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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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施行)》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且使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过程中基本借寺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医遞用财政补助收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政策、统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必须通过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四)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标准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五)使用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资产使用部门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六)医院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按《卫生行业标准WS/T118-1999》执行。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一)医院的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五类:
1、房屋及建筑物。
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1.1房屋包括办公用房、医疗业务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
1.2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
1.3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专用设备。
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3、一般设备。
指用于行政办公、生活后勤、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设备。
4、图书。
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5、其它固定资产。
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三)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根据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三、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医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医院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管理委员会讨论,并提交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三)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要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
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二)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或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改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购置或建造。
应特殊需要添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
(三)固定资产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属于采购范围的,按照采购程序办理采购。
属于集中招标采购的,由归口管理部门统组织,财务处、X委、审计处、使用单位等共同参与论证、考察、招标等环节的工作。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中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四)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
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验收完毕,办理资产入帐手续。
具体操作如下:
1、房屋、建筑物的验收。
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医院基建办公室填写《房屋建筑物竣工验收单》,会同行政处、审计处等有关部门和管理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对土建、水电安装、内外装饰等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要求者,应由基建办公室督促施工单位返工。
待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基建办公室应提交房屋、建筑物平
面图、管道电气图等资料一套留存行政处)。
2、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的验收由器材处负责。
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如发现仪器设备品名、规格、型号、外观尺寸、颜色、数量、质量、等级等方面和招标内容、合同不符,应由器材处与厂家、商家联系解决,提出索赔或退换要求。
验收合格后,根据票据,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账。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技术资料原件由器材处归档,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管理留存以便调阅)
3、图书由教育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票据,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
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账。
接受捐赠的图书资料由教育处组织专业人员会同国资办确定价格。
4、医院国有资产的减少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是对医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
具体操作按《XX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五、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编制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二)财务处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对全院固定资产帐务实施监督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医院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及一级明细分类帐簿;
3.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
4.参与组织医院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三)行政处、器材处、教育处等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和指导,发展处代表医院对经营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管理和监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2.拟定或参与拟定所辖范围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3.建立、登记明细分类帐,定期核对资产帐目;
4.组织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清理、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5.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6.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7.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8.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2.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保管《协和医院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凭证》;
3.申报购建计划,应邀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4.保管、养护固定资产,每台件固定资产必须明确使用(保管)人;
5.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6.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7.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8.定期和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做到账物相符;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在每年年终前组织对本单位占有、使用、保管、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盘点,资料填报。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
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财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账,使账实、账账保持一致。
六、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验证单位账面上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使用情况和存放地点,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的必要手段。
(二)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并对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实。
(三)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和方法
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准备工作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在清查盘点前对固定资产的总账、明细账、卡片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卡相符。
同时准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所需的盘点表。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清查盘点的时间做出具体的规定,并提前告知,取得使用科室的配合与协作。
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
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
(1)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应设置盘点人、监盘人。
盘点人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和记录工作。
监盘人由非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担任,协助盘点人共同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逐项核对,对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并撰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提出处置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批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