领带动效应,让有经营意愿和经营条件的农民看到家庭农场发展的光明前景,体会到
发展家庭农场带来的效益和实惠,吸引更多的农户自觉加入到发展家庭农场的行列中来。

发展家庭农场,要依靠强化政府引导支持来推动。

家庭农场是一个新生事物,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指导与支持。

政府要明确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规划、准入条件、管理规范、生产标准等,鼓励种养大户等有条件的农户进行工商登记,开辟登记服务的绿色通道。

加大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项目等扶持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大力培育高素质家庭农场经营者和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

加强家庭农场发展的监督管理,特别要防止流转农田“非农化”现象,及时纠正违法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发展家庭农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来保障。

鼓励家庭农场通过联合与合作,依托合作社、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专业服务组织,提高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

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农户流转土地提供明晰产权、规范合同等基础支撑和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公共服务。

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

优化金融服务,创新信贷品种,简化
信贷手续,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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