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厂工业园财务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制药厂工业园财务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公司的成本开支,保证资金的安全、合理周转调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实行大额资金拨付的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额外资金开支。

由各部门根据公司总体工作的安排,编制部门用款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汇总,按计划控制执行。

2、资金拨付业务的发生,拨付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中央委员会和验收人员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签字同意,方可执行拨付款业务。

3、资金的拨付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才能由出纳人员办理付款。

非金额拨付业务,稽核人员和财务部必须注明实际发生业务金额,签字同意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

4、各类拨付业务凭证必须加盖“现金、银行付讫”章和稽核人员、出纳人员印章,并且有权对资金拨付业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真实、不合法的资金拨付业务。

5、除财务部门以外,任何其他部门无资金收付的职能和职权,财务部非出纳员代收付款项,必须与出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和记帐工作。

6、资金的拨付业务必须有二人以上经办,支票印签必须二人
分管,空白支票不得预留印签。

7、实行预算管理和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控制,按期考核,如果发生节约和超支的情况,应及时分析、汇总上报,以便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基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