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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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08.10.09
•【字号】浙交办[2008]251号
•【施行日期】2008.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专家组意见的通知
(浙交办〔2008〕251号)
衢州市交通局:
2008年8月12日,我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主持召开了205国道江山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
现将评审专家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据此继续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专项审批手续。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九日205国道江山段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专家组意见根据省厅《关于组织205国道江山段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通知》(浙交会〔2008〕159号),2008年8月12日,省公路管理局在江山市主持召开了205国道江山段贺村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省、衢州市、江山市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并组成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听取了衢州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对“工可”报告的介绍,赴实地踏
勘,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现将专家组意见综述如下:
一、对“工可”报告的评价
本项目“工可”报告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编制,文本格式基本规范,内容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工可”报告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深度。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05国道和46省道是江山市的最主要干线公路,也是我省衢州市重要的战备公路和出省通道。
现有两条公路在贺村的交叉位置根据原省厅对公路改建时的有关设计批复,先行采用平交过渡,随着黄衢南高速公路和46省道江山至贺村段的即将建成,本项目实施的时机已渐趋成熟。
因此,205国道江山市贺村互通立交工程的建设符合我省交通“三大建设”中的大路网建设规划和衢州市公路网络规划的要求,对完善衢州市、江山市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推进江山市城镇化建设,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加强国防交通战备也具有一定作用。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交通量的发展预测
专家组认为“工可”报告中对交通量发展的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经适当调整和补充完善后,可作为经济评价和技术标准采用的依据。
四、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205国道与46省道在贺村位置的互通立交工程。
匝道全长5583米,辅道全长2859米。
五、工程技术标准
赞同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主方向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次方向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匝道设计速度35-60公里/小时,匝道宽度分
别为8.5米、10.5米;辅道宽度为5m。
匝道桥梁应满足建筑限界要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
六、经济评价
专家组认为,本报告采用的经济评价方法基本可行,工程建成后使公路运输更为安全、便捷,对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在进一步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其国民经济分析基本可行。
七、问题与建议
(一)关于路线方案比选“工可”报告对于本互通立交做了三个方案比选:方案一:采用苜蓿叶+半定向匝道的十字全互通形式,本方案为全互通,各个方向均有独立匝道,行车顺畅,有利于交通组织和安全,但造价较高;方案二:采用苜蓿叶+半定向匝道的十字半互通形式,本方案保证了主交通流量方向的顺畅,降低了工程造价,但两个左转方向车流不顺,平交口与老46省道有冲突点,对直行车辆行车有干扰;方案三:采用环岛+半定向匝道立交形式,本方案保证了205国道交通的顺畅,大幅度降低了工程造价,完全利用了原205国道贺村至峡口段改建工程中已建设的平交,但通行能力较低,且仍存在一定情况下的交通冲突情况。
综合以上三个方案,结合江山市远期规划,并从满足今后预测交通流量增长的角度出发,专家组赞同采用设计推荐方案,即方案一。
(二)专家组原则赞同采用沥青砼路面,并要求在“工可”阶段对路面结构层的形式和厚度作进一步技术经济论证。
(三)专家组建议下一阶段抓紧探明全线的工程地质情况,尤其对桥梁位置作详细勘察。
(四)专家组建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抓紧编制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有关费用纳入估算。
(五)请江山市政府协调好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农业、林
业、交警等有关部门及沿线乡镇的有关事宜,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八、请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对本项目的“工可”报告和估算投资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后上报审批。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