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地区和部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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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地区和部门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09
•【字号】青政办[2011]17号
•【施行日期】2011.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地区和部门的决定
(青政办[2011]1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0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中,拓展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基础,创新思路,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民需我为,积极开展“康福家活动”试点工作,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0年末全省总人口为562.3万人,人口出生率14.9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计划生育率、避孕及时率分别达到95.50%和94.30%,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和各项目标责任指标,全面完成了我省“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

为此,省政府决定:
一、根据《2010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经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除玉树州外的各地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估,西宁市、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海东地区、黄南州、果洛州为完成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地区,奖励各州(地、市)政府15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委主任共5人各奖励1500元。

西宁市城西区等20个县(区)为标兵县(区),每县(区)奖励15000元;西宁市城中区等17个县(区、行委)为红旗县(区、行委),每县(区、行委)奖励12000元;玛沁县等3个县为一类县,每县奖励10000元。

二、根据《2010年省直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省公安厅等七个相关厅局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估,评分结果为省公安厅125分、省工商局122分、省民政厅120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18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15分、省教育厅115分、省卫生厅113分,七个厅局均为优秀单位。

奖励省公安厅1.4万元、省工商局1.4万元、省民政厅1.3万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6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万元、省教育厅1.2万元、省卫生厅1.16万元。

三、2010年,玉树发生地震灾害,经省政府同意,玉树州在震后恢复重建期间暂不进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

鉴于地震发生后,玉树州上下全力开展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同时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为此,给予玉树州政府特殊奖1万元,对所属六县各给予特殊奖1万元。

以上三项奖励经费共计86.16万元,在省政府奖励基金中列支。

2011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紧紧围绕我省“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一二三四”总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大力弘扬“大爱同心、坚韧不拔、挑战极
限、感恩奋进”的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从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完成2011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附件:全省各州(地、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附件:
全省各州(地、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
根据《2010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得分在145分以上地区为标兵地区,考核得分在135-144分之间的地区为优秀地区,考核得分在125-134分之间的地区为良好地区。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地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照西宁市、海东地区考核分类标准,西宁市得分142.30分,海东地区得分137.60分,均为优秀地区。

其中:
标兵县(区)7个:城西区、城北区、城东区、大通县、平安县、乐都县、互助县红旗县(区)6个:城中区、湟源县、湟中县、化隆县、循化县、民和县
二、按照海西、海南、海北环湖地区考核分类标准,海西州得分142.20分,海北州得分137.15分,海南州得分136.50分,均为优秀地区。

其中:标兵县(市)9个:都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贵德县、共和县、贵南县、兴海县、刚察县、祁连县
红旗县(行委)8个: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茫崖行委、同德县、门源县、海晏县
三、按照黄南、果洛青南地区考核分类标准,黄南州得分135.70分,果洛州得分135.65分,均为优秀地区;其中:标兵县4个:同仁县、河南县、尖扎县、甘德县红旗县3个:泽库县、久治县、玛沁县一类县3个:达日县、玛多县、班玛县
经省政府同意,玉树州震后恢复重建期间暂不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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