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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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管理办法(范本)
1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3权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
3.2 保安队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及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3.3各保安员是公司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4保安工作职责:
4.1 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负责监督执行厂纪厂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具体如下:
4.1.1负责维护公司安全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队长与队员一样轮流值
日,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4.1.2 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上报部门主管,视情节大小与
消防队、治安办联系;
4.1.3 根据公司安全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
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1.4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公司的安全工作,检
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
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
录,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4.1.5配合人事行政部每周对厂区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1.6检查工业园内有无妨害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
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4.1.7 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
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4.1.8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

4.1.9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完成上级临时交
办的事项。

4.2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具体如下:
4.2.1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严禁拉帮结
派、结党营私,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4.2.2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安全秩序,消除隐患于萌
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
则按该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2.3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
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2.4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2.5上班时间:早班7:30-15:30,中班15:30-23:30,晚班23:30-7:30;
4.2.6 对于进入园区的领导及贵宾来访车辆,必须及时打开大门并站立保安室
门口,在车辆驶过后,方可回到工作岗位;
4.2.7 保安人员执勤时,须穿公司规定的制服,佩戴厂牌;
4.2.8 每天(早7:45-8:00中13:45-14:00下17:45-18:10),内保负责到考勤
机旁站岗,监督及登记打卡后返回做其他事情、迟到、早退者,再提交
给人事行政部处理;中午11:50-12:30,下午17:50-18:40负责维护员
工食堂秩序;
4.2.9 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4.2.10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
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经批准后在
厂门口见面;
4.2.11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检查公司办公
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4.2.12 保安必须提前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做好工作交接,检查工作
用品(对讲机、各类表格等)是否齐全,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

5.0 保安人员行为准则:
5.1任何保安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职工作,严守岗位,不得随意走动,离岗时必须
用对讲机要求保安队长知会其他保安补缺才能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
钟;
5.2 任何保安人员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制服,并佩戴厂牌;
5.3 保持制服整洁、精神抖擞、头发整洁齐整、严禁无精打彩,酒后上班,两脸布
红,如有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4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杂志、听收音机、做私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防监
守自盗,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公司损失,
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5上班时间内不准进食(就餐除外)。

严禁保安人员值班时间与员工嘻笑打闹,如
有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6 如有意外事件或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处理,如发现见事不理或逃避者,解除
劳动合同;
5.7 保安人员必须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册,记录当天工作岗位情况,由保安队长进行查阅。

6.0 门禁管理规定:
6.1人员进出管理:
6.1.1 员工一律从1号门岗出入,出入厂门时(经理级以上除外),应将厂证
戴于左胸前。

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事
行政部处理;全厂放假时,员工可自由出入;周日有个别部门上班,员
工仍需凭厂证进入厂区;其它客人从2号门岗进出。

6.1.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
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6.1.3 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人事行政部或部门主管开出的《员工外出放行条》
或《请假条》,有携带物品时,须经保安检查,无《员工外出放行条》或
《请假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员工早班打卡后出厂吃早餐,8点
后返厂,保安需监督其登记。

(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底)。

如下
人员外出办公无需填写《员工外出放行条》:XX峰、XX;清洁工中午11
点后及下午5点后外出;货车司机及商务车负责人及司机。

6.1.4 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
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
扣留其所有物品;
6.1.5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由来访人直接联系受访人,征得受访人同意派人来
接,保安方可打开大门,来访人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证才能进入
厂区;公司最高领导客人来访,保安可直接开门让客人登记发放访客证
后,引领客人到前台就坐,并告知前台,前台联络领导并接待。

6.1.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
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6.1.7 所有须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须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

非本厂
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人事行政部核准。

6.2 车辆进出管理:
6.2.1 本公司车辆进出时,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公司总监级别以上
及政府部门车辆出入免检。

6.2.2 外来车辆进出时,须在保安室登记,准确填写进出时间,人员数量、车
辆号码及联系方式;
6.2.3 车辆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保安检查无本厂物品后,方可放行;携带
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放行条上注明并签字,放行条上须注明物品名
称、数量等。

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
行;
6.2.4 二号门岗划停车位,所有进出的车辆必须听从值班保安的安排,车辆入
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车位满后,需进场车辆停放在厂外等候。


安不定时检查进场车辆停留时间,送货车辆停留超过1小时应通知车主
把车开出厂,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车辆进厂。

18:10下班后原则上来访车
辆不准进厂,特殊情况需部门相关人员告知值班保安,车辆方可进厂。

6.3 物品进出管理:
6.3.1 员工物品出厂时,《物品放行单》依公司相关规定批准后,在8:00-18:
00办理完毕。

6.3.2公司财物需出厂时,申请者依照《物品放行管理制度》流程办理《放行
条》的审批手续,值班保安人员检查无误后放行;
6.3.3 第三方所属物品出厂及其他物品放行规定请详见《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6.4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
6.4.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6.4.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6.4.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公司长期合作的废品店除外);
6.4.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6.4.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4.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6.5 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
6.5.1携带违禁物品者;
6.5.2不戴厂证者;
6.5.3上班穿拖鞋、背心者;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6.5.4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5.5已经离职者。

6.6 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有下列情形:
6.6.1人同时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6.6.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6.6.3出厂人员虽有《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携带物品有《放行条》,
但物单不符者;
6.6.4员工上班外出,无《放行条》、《请假单》者。

6.7 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不可触及人身;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
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7.0 每日安全事项巡逻内容:
7.1 保安队长须不定时检查各岗位值班队员工作情况,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依据;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部门主管审查。

查勤内容: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

7.2 保安巡逻内容:
7.2.1 员工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闲聊等违纪现象;
7.2.2 监督检查厂区、宿舍卫生清洁是否干净;
7.2.3 监督员工就餐纪律,维持饭堂就餐秩序;
7.2.4 在办公室人员下班之后巡查办公室水、电、窗户是否关闭;
7.2.5 夜班值班人员对厂区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巡查。

每晚23:00检查一楼
办公区水电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2.6 不定时巡查厂区及宿舍消防设施,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
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
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
7.2.7 保安对巡逻发现的违规情况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

8.0 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8.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报告保安队
长、部门主管或及时报警。

8.2 遇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
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
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8.3 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者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人事行政部处
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打斗现
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
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9.0 工作交接:
9.1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岗位。

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
岗;
9.2 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

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
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清点明;
9.3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
题清,物品清;
9.4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
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9.5 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9.6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
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10.0 保安室管理办法:
10.1 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保安室内
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看视频、玩手机等现象发生,违
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2 保持保安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
保安室;
10.3 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
序对其负责。

11.0 奖惩条例:
11.1奖励:
11.1.1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
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11.1.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
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11.1.3 以上奖励连同平日工作表现作为每月所有保安人员中评选出优秀“模
范队员”的依据,嘉奖每月2次以上或记大功一次以上且无记过处罚。

被评为当月模范之星的奖励200元;
11.1.3.1 平日工作表现考核内容:
a)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b)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戴厂牌,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
围的卫生;
c)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
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d)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e)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其他安保工作的支援;
f)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
其他义务活动;
g) 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h) 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11.2 惩罚:
11.2.1 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记大
过并乐捐100元:
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监守自盗者;
d)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2000元以上者;
e)对员工、来宾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f)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g)知情不报或与员工串通、滥用职权行事、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h)不执行本办法者。

11.2.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及乐捐50元:
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听收音机、做私事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b)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c)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1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及乐捐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者,满口污言秽语者;
b)对员工不戴厂证而放入厂者;
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未发放访客证而放行者;
d)人员及车辆进出未登记,未检查出厂物品(政府及职能部门除外);
e) 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f) 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11.3模范队员每月评选一次,限一人,根据工作表现及奖励处罚情况列出分数高
低,并排出名次,年末累计评选出第一名与最后一名,以作为年终评核加薪
降薪的参考。

11.4以上保安人员违规、违纪,保安队长负连带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
的惩罚。

11.5制服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由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因不按公司制度执行而造
成之过失与损失者,由当值保安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本制度中涉及解除劳动
合同的,公司一律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1.6人事行政部每月1日、15日对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表、交接班登记表等进行
检查,并对其他工作不定期的抽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扣除绩效5-10分。

12.0 生成记录:
12.1《员工进出登记簿》
12.2《访客登记簿》
12.3《保安值班记录表》
12.4《保安巡逻记录表》
12.5《车辆进出登记表》
13.0 相关文件:
13.1《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3.2《宿舍管理制度》
13.3《考勤管理制度》
14.0 附则:
本制度由发行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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