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_统计制度解读_重点指标和难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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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以区分时,按主要损失造成原因、会商结果或中 央级灾情管理人员要求填报灾种。
洪涝与台风
• 台风引发的洪涝,灾种应认定为台风(原发性灾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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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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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种认定
地质 灾害
山体崩塌:大石块为主、几乎没水。
滑坡:土块混杂石块为主、水少。
泥石流:水多、混杂土块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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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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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集中安置人口:指由政府统一安置在集中搭建的帐篷或 避灾场所、学校、体育场馆、厂房等场所内的紧急转移安置 人员数量。
分散安置人口:指由政府安排安置在分散搭建的帐篷、 指定的临时居住场所等地点,或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的 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数量。
案例:2012年8月3日,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因台风“达维”带来的强 降雨,使当地农业和盐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海兴县上报灾情快报时 ,灾害种类应为“台风灾害”而非“洪涝灾害”,判定的原则就是以 原生灾害为主要灾害种类,而不是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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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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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种认定
旱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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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损坏房屋
一般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 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 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用的房屋间数。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 因灾遭受损坏,需进行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继续使 用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灾害种类
灾害种类:指干旱、洪涝、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地 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 灾和生物灾害等。
判断灾害发生种类时,以最初发生的原生自然灾害为主要灾害种类, 各类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归类到原生灾害中。
例:洪涝导致的泥石流灾害,应统计为洪涝灾害;因地震导致的滑坡 应统计为地震灾害,依此类推。
政府领导管理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团体中的人口。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地区发生7.1级强烈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 严重损失。作为受灾最为严重的结古镇,自古以来就是青藏高原上的商贾重地, 流动人口众多。地震前结古镇有外来流动人口约3万人,主要从事商业、劳务活 动。因此,在统计玉树地震受灾人口时,将这部分流动人口也统计在内。
因灾死亡人口反映了灾害的危害程度以及一些不可
预知的情况,在统计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不能瞒报、漏报、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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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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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失踪人口
因灾失踪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 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 参照《民法通则》定义进行统计。 ✓ 当发现其仍然存活时应该及时予以核减。 ✓ 如果确认其已经死亡,需要及时更正,在因灾死亡人口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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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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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指标的重复统计
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
✓ 农作物绝收面积主要反映的是农作物受灾的严重程度,同 一季农作物的生长期内只能统计1次。
✓ 在统计时还需要注意这样的情况: –以旱灾为例,在农作物初始生长期内遭受严重灾害后, 对于抢种、补种成活后的面积只计入受灾面积,而把前 期播种的受灾情况计入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抢种、补种但没有成活的面积则计入绝收面积。 –在统计洪涝、台风、风雹等其他灾害影响时,如遇类似 情况,可参照此方法进行统计。
–在一次灾害过程中,应填报实际受灾面积。
–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多次受灾,则 在年报中应将重复受灾情况予以核减,只计算其中受灾 最重的一次,并且以播种面积计算。
–如果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则在年报中应累 计统计。
✓ 有些地区利用水田进行水产养殖,在统计受灾情况时不能 将其占地面积作为农作物受灾面积,而只能将其损失计入 农业损失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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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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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口
受灾人口
✓ 不能把受灾区域人口简单等同于受灾人口。 ➢ 受灾人口通常小于该区域实际总人口数量 ➢ 受灾人口主要包括: ① 灾害直接造成的伤亡人口; ② 灾害造成房屋倒损或其他家庭财产损失、农作物
受灾或绝收、花木苗圃及蔬菜大棚受损、水产养 殖受损的人口; ③ 其他由于灾害直接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受到损害 从而遭受损失的人口。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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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不能在现有住房 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 (包括非常住人口)。 包括受自然灾害袭击导致房屋倒塌、严重损坏(含应急 期间未经安全鉴定的其他损房)造成无房可住的人员; 或受自然灾害风险影响,由危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 不能返回家中居住的人员。 ✓ 安置类型包含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 ✓ 对于台风灾害,其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含受台风灾害影 响从海上回港但无需安置的避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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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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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口
受灾人口
✓ 指直接遭受灾害损失的人口,灾害间接造成损失的 人口不统计在内。
龙卷风刮断树木砸伤了行人,受伤的行人?(√) 行人不小心撞上龙卷风刮断的树木而受伤?( × ) ✓ 在灾害发生期间内,非因灾直接造成的交通事故,
其遭受损失的人员也不能统计为受灾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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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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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过渡性救助人口
需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指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 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 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 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 口)。不统计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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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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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
倒塌农房:指因灾倒塌的农村住房。农村住房指农村住 户以居住为使用目的房屋,不统计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 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以自然间为计 算单位;因灾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 间计算。农村住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含城 关镇)行政管理区域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 政村范围的住户。
区别旱灾与气象干旱
• 只有对人畜饮水、农业生产等造成影 响和损失才能认定为旱灾。
区别旱灾与常年缺水
• 常年旱区因旱造成的损失不能认定为 旱灾。
区别旱灾与田间管理
• 降雨、雪偏少时,加强田间管理本可 避免、但实际未做到引起的损失,不 能认定为旱灾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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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种认定
风雹
风雹不是单一灾种,是个大杂烩。
• 包含冰雹、大风、雷击、龙卷风、沙 尘暴等。
风雹的成因都一样:短时强对流天 气(沙尘暴除外)。
• 风雹的破坏体现为短平快,来得快、 去得快、短时破坏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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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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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种认定
洪涝与雪灾
洪涝
• 因积雪、冰融化引发的洪灾、涝灾,认定为洪涝。
洪涝与风雹
• 区分看“凶器”:洪涝的靠水;风雹的破坏靠在水 外,包括风、雷、雹、沙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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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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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灾救助人口指标
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指因旱灾造成饮用水、口粮、衣 被等临时生活困难,需政府给予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 常住人口),不含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
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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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③ 日常饮水水源未中断,但因旱造成供水受限,人均用 水量连续15天低于35升,需政府予以救助的。
因气候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常年饮水困难的人口不统计在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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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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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指标的重复统计
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
✓ 农作物受灾面积主要反映的是受到灾害影响的农作物的范 围。
② 因灾造成交通中断导致人员滞留或被困,无法购买或 加工口粮、饮用水、衣被等,造成生活必需用品短缺;
2021/3/1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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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③ 因灾造成在收作物(例如将要或正在收获并出售,且作为 当前口粮或经济来源的粮食、蔬菜、瓜、果等作物,以及 近海养殖水产等)严重受损,导致收入锐减,当前基本生 活出现困难;
2021/3/1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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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损坏房屋
严重损坏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 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 值的房屋数量。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因灾遭受严重损坏, 需进行较大规模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严重损坏农房:指因灾严重损坏的农村住房。
2021/3/1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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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死亡人口
因灾死亡人口: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员数 量(含非常住人口)。
暴雪压塌房屋导致人员死亡的? (√) 清扫积雪不慎摔倒导致死亡的人口?( × )
灾害发生期间内,灾害直接造成立即死亡的人员; (√) 灾害未能造成立即死亡,但在送往医院途中、或送往医院
2021/3/1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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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房屋
倒塌房屋:指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 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数量。以具有完 整、独立承重结构的一户房屋整体为基本判定单元(一般含 多间房屋),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因灾遭受严重损坏,无 法修复的牧区帐篷,每顶按3间计算。
以当地国土部门鉴定结果为准,可先报 成其他灾种或暂时认定的灾种,待最终 认定后再勘误灾种。
2021/3/12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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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口
受灾人口:指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人员数量 (含非常住人口)。
✓ 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统计。包括: 该区域的常住人口;
临时居住的外地人口;
地处于该行政区域范围内,但在行政上不受该行政区域
④ 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牲畜、家禽等因灾死亡,导致收入锐 减使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⑤ 因灾导致伤病需进行紧急救治; ⑥ 因灾造成用水困难(人均用水量连续3天低于35升),需
政府进行救助(旱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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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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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人口指标的逻辑关系
转而不安
转移不
安置需
转移但不安置也
救助
不需要救助,不 予统计
不转移 需救助
既转移又 安置
统计进入“紧急 转移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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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救助人口
统计进入“需紧急生 活救助人口”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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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灾害如何统计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台风灾害如何统计 • 需要安置:无论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均统计入紧急 转移安置人口。 • 不需要安置但需要救助:统计进入需紧急生活救助人 口。 • 海上回港避险、陆上避险转移人口:按照是否需要安置 和救助分别按上述要求统计,不单独统计转移人口。 • 注意:不能笼统将转移人口统计入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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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灾救助人口指标
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指因旱灾造成饮用水获取困 难,需政府给予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具体包 括以下情形:
① 日常饮水水源中断,且无其他替代水源,需通过政府 集中送水或出资新增水源的;
② 日常饮水水源中断,有替代水源,但因取水距离远、 取水成本增加,现有能力无法承担需政府救助的;
标中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因灾死亡人口台账》。 ✓ 因灾失踪人口的统计范围与因灾死亡人口相同。 ✓ 失踪人员(下落不明人员)转为死亡人员:根据《民法通
则》,利害关系人可根据以下情形之一向人民法院申请宣 告死亡“1.下落不明满4年;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 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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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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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
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指一次灾害过程后,住房未受到 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 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数 量(含非常住人口)。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① 因灾造成口粮、衣被和日常生活必需用品毁坏、灭失, 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后短期内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人员。 (√) 如果灾害已经停止、灾情已经稳定,虽然是在灾害发生期
间内严重受伤,但是由于伤势过重,长期治疗无效而死亡 的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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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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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死亡人口
因灾死亡人口
✓ 统计因灾死亡人口时应包括本行政区域内非常住 人口。
✓ 一旦发现因灾死亡人员,需立即了解掌握该人员 的基本情况和死亡原因,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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