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服务三农、保险下乡”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服务三农、保险下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27
•【字号】长政办发[2012]2号
•【施行日期】2012.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服
务三农、保险下乡”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响应国家“三农”政策,切实推动保险业服务“三农”做出更大更好的贡献,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险下乡、服务三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开展“保险下乡、服务三农”工作是在全县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及社会保障制度,为老百姓提供优质资讯和各项服务的具体措施,是加快建立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尝试。
各乡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并配合好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长白县支公司做好“保险下乡、服务三农”工作。
二、加强领导
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全力支持和配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长白县支公司开
展好驻村服务工作。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长白县支公司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三农”为切入点,以高效服务和风险可控为保障,按照保险“三下乡”原则(人员下乡、产品下乡、服务下乡),切实完善新农村保险保障体系,有规划性地逐步开展农网铺设工作,年底前实现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成功建设符合考核标准的乡镇服务站。
三、精心组织
各乡镇政府要积极督促各村屯。
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广大村民了解和学习金融保险知识,做到全民学保险,懂保险;定期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该项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为服务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推进我县社会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