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

合集下载

自创商誉需要如何确认

自创商誉需要如何确认

自创商誉需要如何确认商誉是无形资产,按其取得形式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

国际上对外购商誉作为资产确认基本达到共识,但对于自创商誉的确认在会计实务中至今未被认可。

对于自创商誉是否应进行确认? 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

其理由如下:1、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在现实会计世界中,究竟是否确认自创商誉,这主要取决于自创商誉是否满足现实会计中资产的两个确认条件:其一,是否符合资产的定义。

其二,是否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概念框架中规定,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预期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资源”。

我国将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首先,商誉无论是外购的,还的自创的,都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一种无形经济资源,并且其形成是基于过去的若干交易事项,这显然符合资产的定义。

其次,资产的计量虽存在不确定性,但只要计量的假设是合理的,数据的取得和计量的过程是可以接受的。

商誉的计量也是如此。

自创商誉可以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一计量属性进行计量。

计量自创商誉所要确定的各因素,行业平均收益率,企业预计的超额率以及贴现率,这些都可根据同行业的有关数据、企业的历史数据、市场通行利率等,结合环境因素的变化以及企业可能的经营举措等,加以综合确定。

因此可知,自创商誉的价值也是可以计量的。

综上所述,自创商誉明显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2、保持会计原则的一致性与可比性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订无形资产的会计规范时强调无形资产不管其取得形式如何,都应同有形资产一样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强调所有的自创无形资产也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为只有保持会计规范的一致性,才有可能提供更可比的会计信息。

就商誉而言,不论是外购商誉还是自创商誉,都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规范,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知识经济下自创商誉的确认

知识经济下自创商誉的确认

中确 认 的 商 誉数 额 越 来越 大 , 已经成 为 对 企 业 经 营 成果 有 重 大 影 响 的一 项 无 形
资 产 。 对 如 此 重 大 的 资 产 平 时 不 予 反
几 种 有 代 表 性 的 观 点 ,即 超 额 盈 利 观 、 剩 余 价 值观 和无 形 资 源观 。超 额盈 利 观 认 为 商 誉 是超 额 盈 利 的 那部 分 价 值 l剩 余价 值 观 认 为商 誉 是 企 业 总体 价 值 与 单 项 可 辨 认 有 形资 产 和 无 形 资产 价 值 的 未 来现 金 净 流 量贴 现 值 的 差 额 ;无 形 资源
二 、商誉 的定 义 及 其 内涵
企 业界 对 如 何 定 义商 誉 逐 渐 形 成 了
会 计 准 则委 员会 的 观 点 ,应 当具 备 下 列 四项 标准 :可 定义性 、可计量性 、相关性 和 可 靠 性 。 由于 商誉 所 代 表 的未 来 超 额
盈 利 能 力 带 有 很大 的 不 确 定性 , 其 可计
1.工业 经 济 背景 在 工业 经 济 体 系 下 , 企 业 的 资产 以
这 一部 分 ,而 不 确 认原 购并 企 业 的 自创
商 誉 ,这 显 然 不 符 合 会 计 一 致 性 原 则 ,
如 此提 供 的 整 个 新 的集 团的 商 誉 是 不全
面 的。 3.违 反客观 性原 则 ,造成 会计 信息
初见端倪 。
般 认 为 ,资 产 是企 业 拥 有 或 实 际
的 账 面价 值 与实 际 价 值严 重 背 离 ,导 致 会 计 信 息 严 重失 真 。
4.违反 重要 性原 则 。 目前 企业 并购
控 制 的 、能 给 企 业 带 来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企业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进行业务经营过程中,因其自身的无形资产贡献形成的商誉。

自创商誉通常是指企业除了购买商誉外,凭借自身的努力和经验积累而创造出的商誉,具有独特性和长期经营价值。

因此,对于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首先,企业应该进行自创商誉的确认。

自创商誉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确认自创商誉的存在。

在确认自创商誉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自创商誉必须是企业的真实存在并能够计量的。

企业必须通过合理的方式,对自创商誉进行严格的核算和计量,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依据。

其次,自创商誉必须具备独特性和长期经营价值。

自创商誉应该是企业在竞争市场中凭借自身的独特创新和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具有持续产生经济效益的能力。

此外,自创商誉的确认还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其符合公允性和可信度的原则。

其次,企业应该对自创商誉进行合理的计量。

自创商誉的计量可以使用市场价值法、收益法或成本法等方法进行。

其中,市场价值法是指通过市场交易价格来计量自创商誉的价值;收益法是指通过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来计量自创商誉的价值;成本法是指通过估计自创商誉创造过程中的实际成本来计量其价值。

最后,企业应该对自创商誉进行适时的披露。

自创商誉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应该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的披露。

披露内容应该包括自创商誉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和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等信息,以提供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完整和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企业应该遵循相关准则和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确认,采用合理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时的披露。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对自创商誉的准确识别、合理计量和透明披露,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

关于商誉确认问题的探讨

关于商誉确认问题的探讨

关于商誉确认问题的探讨张瑜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行为也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商誉确认和计量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特点。

但不管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都规定外购商誉等于购买价格超过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而对企业的自创商誉不予确认。

本文通过探讨,指出自创商誉应与外购商誉可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而在附注中进行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商誉;外购商誉;自创商誉;确认一、商誉的分类和特点关于商誉的定义(内涵),英国学者卡多佐(Cardozo )在1859年首次将其定义为: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商号等有关的一切,以及与企业有联系,并由它们能使企业受益的一切有利条件(简称“一切有利条件论”),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1996)在《当前财务会计的几个问题———衍生金融工具、自创商誉和不确定性》一文中认为,商誉是能为企业未来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资源。

我国企业会计报表中首次出现“商誉”项目,并以资产予以确认始于2007年。

根据产生方式的不同,商誉可被划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

(一)自创商誉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创造的能够给企业带来额外利润的无形的资源,诸如优秀的管理队伍、忠诚的客户和市场信誉等,它表现为一个实体的整体价值大于单项可辨认资产价值的总和。

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都规定,自创商誉不予确认。

(二)外购商誉外购商誉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合并日合并成本与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为正,则计入“商誉”(正商誉),如果为负,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可理解为负商誉)。

正商誉代表了购买者预期商誉将产生未来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支付。

总的来说,外购商誉是对合并成本和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的结果。

(三)商誉的特点(1)商誉不能单独存在,它产生于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并被逐渐积累,它依附于整个企业,不能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

(2)商誉很可能给企业带来超过其正常价值的超额利润。

试论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

试论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

现行准则对外购商誉予以确认,而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这主要是基于可靠性和稳健性的考虑。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商誉特别是自创商誉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确认与计量自创商誉无论从促进会计理论发展,还是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实务水平来看,都是十分重要的。

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会计界不得不重新确定一些新的会计确认标准及会计计量基础。

这为我们解决包括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提供了现实的理论准备。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一般会计确认一个项目和相关的信息,要符合四个基本条件: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

这些标准是现代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得以运行的有力保障,凡符合标准的信息被确认为相应的会计要素并纳入财务报表中,不能完全满足上述标准的信息则被摒弃在财务报表之外。

这些标准对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对不确认自创商誉的剖析现行惯例是不确认自创商誉的,其主要原因是:确认自创商誉不符合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及稳健性原则的要求。

笔者认为,对此应作剖析。

(1)会计信息可靠性与相关性的权衡。

相关性是指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对过去、现在和将来事件的结果做出预测。

相关性的核心在于,会计信息必须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要求相协调。

可靠性和相关性,都是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同时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才能够对经济决策有用,但是由于可靠性与相关性之间存在着一种此消彼长的联动关系,致使我们无法同时保证最可靠的会计信息也是与经济决策最相关的。

传统会计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权衡时,往往偏重于可靠性。

其实计量的可靠性也是相对的概念,即使有些有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可靠的,是遵循历史成本基础的,如存货及固定资产,可是随后的计量,就受存货流动假设、通胀和采用不同折旧方法的影响而变得不那么可靠了,但是人们并不怀疑存货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可靠性。

可见,会计中存在一些传统偏见,这应当逐步得到改变。

何况,自创商誉作为企业内部形成的无形财富,使企业未来能够获得超额盈利,将这一资产入账,才能全面地、真实地、可靠地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这本来就是可靠性的体现。

论自创商誉的确认

论自创商誉的确认

论自创商誉的确认商誉由于其不可辨认性和不确定性,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传统的会计模式只对企业外购商誉加以确认入账,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

然而,当前的经济形势决定了确认自创商誉具有必要性,但自创商誉是否满足资产确认条件仍在进一步探讨中。

因此当前确认自创商誉的条件尚未成熟,需要继续努力。

标签:自创商誉;确认;计量1 自创商誉的定义及内涵由于自创商誉是商誉基于来源的不同而得的一类,因此除在定义中另强调取得商誉的途径外,自创商誉在定义与内涵上与商誉完全相同。

下面只就商誉的定义与内涵问题进行探讨。

对“商誉(goodwill)”的定义最早提出于1810年,英国法官(Lord Eldon)认为“商誉就是企业对顾客们的商业信誉”,这应该即将“goodwill”一词译为“商誉”的依据。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没有对商誉进行严格定义,只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准则第6号第二章第六条)。

显然,这只在计量的层面上对外购商誉进行了界定,不能作为商誉的定义。

关于商誉的内涵,学术界历来存在不同的论述,比较权威的观点当属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的三种论点:(1)好感价值观,该观点认为商誉是人们对企业具有好感的无形价值。

对于这一论点的解释是:“人们通常认为商誉是产生于融洽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雇员的良好关系以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

这种好感可能起源于企业所拥有的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独占特权和治理有方等。

”(2)超额收益论,认为商誉是预期的未来收益超过不包括商誉在内的总报酬的贴现值。

其合理性在于:人们之所以认为一个企业有商誉,是因为这个企业能够较为长久地获得比其他同行更高的收益。

这种将于未来实现的超额收益的现值,即构成企业的商誉。

(3)总计价账户论,也称剩余价值论,该观点认为商誉是企业总体价值与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 自创商誉会计处理的现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第二章第十一条中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自创商誉确认问题的思考

自创商誉确认问题的思考

稳健 『 生 原则是对不确定 昕作的慎重态度 , 以确保经营环境内存 在的不确定胜和风险得到充分的考虑。为了向会计信 息 使用者提供高 质量的会计信息 , 我们必须适度应用稳建胜原则。回到 自创商誉问题 上来, 自创商誉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的利润, 但这种超额的利润在不同
的年份, 数量是不同的。 但是我们因 为这种波动而拒绝确认该项资产, 这显然与我们现代化的会计理论相差甚远。相反 , 我们完全可以根据 自 创商誉带来未来超额的盈利的不确定程度, 选择自 创商誉的具体确

自创商誉概述
商誉—般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而商誉问题的争议大多存在 于 自创商誉, 结合法律、经济学、 会计等各方面, 可以把 自 创商誉定 义为 :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创立和积累的各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 在这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的作用下 , 企业各构成要素在现有组合方 式下的协同效应预期会给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自创商誉主要包含 企业与内外部的 好关系、高素贡的员工队伍以及高效的组织架构。 自创商誉作为一项最无形的资产 , 其同—般意义上的无形资产相 比, 具有以下 自身独特的特 : ( 一) 整体性 自创商誉与企业 自身发展和所处的外部环境息息相关。其—方面 是企业通过 良好的内部经营管理长期持续积累的; 另一方面也与企业 所处的外部客观环境和整体活动有关。离开 了 企业内 部和外部环境, 企业 的自创商蓍世0 就难以存在。 ( 二) 自创商誉具有不确定性和难以计量性 由于构成 自创商誉的各个因素是以一种状态形式存在, 当产生这 种状态形式的活动因受内部 因素、外部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化时, 形成 商誉的这一状态形式就被另一种: 状态形式所代替。不同于绝l 大部分的 有形资产束缚在一种物的形态下 , 内外因素对其价值量变动的影响相 对较小, 自创商誉为企业创造的收益经常波动, 具有不确定 胜, 难以计

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

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

作者: 郭华春
作者机构: 兰州商学院
出版物刊名: 会计之友
页码: 25-25页
主题词: 商誉的确认 自创商誉 历史成本 企业合并 平均投资报酬率 无形资产 确认问题 超额利润 构成因素 企业商誉
摘要: 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文/郭华春商誉是指企业个别收益高于同行业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所形成的价值。

它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能独立于企业而存在,不能单独用做交易。

在实务中,往往只有企业合并另一家企业所支付的代价超过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公平价值时,才...。

[企业,自创,商誉]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1)论文摘要自创商誉是否应在会计实务中予以确认、计量及披露是整个商誉会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

本文明确了自创商誉确认的理由,阐述了自创商誉计量的理论基础,探讨了历史成本法下自创商誉计量的可能性及方法,分析了目前企业自创商誉披露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了改进企业自创商誉披露的办法。

关键词自创商誉;确认;计量;披露一、企业自创商誉确认的思考商誉是指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在用户中享有较高信誉、经营情况特别良好而形成的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

自创商誉是否应在会计实务中予以确认是整个商誉会计中争议最大的问题。

其中,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的会计实务界一直将自创商誉排除出确认范围,主要理由为: 1、缺乏确认其价值的基础 (1)自创商誉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很难确定是哪些活动引发了商誉的形成,更何况由于自创商誉的成本与价值不相匹配的特性也决定了自创商誉不能按其费用支出进行计量。

(2)自创商誉为企业创造的未来收益很难确定,而且在产生效益的期间内,自创商誉价值的各组成部分还有可能发生变化。

比如,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特有技术可能不再特有,甚至落后于形势:优秀的管理人才随时可能离开本企业另谋高就;良好的地理位置可能会由于城市建设规划或经济布局的改变而不再具有优越性;专营专卖权可能会由于发行许可证主体扩大专营专卖范围或取消专营专卖而消逝等。

因此,自创商誉在诸多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无法确定其本身价值。

多数人反对确认自创商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无法用比较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计量。

2、稳健性问题因自创商誉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出于稳健性原则,不能予以确认。

稳健性原则是会计人员面对不确定性所作的谨慎反映。

稳健性从企业角度而言能增强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从会计信息的用途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使用者的利益;但它同时亦可成为企业管理当局隐瞒利润、调节收益的手段。

自创商誉的确认将毫无疑问地增加一些企业会计报表中的资产项,而自创商誉的计量往往又缺乏可靠的手段。

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分析_自创商誉计量

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分析_自创商誉计量

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分析_自创商誉计量商誉是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

自创商誉是否可以确认入账,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自创商誉应否确认的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自创商誉不可以确认入账。

首先,自创商誉的本质是企业获得超额利润,这种超额收益的能力,既有无形资产的贡献,也有有形资产的贡献,还有个别偶然因素的影响。

这些因素实质上是一种组合无形资产,共同作用结果产生的超额收益。

这种超额收益在未来能否实现、实现多少都是无法预知的,即自创商誉无法保证其可靠性,而可靠性要求会计所做的计量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对象,它是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之一,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因此,出于可靠性考虑,自创商誉无法入账。

其次,自创商誉往往被认为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项无形资产,这些资源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己创立和积累的,可以使企业获得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收益。

由于这种商誉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日积月累逐渐形成的,而与形成商誉有关的各种支出,如广告费、培训费、开发与研究费等都已在当时作为费用处理了,商誉似乎没有付出而取得资源,无法取得历史成本。

因此,在会计处理中不能把自创商誉作为资产入账。

再次,从商誉的构成要素来看,自创商誉价值中有杰出的管理人员要素构成的部分,不应也不可能作为一般无形资产计入账户中。

因为企业的管理人员虽能为企业创造未来经济效益,但非企业所有并非企业能控制。

在现行体制中,人才是可以自由流动的。

因此,将这部分人力资源作为资产入账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实务中也有如何解决计价的实际问题。

最后,确认自创商誉可能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造成影响。

事实上,企业的商誉价值会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专款的变动而变动,所以,将自创商誉确认入账会给报表使用者带来误导作用。

二是认为自创商誉可以确立入账。

首先,现有商誉确认理论不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原则。

自创商誉是外购商誉的基础,外购商誉是自创商誉的转化形式,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企业自创商誉相关问题的探讨

企业自创商誉相关问题的探讨

企业自创商誉相关问题的探讨[摘要]在知识经济与WTO的大背景下,企业自创商誉的存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对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还存在很大的争议。

一直以来,企业的自创商誉就被看作是最无形的无形资产而得不到确认,如果确认企业的自创商誉会对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但确认自创商誉的确是势在必行的。

新的会计准则提出了公允价值观,为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点亮了一丝希望。

[关键词]自创商誉;确认;现状;对策一、商誉的基本概要(一)商誉的定义商誉是一个企业因信誉、经营效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人员素质、地理环境等因素优越,具有超过同行业一般利润水平的能力而形成的一种价值[1]。

它具有以下特点:(1)商誉没有实物形态,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缺乏普遍认同的公允价值。

(2)商誉不能独立存在。

(3)商誉的未来经济效益,可能与建立商誉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没有关系。

商誉的存在未必一定有为建立它而发生的成本。

(4)商誉是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中最“无形”的资产[2]。

(二)商誉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商誉是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报酬能力的一种无形资产。

产生商誉的原因很多,一般认为,商誉是由于企业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名牌产品、先进技术,组织得当,管理到位,服务周到,或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公众形象良好等综合因素,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从而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无形资产中商誉所占比例也相应增大。

据统计,世界经合组织内一些先进企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比例已达1∶23[1]。

商誉可以从企业外部购入,也可以从企业内部产生。

因此,商誉按来源可以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3]。

自创商誉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由客观环境形成的,如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悠久、拥有专有技术等;二是由主观努力造就的,这主要是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它可以覆盖相当丰富的内容,这是形成商誉的主要因素。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思考引言对于企业来说,商誉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与品牌、客户关系、员工能力等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新实力创造了商誉。

然而,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企业自创商誉的重要性以及其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思考。

企业自创商誉的重要性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积累的重要财富。

它代表了企业独特的品牌价值、客户关系和员工能力等优势,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自创商誉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强竞争力企业通过自创商誉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认知度,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有良好商誉的企业往往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和投资者,从而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利润。

2. 提高企业价值企业自创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能够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价值,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良好的商誉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3. 保护企业利益具有商誉的企业往往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商誉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如法律保护、品牌宣传、客户关系维护等,从而避免因竞争对手的恶意攻击或其他不利因素而损害企业的利益。

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在确认、计量和披露企业自创商誉时,存在一些重要的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这些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认准则的选择如何确定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准则是首要问题。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确认准则主要有成本法和市场法。

成本法是以企业实际支付和投入的成本作为确认依据,市场法则是以企业自创商誉在市场上实际交易的价格作为确认依据。

选择合适的确认准则对于准确计量和披露企业自创商誉具有重要意义。

2. 计量方法的选择企业自创商誉的计量方法是确定商誉价值的重要环节。

目前,常用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资本化法和所剩时间法。

议自创商誉的确认

议自创商誉的确认
指 具 有 相 近 背 景 的 不 同 个 人 ,分 别 采 用 同 一 计 量 方 法 , 同 一 事 项 加 以 计 量 , 能 得 出大 体 一 致 的 对 就
立棱 耸 管 理 权 , 所 以厂 太 农 民和 款 的 规 定 . 确 立 了企 业 单 位 内 部 乡管 依 法 监 督 是 村 级 财 会 管 理 改 民 委 员会 应该 欢 迎 这 项 改 革 . 监 留 、 性 监 督 、 府 行玫 监 督 的 革 的 重 点环 节 之 一 . 在 村 账 乡管 政 应按 照 《 理 记 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会 计 监 督 体 系 。 实 行 村 账 乡管 试 办 法 中 要 强 化 监 督 体 系 机 制 , 代 如 的规 定 , 由村 民 委 具会 与 乡镇 农 点 , 体 现 农 民 的 愿 望 和 要 求 . 要 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财 务 公 开 制 度 、 经 站 签 定 会 计 代 理 记 账 业 务 委 托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操 作 程 亭 , 一 般 是 村 民 监 督 审 核 制 度 、 计 主 管 部 会 合 同 约 定 书 . 确 立 委 托 与接 受 委 由 县 、 政 府 行 政 决 定 的 , 政 干 门 检 查 监 督 制 度 等 , 不 可 缺 位 , 行 j 法 律 关 系 ,按 委托 台 同约 定 预 占主 导 因 素 , 真 的 行 政 村 尚 未 达 到 让 村 民 委 员 会 信 得 过 、 服 毛的 书 的 约 定 , 履 行 各 自的 钗 力和 义 认 识 到 村 账 乡管 昀 良好 作 用 , 担 气 ,看 到 好 处 和 效 果 , 村 民 放 使
供 , 既 不 能 满 足 与 企 业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各 方 进 行 正
般 认 为 , 商 誉 是 企 业 在 产 品 质 量 、 经 营 管

浅析新环境下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与披露

浅析新环境下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与披露

浅析新环境下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与披露[摘要]长期以来,自创商誉的确认与否一直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而对自创商誉未予确认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其价值难以用可靠的货币形式计量。

本文从企业管理和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两个方面阐述确认自创商誉的理由,并创造性地提出用相对市价差额法来计量自创商誉。

关键词]自创商誉;确认;计量;披露商誉是指一个企业在长期持续经营的过程中形成的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无法具体辨认的资源。

商誉按照其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只确认合并商誉。

21世纪,知识经济的显著作用使得企业中由知识和智慧所形成的价值与日俱增,且相当大部分是以商誉形式存在。

随着企业间并购与重组、改制浪潮的涌起,商誉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尤其在高科技企业中,商誉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

面对2l 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尖锐化和复杂化,企业更多的是依靠自创商誉去占领市场,因此要求确认自创商誉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是合理且必要的(一)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由过去事项和交易形成的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资源。

自创商誉是企业拥有的,而且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并且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预期的超额收益。

因此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

(二)自创商誉的确认符合会计原则的规定相关性原则:工业经济时期,企业的生产以有形实物资产为主,是否确认自创商誉对企业的影响都不大,而在现在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创商誉不再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它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

因此,只有确认自创商誉,及时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才能为企业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合理决策的有用信息。

可靠性原则:所有单一因素对商誉的影响都体现在它未来的超额收益上,虽然单一因素我们难以可靠地计量,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预测科学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把企业未来的超额收益能力或者企业的整体价值可靠地计量出来,因此自创商誉的价值也能够可靠地计量。

关于企业自创商誉确认问题的思考

关于企业自创商誉确认问题的思考

关于企业自创商誉确认问题的思考[摘要]商誉是现代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内容,目前,会计上出于稳健性的考虑,只在企业并购时对外购商誉予以确认,而对自创商誉不加以确认。

随着会计领域的不断发展,自创商誉在企业中的地位已变得举足轻重,不容忽视,自创商誉的确认也以有据可依,本文对自创商誉的本质作了初步阐述并对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加以探讨。

[关键词]商誉自创商誉确认确认方法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会计领域对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仍处于混乱状态,尽早完善这一内容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从多个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出自创商誉得到确认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自创商誉的本质关于商誉的本质,比较权威的观点应该是美国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里德•克里森(Hendriksen)的看法。

他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提出的“好感价值论”中指出:人们通常认为商誉是产生于融洽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雇员的良好关系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

这种理论认识到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重要作用。

而这种良好的企业形象绝大多数都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凭借多方的主客观因素创立和积累起来的,即自创商誉。

包括企业拥有的优越的地理位,良好的口碑,独占的特权和经营管理人员能力等。

他们是企业未来经济利益取得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自创商誉的必要性我国无形资产的确认原则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为依据,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的确认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我们可以看出,由于自创商誉给企业带来的未来收益的数额以及引发商誉形成的具体活动很难确定,因此会计准则对自创商誉仍不予确认入帐。

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商誉在企业中的比重显著增加,巨大价值也日益体现,企业自身对商誉的重视程度也在深入,如果自创商誉继续不予确认而被排除在会计报表以外,应该说传统会计的局限性已经严重阻碍了对经济业务的客观描述。

自创商誉如何确认和计量

自创商誉如何确认和计量

⾃创商誉如何确认和计量在商-誉的会计问题中,争论最激烈、持续时间最久的是⾃创商-誉应否确认的问题。

尽管⽬前各国的会计准则中并未确认⾃创商-誉,但主张⾃创商-誉应予确认的呼声越来越⾼。

下⾯就和店铺⼩编⼀起来学习⼀下吧。

⼀、⾃创商-誉的确认(⼀)⾃创商-誉确认的现状2006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形资产》体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但是依然不确认⾃创商-誉,仅对外购商-誉进⾏确认。

随着我国企业并购、改制、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活动的深⼊以及合并商-誉的确认,⾃创商-誉应否确认的问题成为会计界争论的焦点。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随着会计计量技术的发展,⾃创商-誉的确认已经显得⾮常必要。

(⼆)⾃创商-誉可予以确认的理由:(1)⾃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

⾃创商-誉的形成是基于企业过去的若⼲交易和事项,能够为企业带来可能的未来的经济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创商-誉基本上符合资产的定义。

(2)⾃创商-誉符合重要性原则。

在现阶段知识经济社会,⾃创商-誉的价值在企业中越来越重要,如果在财务报告中不确认⾃创商-誉,就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减弱会计报告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3)⾃创商-誉满⾜相关性。

新经济时代的很多⾼科技企业,⾃创商-誉在总资产中所占⽐重越来越⼤,直接影响有关利益当事⼈的经济决策,利益各⽅都时时关注⾃创商-誉的存在及其变化情况,相关性就不⾔⽽喻了。

研究结果表明:报告的商-誉与其市场价值之间存在相关关系。

这就意味着,市场投资者把商-誉看作是⼀项资产。

因此,商-誉满⾜相关性的确认标准。

(4)⾃创商-誉满⾜可靠性。

形成⾃创商-誉的单项因素不可靠,并不能否认⾃创商-誉的可靠性,各单项因素对⾃创商-誉的作⽤最终都反映到企业未来超额盈利能⼒上,⽽企业未来超额盈利能⼒是能可靠预计的。

⾃创商-誉也是能可靠计量的,⽽且所谓计量的可靠性也是相对的概念,如固定资产的初始价值是按历史成本原则计量的,是可靠的,但投⼊使⽤后,企业可⽤不同的折旧⽅法计提折旧,每年末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就不太可靠了。

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探讨【文献综述】

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探讨【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题目: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探讨专业:会计学一、前言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产权交易活动尤其是企业整体资产的重组与流动日益频繁,与之相伴的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也日益成为会计界所关注的焦点。

自创商誉正逐渐成为企业无形资产中重要的构成部分,而且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历来备受争议,现实对企业加强自创商誉确认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自创商誉现状与这一要求相去甚远。

因此,对于自创商誉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应该有更深入的探讨,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

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自创商誉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少,不确认自创商誉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影响不大,但在知识经济时代,自创商誉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息息相关,所以有必要对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重新探讨。

关于商誉的本质,学术界有许多论述,比较而言,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Hendriksen) 的观点最权威。

他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阐述了三种观点:1、商誉是对企业具有好感的价值。

2、商誉是企业超额盈利的现值。

3、商誉是企业的总计价账户。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的SFAC No5对会计确认的定义是:“会计确认是指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要素加以记录或将之最终纳入财务报表中的过程。

”按照FASB的观点,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应同时满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4项标准。

本课题研究搜集了2004年至2010年间发表于《财会通讯》、《财会月刊》、《会计之友》等学术杂志中的研究论文以及研究自创商誉问题的硕、博士论文,通过分析与总结这些文献资料,对自创商誉确认和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总体把握。

曾经对自创商誉的研究学者们主要的争论焦点是:企业自创商誉是否确认。

目前理论界已形成共识:应该确认企业自创商誉,现在讨论的重点是如何确认和计量等问题。

二、主题部分(一)国外研究综述自从十九世纪末商誉在会计账簿上出现以来,有关商誉的会计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而争论的焦点又集中在自创商誉上。

浅析自创商誉会计确认问题

浅析自创商誉会计确认问题

出售、出租和拷贝任何计算机软件。

特别重要的是,新版权法对任何违禁者将给予严厉的处罚,甚至面临民事和刑事指控,或被处以监禁和高额罚款几。

印度的软件产业反盔版活动的有效开展,扭转了印度软件产业的主要出口国家对印度的印象,为软件出口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加强对软件产业的立法保障在立法程序繁杂且受诸多因素制约的印度,许多法律往往要拖上数年时间,经过反复修改才能通过。

相比之下,《信息技术法案》可谓一帆风顺。

该法案草案于!"""年出台,#$$$年%月即获内阁、议会通过并于#$$$年&月!%日正式生效,使印度成为当今世界!#个在计算机和因特网领域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

制定《信息技术法案》的目的主要有两个:确认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地位,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并防范、打击计算机和网络犯罪。

法案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包括“电子合同”在内的一切“电子文书”和“数字化签名”只要经过适当的认证手续,既有法律效力。

为有效防止和惩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法案明确规定了未经许可侵人他人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私自下载他人计算机或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制造和散播计算机病毒等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犯罪。

法案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企业和消费者对网上交易能否安全可靠,一旦发生商业纠纷能否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顾虑,在法律上为印度的’(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根据印度的发展经验,中国的软件产业要成为信息产业的核心与灵魂,要在世界的软件业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实施以下措施:第一,政府需要致力于规范市场竞争环境。

在国际市场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政府驻外机构、商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软件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既了解国际软件市场需求,又熟悉国内软件企业情况的企业和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扩大软件出口。

在国内市场方面,开展关于各类软件产品的价格参考模型的研究,界定软件成本构成,防止软件市场的过分压价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经济时代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新经济时代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新经济时代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一、问题的提出新经济时代,商誉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则成为会计核算中的一大难题,尤其是自创商誉是否予以确认成为争论的焦点。

多数学者认为自创商誉应该予以确认,现行的对自创商誉的处理模式成为理论界批评的重点。

就此问题,目前的研究情况为,指出了知识经济对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核算的影响:第一,传统会计已不能满足对无形资产核算的需要,以致于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客观性;第二,传统会计不能满足对无形资产管理的需要,一些理论和规定在工业经济时代有其合理性,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明显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第三,传统会计对无形资产范围界定过窄,无形资产计量范围中尚未包括许多符合无形资产性质的项目,即使是无形资产中的商誉也只有在外购或兼并其他企业时,方可计量并作价入账,自创商誉不予以确认;第四,传统会计的计量基础受到挑战,在工业经济时代,无形资产计量以投入价值为基础。

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计量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的描述起决定性作用,以投入价值为基础进行反映不能适应实际需要。

而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多数学者提出应该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分析了现行自创商誉处理模式的不足及负面影响,但对实务中如何操作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鉴于自创商誉在确认与计量方面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将其纳入现行的财务会计体系尚需做大量的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新经济可以理解为与经济全球化,或与网络等新产业革命,或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等密切相关,全球化、网络化、高新科技化、知识化,应是其本质内涵。

种种迹象表明,信息技术革命等高新科技对整个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带来了巨大震荡,包括对企业的财务与会计。

由于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导致了一些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其会计的账面价值大相径庭,我们从中可以感受到,各企业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距在扩大,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朝不同的方向变化(或是正向差距,或是反向差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
【摘要】本文基于近年来有关商誉确认与计量的相关文献,总结、提炼出两派不同的观点及其理论依据,并分别评价其优点和不足。

【关键词】自创商誉;外购商誉;会计信息质量
商誉作为一个会计概念和经济概念,其本质内涵是“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能力”,这一点得到了学术界的一致认可。

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以及当今实务界将商誉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而且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确认外购商誉(合并商誉),而自创商誉不用入账。

但是,这种对自创商誉的处理模式成为理论界批判的重点,主张自创商誉在会计上予以确认的呼声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关于自创商誉的争议主要集中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外购商誉与自创商誉是否应区别对待
一种观点认为,对于自创商誉,由于其性质特殊,无法将其与管理费用的支出区分,目前理论界还未找到一种可行的方法将其资本化。

因此,同国际上的做法一样,我国对自创商誉也不应进行确认,只需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外购商誉(即合并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

另一种观点认为,外购商誉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被购买企业有一部分价值在平时未予确认,而且合并企业预期这部分未入账的价值将为其带来超额利润,而这部分价值实质上就是被购买企业的自创商誉。

自创商誉是外购商誉的前提和来源,外购商誉是自创商誉
在某一时点的实现,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无论是外购商誉还是自创商誉,都应采用相同的会计规范,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考虑到了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自创商誉确认与计量的局限性和过分主观性,符合现实情况;但是这种观点过分保守,尽管目前还未找到一种可行的方法将自创商誉资本化,会计计量技术和资产评估技术尚未成熟导致自创商誉的计量金额
缺乏可靠性,但这并不能构成不确认自创商誉的充分理由。

第二种观点从商誉本质、会计原则和核算基础各个击破,考虑得比较全面,缺点是过分强调外购商誉与自创商誉的同质性,但如果没有企业合并这一交易的发生,就不会引发外购商誉的确认问题。

二、自创商誉是否符合资产定义
裘宗舜等认为,自创商誉虽然可理解为未来的经济利益,但它所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既无实物,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或合同权利,缺乏相应的载体;其次,由于自创商誉与特定主体是密不可分的,而这个特定主体对它既不能抵押也不能出售,没有市场上的交换能力,所以不能认为受其控制;再次,自创商誉无从辨认是由过去的具体哪笔交易或事项的发生而获得,因此自创商誉根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积累而成的,它的形成是企业过去若干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是可以在未来带来超额收益能力的一项无形资源,因此符合资产的定义;其次,自创商誉可以用某种计量属性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
计量,因此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对资产的定义分析、理解得十分透彻,存货和固定资产有实物、应收账款和技术专利权有法律上的权利或者合同权利、虚拟资本可以有价证券为载体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交易,而自创商誉缺乏载体,由此得出自创商誉不符合资产定义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这种观点未免太过于苛刻,因为资产的定义本来就是人为规定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资产的内涵是可以扩展延伸的,虚拟资本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

第二种观点抛开资产定义的限制,紧紧抓住了自创商誉“可以带来未来超额收益”这一经济实质,以此得出自创商誉是一种无形资源,很好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遗憾的是它没有深入剖析资产的内涵,如果将自创商誉及人力资源等纳入资产范围的未来可能性加以阐述,将更有说服力。

三、自创商誉的确认能否提高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
黄殿英等认为,自创商誉的确认并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财务报告的重要作用是增加投资者可获得信息的数量和提高其质量,企业盈利能力乃至获得现金能力的高低,已经在企业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反映,会计报表使用者可根据企业的收益水平与同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相比较,来估算企业的商誉。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商誉价值会随着环境的变化或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动,其本身并不稳定,所以将自创商誉资本化显然不符合稳健性原则,更可能造成信息使用者的过分乐观,从而误导
报表使用者。

许家林等则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们认为在现代高科技企业中自创商誉占总资产的比例越来越高,有关利益各方时刻都在关注自创商誉的存在及其变化情况,若企业不确认自创商誉,必将使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脱节,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既难以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难以满足利益相关者正确决策的需要。

而且,自创商誉作为能使企业获得超额盈利的“重大”事件,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具有密切的关系。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过分偏重历史信息的披露,而忽略了自创商誉等因素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这是信息使用者尤其是企业外部投资者所忌讳的。

第二种观点认识到了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环境下自创商誉的实际价值对于利益各方的重要性,它追求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全面性,确实可以达到“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这一目标,但它一味强调自创商誉对创造未来超额盈利及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而不区分现实情况中不同的自创商誉对于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分别有什么意义、意义有多大,这种“包罗万象”的做法势必提高企业披露信息的成本,甚至可能因信息过度透明而给企业带来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行的会计模式难以完成对自创商誉(除非发生并购现象)的确认与计量,原因就在于以相关性为主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尚不完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依然偏重于可靠性;同时建立在
公允价值基础上的会计计量技术和资产评估技术也尚未成熟,使得自创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缺乏现实可操作性。

有关自创商誉的争议其实可以归结到两个问题上:一是针对会计信息质量而言,可靠性与相关性哪个更重要;二是会计计量基础是否有必要从交易发生观向企业价值增加观转变,从而使资产的内涵更加注重经济实质。

参考文献:
[1]许家林.商誉会计研究的八十年———扫描与思考.会计研究,2006.8.
[2]邓小洋.自创商誉的几个基本问题.财经研究,2009.1.
[3]裘宗舜.确认自创商誉的正反理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8.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